降噪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828245阅读:4239来源:国知局
降噪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噪声控制领域,特别是涉及降噪装置。



背景技术:

在施工现场,噪声污染是主要的环境污染之一。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在结构施工期间,施工现场场界处的噪声白天不超过70分贝,晚上不超过55分贝。而部分施工机械,如空压机、混凝土泵等在工作时具有较高的噪声声级(一般高达90分贝以上),其引发的噪声必须经过降噪措施,才能在施工场界处达到标准。

一般地,在实际工作中,控制噪声污染的方法主要有降低设备声级、减少夜间施工、施工噪声监测、建造隔音棚、加隔振垫等,主要降噪原理为削弱噪声源排放、阻断噪声传播路线和吸音消能。然而,空压机等设备的噪声不仅有机械噪声,还有工作噪声,并且空压机的使用地点又不固定,因此,上述噪声控制方法无法灵活地根据噪声源发生移动从而实现降噪功能。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移动灵活且降噪功能好的降噪装置。

一种降噪装置,包括至少一个降噪结构,相邻两个所述降噪结构可拆卸连接,所述降噪结构包括:

底座;

滚轮,设置于所述底座的底部;

两根立柱,垂直连接于所述底座上方并分别位于所述底座的相对两端,所述立柱与所述底座连接;

吸音板,位于两根所述立柱之间并通过连接件与所述立柱连接,所述吸音板的下端与所述底座接触,所述吸音板与两根所述立柱共平面;

透明隔声板,位于两根所述立柱之间并与所述立柱连接,所述透明隔声板位于所述吸音板上方并与所述吸音板位于同一平面上。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降噪结构还包括至少两个夹紧件,所述夹紧件位于所述底座上,所述夹紧件的排列方向与所述吸音板的设置方向平行。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降噪结构还包括橡胶卷帘,所述橡胶卷帘夹设于所述夹紧件中,所述橡胶卷帘的长度大于所述底座与所述滚轮的底部之间的距离。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连接件与所述立柱可拆卸连接,所述连接件的高度与所述吸音板的高度匹配。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连接件设有插槽、活页和紧固件,所述吸音板通过所述插槽与所述立柱连接,所述插槽通过所述活页和所述紧固件调整所述插槽的宽度。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相邻两个所述连接件通过弹性件连接。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相邻两个所述连接件的连接处通过隔音布包覆,相邻所述连接件间填充有橡胶。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立柱为中空结构,所述降噪结构还包括附加立柱,所述附加立柱位于所述立柱的空腔内并与所述立柱可伸缩连接。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降噪结构还包括附加吸音板,所述附加吸音板与所述附加立柱连接。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滚轮的数量为4个,4个所述滚轮均匀设置于所述底座的底部。

上述降噪装置在施工现场使用时,可以将降噪装置现场安装在指定位置,使降噪结构围在高噪声发生源附近,通过吸音板消能,同时通过透明隔声板反射声波并查看工作情况。当噪声源转移时,整体拖动降噪装置至噪声源发生地。因此,上述降噪装置移动方便灵活,并且降噪效果好。

附图说明

图1为一实施例的降噪装置的俯视图;

图2为一实施例的降噪装置的正视图;

图3为一实施例的降噪装置的连接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请同时参阅图1和图2,在一实施例中,降噪装置1包括至少一个降噪结构10,相邻两个降噪结构10可拆卸连接。图1以降噪装置1包括两个降噪结构10为例进行说明。在其它实施例中,可以根据噪声发生源的范围选择降噪结构10的数量。降噪结构10包括底座100、滚轮110、两根立柱120、吸音板130和透明隔声板140。滚轮110设置于底座100的底部,两根立柱120垂直设置于底座100上方并分别位于底座100的相对两端,立柱120与底座100连接。吸音板130位于两根立柱120之间通过连接件20与立柱120连接,吸音板130的下端与底座100接触,吸音板130与两根立柱120共平面。透明隔声板140位于两根立柱120之间并与立柱120连接,透明隔声板140位于吸音板130上方并与吸音板130位于同一平面上。

上述降噪装置1在施工现场使用时,组装好底座100与滚轮110,然后将两根立柱120设置于底座100上作为支撑结构,接着通过连接件20将吸音板130和透明隔声板140从下至上依次安装在两根立柱120之间,使降噪装置1围在高噪声发生源附近,通过吸音板130消能,同时通过透明隔声板140反射声波并查看工作情况,实现降噪功能,减弱噪声影响。当噪声源转移时,整体拖动降噪装置1至噪声源发生地。因此,上述降噪装置1结构简单,移动方便灵活,并且降噪效果好。

其中,底座100包括靠近地面的第一表面,以及远离第一表面的第二表面,滚轮110设置于底座100的底部,即,第一表面,用于移动降噪结构10。在本实施例中,底座100大致呈长方形,滚轮110的数量为4个,4个滚轮110分别设置在底座100的四个顶角处,提高降噪结构10移动的稳定性以及便利性。在其它实施例中,滚轮110的数量也可以是两个或者6个等等。在本实施例中,滚轮110为万向轮。

立柱120是用于为吸音板130和透明隔声板140提供支撑,如图1和图2所示,在本实施例中,两根立柱120位于底座100的相对两端并沿着底座100的中心线设置。吸音板130的相对两侧以及透明隔声板140的相对两侧均通过连接件20与立柱120连接,即,吸音板130、透明隔声板140以及两根立柱120位于同一平面上。吸音板130、透明隔声板140与立柱120的连接为可拆卸连接。

如图1和图3所示,在本实施例中,连接件20设有插槽202、活页204和紧固件206,吸音板130通过插槽202与立柱120连接,插槽202通过活页204和紧固件206调整插槽202的宽度。在实际应用中,吸音板130的边缘沿着插槽202进入连接件20,然后通过活页204调整插槽202的内壁与吸音板130之间的距离,然后旋紧紧固件206,将吸音板130固定于连接件20中进而实现与立柱120的连接。在本实施例中,连接件20为钢构件。

在本实施例,相邻的两个降噪结构10通过连接件20连接,连接件20与立柱120可拆卸连接,连接件20的高度与吸音板130的高度匹配。连接件20具备隔声功能,可安装在两个降噪结构10的对应立柱120上。更进一步地,在一实施例中,相邻两个降噪结构10的连接件20通过弹性件210连接,可以调整两个降噪结构10之间的距离。在本实施例中,弹性件210为弹簧。

如图3所示,在本实施例中,两个相邻的连接件20的连接处通过隔音布220包覆,相邻连接件20间填充有橡胶230。填充橡胶230可以使得相邻两个降噪结构10的连接处能够适当弯曲,进而可以依据施工现场的场地以及噪声发生源的地形灵活调整降噪装置1的围设方式。在本实施例中,隔音布220为帆布。在其它实施例中,隔音布220上安装有拉链,在必要时可以将隔音布220分成两部分。

更近一步地,如图2所示,在本实施例中,立柱120为中空结构,降噪结构10还包括附加立柱120,附加立柱120位于立柱120的空腔内并与立柱120可伸缩连接。附加立柱120插设于立柱120的空腔内,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伸长或缩短。同时,在本实施例中,降噪结构10还包括附加吸音板132,附加吸音板132与附加立柱122连接。附加吸音板132的作用和结构与吸音板130的作用和结构类似,附加吸音板132与附加立柱122的连接关系也与吸音板130与立柱120的连接关系类似,此处不再赘述。当降噪装置1的高度不够或者降噪程度不够时,可以通过增加附加立柱122,加高吸音板130的高度,提高降噪装置1的降噪效果。

请继续参阅图2,在本实施例中,吸音板130的下端与底座100接触,即,吸音板130与底座100之间的距离为0,防止噪声通过吸音板130与底座100之间的间隙传递出去。

如图1所示,在本实施例中,降噪结构10还包括至少两个夹紧件102,夹紧件102位于底座100上,夹紧件102的排列方向与吸音板130的设置方向平行。图1的降噪结构10以两对夹紧件102进行说明,两对夹紧件102分别位于吸音板130的两侧。更进一步地,在本实施例中,降噪结构10还包括橡胶卷帘104,橡胶卷帘104夹设于夹紧件102中,橡胶卷帘104的长度大于底座100与滚轮110底部之间的距离。在实际使用时,采用夹紧件102夹住橡胶卷帘104,同时橡胶卷帘104的长度大于底座100与地面之间的距离,因此,橡胶卷帘104可以挡住地面的噪声通道,保证降噪效果。当噪声源转移时,收起橡胶卷帘104便可对降噪装置1进行拖动转移。在本实施例中,夹紧件102为铁夹。

上述降噪装置1在针对室外高噪声发生源进行处理时,只需一辆小车就可以将底座100、滚轮110、立柱120、吸音板130、透明隔声板140、连接件20和橡胶卷帘104等构件运送到噪声发生处,现场安装在指定位置,实现降噪功能。当噪声源转移时,收起橡胶卷帘104,整体拖动降噪装置1进行转移。而当降噪装置1高度不够或者降噪程度不够时,可以通过增加附加立柱122、附加吸音板132等构件增加声屏障高度。当使用完成后可以迅速拆卸降噪装置1以备下次使用。上次降噪装置1结构简单、自重轻、携带和移动方便,并可适用于室内和室外,而且制作成本低。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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