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节能钢结构支座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009244发布日期:2018-07-24 22:01阅读:29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建筑施工零用部件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节能钢结构支座。



背景技术:

在建筑行业中,支撑架是非常常见的,有些构件在安装时必须要先对其进行支撑,以便焊接安装或搭接安装。支撑架的底部有支座,钢结构支撑架和支座因其重量轻、强度高、整体刚性好、变形能力强的特点受到广泛的使用,且在建筑施工中也得到广泛的使用,但是目前的支座支撑强度不够,只能单一方向提供支撑,并且移动以及安装较为不便,这都会给使用者带来诸多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节能钢结构支座,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所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以下技术方案:一种节能钢结构支座,其结构要点在于:包括支座本体,支座本体沿轴向设有顶部带上盖的空腔,且空腔内设有承接座、承托座和升降装置,承接座包括托板和旋转件,其中旋转件为球形,且旋转件的外表面均匀布置有数个固定孔,承托座设于承接座的下方,其中承托座内设有活动腔,旋转件可转动的设置在活动腔内,且承托座的顶部设有与固定孔适配的限位钉,升降装置设于承托座的下方,且升降装置的两端分别与支座本体和承托座相连接。

作为优选的,支座本体的横截面为圆形或方形或三角形或多边形,且支座本体顶面的面积不大于底面的面积。

作为优选的,支座本体设有配重块和与升降装置电连接的开关。

作为优选的,上盖的一侧通过折页与支座本体活动连接。

作为优选的,上盖与支座本体可拆卸连接,且上盖与支座本体之间通过卡扣结构固定。

作为优选的,升降装置为数个均匀布置的气缸或液压缸或电动升降杆。

作为优选的,托板沿周向设有安装孔。

作为优选的,活动腔的深度大于旋转件的半径。

作为优选的,限位钉在承托座的顶部均匀布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结构简单,占用空间小,易收纳,安装拆卸操作简便,节能省时,可以适用于任意角度的支撑作业,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支座本体,2-上盖,3-空腔,4-承接座,41-托板,42-旋转件,43-固定孔,5-承托座,6-升降装置,7-活动腔,8-限位钉,9-配重块,10-开关,11-卡扣结构,12-安装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解释说明,但不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下”、“左”、“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节能钢结构支座,包括支座本体1,所述的支座本体1沿轴向设有顶部带上盖2的空腔3,且空腔3内设有承接座4、承托座5和升降装置6,所述的承接座4包括托板41和旋转件42,其中旋转件42为球形,且旋转件42的外表面均匀布置有数个固定孔43,所述的承托座5设于承接座4的下方,其中承托座5内设有活动腔7,旋转件42可转动的设置在活动腔7内,且承托座5的顶部设有与固定孔43适配的限位钉8,所述的升降装置6设于承托座5的下方,且升降装置6的两端分别与支座本体1和承托座5相连接。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支座本体1的横截面为圆形或方形或三角形或多边形,且支座本体1顶面的面积不大于底面的面积。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支座本体1设有配重块9和与升降装置6电连接的开关10。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上盖2的一侧通过折页与支座本体1活动连接。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上盖2与支座本体1可拆卸连接,且上盖2与支座本体1之间通过卡扣结构11固定。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升降装置6为数个均匀布置的气缸或液压缸或电动升降杆。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托板41沿周向设有安装孔12。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活动腔7的深度大于旋转件42的半径。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限位钉8在承托座5的顶部均匀布置。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使用时,打开上盖2,开启开关10,使升降装置6联动承托座5和承接座4至合适位置,根据需要支撑的环境,转动活动腔7内的旋转件42至合适位置,通过固定孔43和限位钉8实现承托座5和承接座4位置相对固定,托板41可以通过安装孔12与支撑架相连接,实现对建筑物等的支撑作业,使用完毕时,可以将承接座4、承托座5和升降装置6收纳至空腔3内,并将上盖2与支座本体1扣合,避免落入较多灰尘,影响再次使用。

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结构简单,占用空间小,易收纳,安装拆卸操作简便,节能省时,可以适用于任意角度的支撑作业,实用性强。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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