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用材料板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895536发布日期:2018-11-09 20:58阅读:16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板材,尤其是工程施工用材料板材。



背景技术:

随着国家经济发展规划的大力推进,国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对建筑建材的技术指标要求也越来越高,保温建材是建筑材料中使用较广的一种建材,能够防止生活中热量过多的损失,具有一定的保温作用。建筑保温主要从建筑外围护结构上采取措施,同时减少建筑物室内热量向室外散发的措施,对创造适宜的室内热环境和节约能源有重要作用。

现有的建筑保温多是在墙体外贴设防火泡沫保温板,然而其在安装好后,还需要对其进行固定,并在表面喷涂砂浆层进行遮盖,这种方式繁琐工序过多,造成施工进度缓慢。为减少在现场喷涂抹面砂浆的情况,会在泡沫保温板表面在厂内预制时就把砂浆层进行预制,但这种具有砂浆表层的保温板外观不美观,影响建筑的整体美观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工程施工用材料板材,该板材在具有保温防火性能的同时,还具有较强的装饰作用,可直接用于建筑表层装饰。

为达到上述技术效果,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本实用新型工程施工用材料板材,包括板材主体和安装配件,所述板材主体包括基层、保温层和饰面层,饰面层位于保温层前部,保温层位于基层前部,所述保温层包括聚苯乙烯发泡层和聚氨酯发泡层,在聚苯乙烯发泡层和聚氨酯发泡层之间设置有粘合胶层,基层包括木屑压合层,在木屑压合层表面设置有若干个加强筋,加强筋竖向均匀设置,在木屑压合层后部设置有第一砂浆层。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饰面层包括第二砂浆层,在第二砂浆层前部设置有PE材料板,在PE材料板的前部贴设有热反射膜。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在木屑压合层表面设置有穿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在木屑压合层后表面设置有螺旋状凹槽。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安装配件包括腹丝,腹丝的前端穿过位于木屑压合层表面的穿孔并深入到第一砂浆层内部,腹丝的后端深出于第一砂浆层后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腹丝包括第一腹丝和第二腹丝,第一腹丝垂直于板材主体中部,第二腹丝倾斜于板材主体边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方便安装,稳定性强,可通过第一腹丝和第二腹丝与墙体之间形成牢固的抗拉力,以防止大风等恶劣天气将板材刮落的情况,同时外部美观,具有很强的装饰功能,可直接用于建筑外墙装饰。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主视图。

图2是图1的A部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付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附图所示,本实用新型工程施工用材料板材,包括板材主体和安装配件,所述板材主体包括基层、保温层和饰面层,饰面层位于保温层前部,保温层位于基层前部。

基层包括木屑压合层4,在木屑压合层4表面设置有若干个加强筋5,加强筋5竖向均匀设置,在木屑压合层4后部设置有第一砂浆层6。木屑压合层4采用防火胶压合而成,具有一定的防火性,且质地轻,生态环保。加强筋与木屑压合层一体成形,这样提高了整体效果。

保温层包括聚苯乙烯发泡层1和聚氨酯发泡层2,在聚苯乙烯发泡层1和聚氨酯发泡层2之间设置有粘合胶层3。聚氨酯硬质泡沫是以异氰酸酯和聚醚为主要原料,在发泡剂、催化剂、阻燃剂等多种助剂的作用下,通过专用设备混合,经高压喷涂现场发泡而成的高分子聚合物,其具有较强的防火保温性能,还具有缓冲功能。发泡聚苯乙烯,又称可发性聚苯乙烯(expandable polystyrene, EPS),具有相对密度小(1.05g/cm)、热导率低、吸水性小、耐冲击振动、隔热、隔音、防潮、减振、介电性能优良等优点,可大大提高板材的性能。

所述饰面层包括第二砂浆层7,在第二砂浆层7前部设置有PE材料板8,在PE材料板8的前部贴设有热反射膜9。

为增强与第一砂浆层的连接性,在木屑压合层4后表面设置有螺旋状凹槽。

进一步的,在木屑压合层4表面设置有穿孔。

所述安装配件包括腹丝,腹丝的前端穿过位于木屑压合层表面的穿孔并深入到第一砂浆层内部,腹丝的后端深出于第一砂浆层后部。

所述腹丝包括第一腹丝10和第二腹丝11,第一腹丝10垂直于板材主体中部,第二腹丝11倾斜于板材主体边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