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用成品矩形钢管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665444发布日期:2018-10-13 02:16阅读:122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矩形钢管柱。



背景技术: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是一种新型的建筑体系,相比传统的混凝土建筑而言,其用钢板或型钢替代了钢筋混凝土,强度更高,抗震性更好,且由于构件可以工厂化制作,现场安装,极大地提高了施工效率。近年来,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发展迅速,广泛应用于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中。

近年来,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应用存在一系列关键性技术问题,与传统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相比,室内凸柱对我国住宅的居民使用带来了较大功能性影响,其占用了室内空间,浪费建筑面积,对家具的摆放影响较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正是为了避免上述现有技术所存在的不足之处,提供了一种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用成品矩形钢管柱。

本发明为解决技术问题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用成品矩形钢管柱,包括两个对称设置的C型钢及竖直设于两个C型钢之间的贯通式柱内腹板,所述贯通式柱内腹板为贯通于所述矩形钢管柱轴向的矩形钢板;所述C型钢为板状结构,断面呈C型,两个C型钢开口相对设置,并分别与所述贯通式柱内腹板两侧面的两端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C型钢两端设焊接坡口,并于所述焊接坡口处与所述贯通式柱内腹板焊接连接,形成一级焊缝。

进一步的,所述矩形钢管柱截面长度与宽度的比值范围为1:4.5~1:3。与传统矩形钢构柱相比,加工成形为“扁柱”。

进一步的,所述贯通式柱内腹板呈两端均不伸出所述矩形钢管柱、一端伸出所述矩形钢管柱或两端均伸出所述矩形钢管柱中的任一种结构。

进一步的,所述C型钢由长条形钢板冷弯成型。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用成品矩形钢管柱,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从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结构柱截面形式出发,将结构柱设计为扁柱结构,能够有效解决住宅建筑室内凸柱的问题,有效释放了室内空间,节约了建筑面积且不影响夹具的放置;

2、矩形结构柱内部设置贯通式的柱内腹板,改善结构柱的力学性能,使其受力性能稳定、可靠;

3、结构简单,加工、装配成本低,具有良好的使用价值。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断面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C型钢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贯通式柱内腹板第一种结构的主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贯通式柱内腹板第一种结构的侧视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贯通式柱内腹板第二种结构的主视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贯通式柱内腹板第二种结构的侧视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贯通式柱内腹板第三种结构的主视图;

图8为本实用新型贯通式柱内腹板第三种结构的侧视图;

图中:

1、C型钢,2、贯通式柱内腹板,3、焊接坡口,4、一级焊缝。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图8所示,其结构关系为:包括两个对称设置的C型钢1及竖直设于两个C型钢1之间的贯通式柱内腹板2,贯通式柱内腹板2为贯通于矩形钢管柱轴向的矩形钢板;C型钢1为板状结构,断面呈C型,两个C型钢1开口相对设置,并分别与贯通式柱内腹板2两侧面的两端连接。

优选的,C型钢1两端设焊接坡口3,并于焊接坡口3处与贯通式柱内腹板2焊接连接,形成一级焊缝4。

优选的,矩形钢管柱截面长度与宽度的比值范围为1:4.5~1:3。与传统矩形钢构柱相比,加工成形为“扁柱”。

优选的,贯通式柱内腹板2呈两端均不伸出矩形钢管柱、一端伸出矩形钢管柱或两端均伸出矩形钢管柱中的任一种结构。

优选的,C型钢1由长条形钢板冷弯成型。

加工时,将两个长条形钢板分别冷弯成型为两个C型钢1,并于C型钢1两端成型焊接坡口3。分别将两个C型钢1于各焊接坡口3处焊接于贯通式柱内腹板2两侧面两端,并形成一级焊缝4,即得到成品矩形钢管柱。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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