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露台可拼装的房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114970发布日期:2018-11-30 20:18阅读:17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移动房屋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露台可拼装的房屋。



背景技术:

目前,移动房屋中,都不涉及露台,缺少娱乐休闲的场所,或者移动房屋的正面设有屋檐,然而屋檐仅仅起到导流雨水的作用,一旦遇上雨雪天气,人们就只能呆在屋内,缺少合适的休闲活动场所。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了一种露台可拼装的房屋,露台和房屋主体活动相连接,结构简单、空间利用率高、为休闲活动提供了良好的体验场所。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露台可拼装的房屋,包括房屋主体和露台,所述房屋主体与所述露台活动相连接;

所述露台包括第二顶板、第二右侧板、第二底板和第二左侧板,所述第二顶板、第二右侧板、第二底板和第二左侧板顺次相连围出第二容置空间,所述第二顶板的中部间隔设有第一顶窗和第二顶窗。

进一步,所述房屋主体包括第一顶板、第一右侧板、第一底板、第一左侧板,所述第一顶板、第一右侧板、第一底板和第一左侧板顺次相连围出第一容置空间,所述第一右侧板的中部设有侧窗,所述房屋主体的正面设有大门和落地窗,所述大门和所述落地窗间隔设置,所述房屋主体的背面设有长方形的换气窗。

进一步,所述第一容置空间和所述第二容置空间的长度和高度相同。

进一步,所述露台设置在所述房屋主体的正面,且与所述房屋主体相连接。

进一步,所述露台与所述房屋主体相间隔。

进一步,所述第一顶窗和第二顶窗内嵌有透明玻璃。

进一步,所述露台与所述房屋主体相邻的侧壁上设有磁条。

进一步,所述房屋主体与所述露台相邻的侧壁上设有所述磁条。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节约资源、方便适用,提高了居住的生活环境、美观、且娱乐性强,此外房屋主体和露台即可作为整体使用,也可以均具有功能的独立使用,实用性强,且利用率高。

1)房屋主体和露台活动相连接,即通过磁条进行磁性相接,既保持了房屋主体和露台之间连接的牢固性;又方便房屋主体和露台之间的拆卸;

2)由于露台的外形元素与房屋主体一样、且长和高也一样,当露台设置在房屋主体的正面,且与房屋主体相连接时,可以作为房屋主体外阳台使用,成为房屋的一部分;当露台与房屋主体相间隔时,露台可单独作为公园、庭院等休闲的凉亭使用,实用性强、利用率高;

3)露台的顶部设有两个安装有透明玻璃的顶窗,增强了露台的采光性能。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露台可拼装的房屋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一种露台可拼装的房屋的后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一种露台可拼装的房屋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4为露台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5为一种露台可拼装的房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6为房屋主体的内部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至图5,一种露台可拼装的房屋,包括房屋主体1和露台 2,所述房屋主体1与所述露台2活动相连接;

所述露台2包括第二顶板201、第二右侧板202、第二底板203和第二左侧板204,所述第二顶板201、第二右侧板202、第二底板203和第二左侧板204顺次相连围出第二容置空间205,所述第二顶板201的中部间隔设有第一顶窗2011和第二顶窗2012。

即,第二容置空间205可作为休闲娱乐的场所。其中,第一顶窗2011 和第二顶窗2012增强了露台2的采光性。

所述房屋主体1包括第一顶板101、第一右侧板102、第一底板103、第一左侧板104,所述第一顶板101、第一右侧板102、第一底板103和第一左侧板104顺次相连围出第一容置空间105,所述第一右侧板102的中部设有侧窗1021,所述房屋主体1的正面设有大门106和落地窗107,所述大门106和所述落地窗107间隔设置,所述房屋主体1的背面设有长方形的换气窗108。

所述第一容置空间105和所述第二容置空间205的长度和高度相同。

所述露台2设置在所述房屋主体1的正面,且与房屋主体1相连接,可以作为房屋主体外阳台使用,成为房屋的一部分。

所述露台2与所述房屋主体1相间隔。露台2可以作为公园、庭院等休闲的凉亭使用,房屋主体1可以居住,两者均具有各自的功能。不造成资源浪费。

所述第一顶窗2011和第二顶窗2012内嵌有透明玻璃。

所述露台2与所述房屋主体1相邻的侧壁上设有磁条109。

所述房屋主体1与所述露台2相邻的侧壁上设有所述磁条109。

当露台2与房屋主体1相组合时,通过磁条109的吸引力,使得露台 2和房屋主体1相结合。由于,露台2的外形元素跟房屋主体1一样,即露台2和房屋主体1可以组合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当分开使用时,可作为公园、庭院等休闲凉亭使用;露台2和房屋主体1组合使用时,作为房主主体1的外阳台使用,成为房屋的一部分。

如图6所示,房屋主体1内,设有床1011,床1011设置于房屋主体 1一侧,床1011的两侧分别设有第一床头柜1017和第二床头柜1018,第一床头柜1017与床1011相离的一侧设有马桶1013,第二床头柜1018与床1011相离的一侧设有沙发1012,马桶1013与第一床头柜1017相离的一侧设有浴室1016,浴室1016与马桶相离的一侧设有水槽1014,水槽1014 与浴室1016相离的一侧设有电视机1015。

即,房屋主体1提供适用方便的居住环境。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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