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仿铜铝单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134523发布日期:2018-08-10 19:08阅读:19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材料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仿铜铝单板。



背景技术:

现有建筑用铜饰面大多为铜质板,板重量大,成本高,且成型效果差;由于重量太大,对建筑本身的承载要求较高,对骨架要求很高,且不利于安全,经检索,授权公告号为CN205296676U的专利文件公开了轻质高强氟碳仿铜铝单板,这种设计包括铝基板层,在铝基板层正面依次设置底漆层、面漆层、仿铜复古漆面层,在铝基板层和底漆层之间设置锆钛氧化层,在仿铜面漆层外表面设置罩光漆层。本实用新型可塑性好,质量轻,强度高,便于施工安装,清洁保养方便,可回收使用再生处理,有利于环保,节约资源,这种设计通过在铝基板层和底漆层之间设置锆钛氧化层可进一步提高铝基板层的抗腐蚀性,提高铝基板层强度和使用寿命;通过罩光漆层可以提高产品的耐风、耐水、耐晒性,提高产品的色牢度。

建筑进行装饰时,通常是将装饰用的板材安装在墙壁上,但上述这种设计不能够快速的安装在墙壁上,会降低工人的安装效率,因此我们提出了一种仿铜铝单板用于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仿铜铝单板。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仿铜铝单板,包括位于墙壁上方的铝单板本体,所述墙壁的顶部固定安装有两个对称设置的限位柱,所述铝单板本体的底部开设有位置与限位柱相匹配的限位槽,两个限位柱之间设有固定安装在墙壁顶部的触发杆,所述铝单板本体的底部开设有位置与触发杆相匹配的触发槽,触发槽与触发杆相适配,两个限位槽相互靠近的一侧内壁上均开设有卡柱槽,卡柱槽内滑动安装有卡柱,两个限位柱相互靠近的一侧均开设有与卡柱相适配的卡槽,所述触发槽的两侧内壁上均开设有滑槽,滑槽的底部内壁上开设有滑孔,滑孔与对应的卡柱槽相连通,所述滑槽的一侧内壁上转动安装有齿轮,两个齿轮均与触发杆相配合,齿轮的一侧焊接有第一绕线轴,第一绕线轴的外侧连接有拉丝,拉丝远离第一绕线轴的一端连接有卡块,所述卡块滑动安装于对应的滑孔内,所述卡柱的顶部开设有卡块槽,卡块与对应的卡块槽相卡装。

优选的,两个卡柱槽相互靠近的一侧内壁上均焊接有压缩弹簧,两个压缩弹簧相互远离的一端分别与对应的卡柱相焊接。

优选的,所述触发杆的两侧均设有齿条,所述齿条与对应的齿轮相配合。

优选的,所述卡块的顶部焊接有定位弹簧,定位弹簧的顶端与对应的滑槽的顶部内壁相焊接。

优选的,所述滑槽的一侧内壁上还转动安装有第二绕线轴,两个第一绕线轴均位于两个第二绕线轴之间,所述拉丝与对应的第二绕线轴的外侧滑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卡柱的竖截面和卡柱槽的竖截面均为矩形结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通过触发杆、触发槽、滑槽、滑孔、齿轮、第一绕线轴、拉丝、卡块、卡块槽、齿条、定位弹簧和第二绕线轴相配合,当需要将铝单板本体安装在墙壁上时,将限位柱滑入对应的限位槽内,向下按动铝单板本体,直至齿轮与齿条相啮合,继续向下按动铝单板本体,触发杆通过齿条带动齿轮进行转动,齿轮带动第一绕线轴进行转动,第一绕线轴转动时能够将拉丝绕设在自身的外侧,此时拉丝带动第二绕线轴进行转动,且第一绕线轴通过拉丝对卡块进行拉动,使得卡块在滑孔内向上进行滑动,卡块对定位弹簧进行压缩,直至卡块与卡块槽分离,能够解除对卡柱的固定;

(2)、通过墙壁、铝单板本体、限位柱、限位槽、卡柱槽、卡柱、卡槽和压缩弹簧相配合,压缩弹簧的弹力能够对卡柱进行推动,使得卡柱在卡柱槽内进行滑动,两个卡柱向相互远离的方向进行移动,直至卡柱卡入对应的卡槽内,对限位柱的位置进行固定,从而能够将铝单板本体快速的安装在墙壁上。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方便,触发杆在触发槽内进行滑动时,能够解除对卡柱的固定,进一步对限位柱的位置进行固定,从而能够将铝单板本体快速的安装在墙壁上。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仿铜铝单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仿铜铝单板的A部分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墙壁、2铝单板本体、3限位柱、4限位槽、5触发杆、6触发槽、7卡柱槽、8卡柱、9卡槽、10滑槽、11滑孔、12齿轮、13第一绕线轴、14拉丝、15卡块、16卡块槽、17齿条、18压缩弹簧、19定位弹簧、20第二绕线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仿铜铝单板,包括位于墙壁1上方的铝单板本体2,墙壁1的顶部固定安装有两个对称设置的限位柱3,铝单板本体2的底部开设有位置与限位柱3相匹配的限位槽4,两个限位柱5之间设有固定安装在墙壁1顶部的触发杆5,铝单板本体2的底部开设有位置与触发杆5相匹配的触发槽6,触发槽6与触发杆5相适配,两个限位槽4相互靠近的一侧内壁上均开设有卡柱槽7,卡柱槽7内滑动安装有卡柱8,两个限位柱3相互靠近的一侧均开设有与卡柱8相适配的卡槽9,触发槽6的两侧内壁上均开设有滑槽10,滑槽10的底部内壁上开设有滑孔11,滑孔11与对应的卡柱槽7相连通,滑槽10的一侧内壁上转动安装有齿轮12,两个齿轮12均与触发杆5相配合,齿轮12的一侧焊接有第一绕线轴13,第一绕线轴13的外侧连接有拉丝14,拉丝14远离第一绕线轴13的一端连接有卡块15,卡块15滑动安装于对应的滑孔11内,卡柱8的顶部开设有卡块槽16,卡块15与对应的卡块槽16相卡装,通过触发杆5、触发槽6、滑槽10、滑孔11、齿轮12、第一绕线轴13、拉丝14、卡块15、卡块槽16、齿条17、定位弹簧19和第二绕线轴20相配合,当需要将铝单板本体2安装在墙壁1上时,将限位柱3滑入对应的限位槽4内,向下按动铝单板本体2,直至齿轮12与齿条17相啮合,继续向下按动铝单板本体2,触发杆5通过齿条17带动齿轮12进行转动,齿轮12带动第一绕线轴13进行转动,第一绕线轴13转动时能够将拉丝14绕设在自身的外侧,此时拉丝14带动第二绕线轴20进行转动,且第一绕线轴13通过拉丝14对卡块15进行拉动,使得卡块15在滑孔11内向上进行滑动,卡块15对定位弹簧19进行压缩,直至卡块15与卡块槽16分离,能够解除对卡柱8的固定;通过墙壁1、铝单板本体2、限位柱3、限位槽4、卡柱槽7、卡柱8、卡槽9和压缩弹簧18相配合,压缩弹簧18的弹力能够对卡柱8进行推动,使得卡柱8在卡柱槽7内进行滑动,两个卡柱8向相互远离的方向进行移动,直至卡柱8卡入对应的卡槽9内,对限位柱3的位置进行固定,从而能够将铝单板本体2快速的安装在墙壁1上,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方便,触发杆5在触发槽6内进行滑动时,能够解除对卡柱8的固定,进一步对限位柱3的位置进行固定,从而能够将铝单板本体2快速的安装在墙壁1上。

本实用新型中,两个卡柱槽7相互靠近的一侧内壁上均焊接有压缩弹簧18,两个压缩弹簧18相互远离的一端分别与对应的卡柱8相焊接,触发杆5的两侧均设有齿条17,齿条17与对应的齿轮12相配合,卡块15的顶部焊接有定位弹簧19,定位弹簧19的顶端与对应的滑槽10的顶部内壁相焊接。,滑槽10的一侧内壁上还转动安装有第二绕线轴20,两个第一绕线轴13均位于两个第二绕线轴20之间,拉丝14与对应的第二绕线轴20的外侧滑动连接,卡柱8的竖截面和卡柱槽7的竖截面均为矩形结构,通过触发杆5、触发槽6、滑槽10、滑孔11、齿轮12、第一绕线轴13、拉丝14、卡块15、卡块槽16、齿条17、定位弹簧19和第二绕线轴20相配合,当需要将铝单板本体2安装在墙壁1上时,将限位柱3滑入对应的限位槽4内,向下按动铝单板本体2,直至齿轮12与齿条17相啮合,继续向下按动铝单板本体2,触发杆5通过齿条17带动齿轮12进行转动,齿轮12带动第一绕线轴13进行转动,第一绕线轴13转动时能够将拉丝14绕设在自身的外侧,此时拉丝14带动第二绕线轴20进行转动,且第一绕线轴13通过拉丝14对卡块15进行拉动,使得卡块15在滑孔11内向上进行滑动,卡块15对定位弹簧19进行压缩,直至卡块15与卡块槽16分离,能够解除对卡柱8的固定;通过墙壁1、铝单板本体2、限位柱3、限位槽4、卡柱槽7、卡柱8、卡槽9和压缩弹簧18相配合,压缩弹簧18的弹力能够对卡柱8进行推动,使得卡柱8在卡柱槽7内进行滑动,两个卡柱8向相互远离的方向进行移动,直至卡柱8卡入对应的卡槽9内,对限位柱3的位置进行固定,从而能够将铝单板本体2快速的安装在墙壁1上,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方便,触发杆5在触发槽6内进行滑动时,能够解除对卡柱8的固定,进一步对限位柱3的位置进行固定,从而能够将铝单板本体2快速的安装在墙壁1上。

工作原理:使用中,当需要将铝单板本体2安装在墙壁1上时,将限位柱3滑入对应的限位槽4内,向下按动铝单板本体2,直至齿轮12与齿条17相啮合,继续向下按动铝单板本体2,触发杆5通过齿条17带动齿轮12进行转动,齿轮12带动第一绕线轴13进行转动,第一绕线轴13转动时能够将拉丝14绕设在自身的外侧,此时拉丝14带动第二绕线轴20进行转动,且第一绕线轴13通过拉丝14对卡块15进行拉动,使得卡块15在滑孔11内向上进行滑动,卡块15对定位弹簧19进行压缩,直至卡块15与卡块槽16分离,解除了对卡柱8的固定,此时压缩弹簧18的弹力对卡柱8进行推动,使得卡柱8在卡柱槽7内进行滑动,两个卡柱8向相互远离的方向进行移动,直至卡柱8卡入对应的卡槽9内,对限位柱3的位置进行固定,从而能够将铝单板本体2快速的安装在墙壁1上。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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