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安防监控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智能安防监控系统。
背景技术:
监狱是用于关押罪犯的场所,为防止罪犯逃跑,在监狱中设置安全复杂的安防监控系统,现有的安防监控系统主要包括视频监控、报警、门禁,保证了监狱的地上空间安全,但地下空间的监控环节比较薄弱,使罪犯有可乘之机,因此加强地下空间的监控对完善监狱的安防监控系统十分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以上问题,提供一种智能安防监控系统,在现有的安防监控系统的基础上增设地下防控模块,防止罪犯通过地下空间逃跑。
为实现上述技术目的,达到上述技术效果,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智能安防监控系统,包括中央处理器、监控摄像头、视频处理器、微处理器、蜂鸣器、自动门控制模块、电动窗控制模块、无线射频标签手环、无线射频读取器、远程移动终端、远程控制中心、通信网络,中央处理器通过通信网络分别与远程控制终端、远程监控中心、微处理器、视频处理器实现通信连接,视频处理器与监控摄像头通过视频数据线连接,微处理器分别与蜂鸣器、自动门控制模块、电动窗控制模块、无线射频读取器电气相连,还包括安装在地面以下的地下防控模块,所述地下防控模块包括由漆包线编织而成的防护网、红外线发射管、红外线接收管,所述红外线发射管第一端与电线的第一端连接,所述电线的第二端和红外线发射管的第二端与供电网连接,所述红外线接收管与微处理器电气相连,所述红外线发射管与红外线接收管相对设置。
其中,所述防护网采用单根漆包线横纵交叉编织而成。
其中,所述防护网的网眼为边长为5~10cm的正方形。
其中,所述防护网编织用的漆包线直径为0.03~0.1mm。
其中,所述防护网上下表面分别粘贴一层网格状的保护膜。
其中,所述红外线发射管与红外线接收管密封在不透光的盒体中。
其中,两个相邻的防护网接壤处上下重叠安装,并使用胶黏剂粘连。
其中,所述监控摄像头为半球形监控摄像头。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在监狱的地面以下铺设安装由单根漆包线编织而成的防护网,当罪犯企图通过地下空间逃跑时,需要切开并穿过防护网才能实现逃跑,当防护网被切断,红外线发射管与供电网间的通电回路断开,红外线发射管停止工作,红外线接收管接收不到红外线便将信号发送给微处理器,从而实现监狱地下空间的监控。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种地下防控模块的安装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整体框架图。
图中标号说明:1-防护网、2-漆包线、3-供电网、4-红外线发射管、5-红外线接收管、6-盒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如图1至2所示的实施例一,一种智能安防监控系统,包括中央处理器、监控摄像头、视频处理器、微处理器、蜂鸣器、自动门控制模块、电动窗控制模块、无线射频标签手环、无线射频读取器、远程移动终端、远程控制中心、通信网络,中央处理器通过通信网络分别与远程控制终端、远程监控中心、微处理器、视频处理器实现通信连接,视频处理器与监控摄像头通过视频数据线连接,微处理器分别与蜂鸣器、自动门控制模块、电动窗控制模块、无线射频读取器电气相连,还包括安装在地面以下的地下防控模块,地下防控模块包括由漆包线编织而成的防护网、红外线发射管、红外线接收管,红外线发射管第一端与电线的第一端连接,电线的第二端和红外线发射管的第二端与供电网连接,红外线接收管与微处理器电气相连,红外线发射管与红外线接收管相对设置。
防护网采用单根漆包线横纵交叉编织而成。
防护网的网眼为边长为8cm的正方形。
防护网编织用的漆包线直径为0.05mm。
红外线发射管与红外线接收管密封在不透光的盒体中。
两个相邻的防护网接壤处上下重叠安装,并使用胶黏剂粘连。
监控摄像头为半球形监控摄像头。
将由单根漆包线编织而成的防护网铺设安装在监狱的地面以下,当罪犯企图通过地下空间逃跑时,需要切开并穿过防护网才能实现逃跑,当防护网被切断,红外线发射管与供电网间的通电回路断开,红外线发射管停止工作,红外线接收管接收不到红外线便将信号发送给微处理器,从而实现监狱地下空间的监控。
防护网在安装时,先用水泥砂浆或混凝土浇筑地坪,再将防护网铺设安装在地坪表面,然后再浇筑一层水泥砂浆或混凝土层。
实施例二,与实施例一的不同之处在于:防护网上下表面分别粘贴一层网格状的保护膜。防止施工安装时破坏漆包线表面的绝缘层导致漏电。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