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潮稻谷钢板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803089发布日期:2019-02-01 20:23阅读:515来源:国知局
一种防潮稻谷钢板仓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防潮钢板仓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防潮稻谷钢板仓。



背景技术:

目前,在储存大量稻谷时多位储存在钢板仓内,在储存的过程中,由于堆积的过多,而且空间较为封闭,容易产生湿气致使稻谷变潮,影像稻谷的价值。在现有技术中,钢板仓的防潮方法较为单一,且效果相对较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防潮稻谷钢板仓。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防潮稻谷钢板仓,包括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的底部固定连接于地基柱,所述地基柱的顶部两端设有通风口,所述通风口活动连接于挡板,所述挡板活动连接于通风管,所述通风管的顶部固定连接于通风装置,所述通风装置固定连接于气温控制装置,所述通风装置远离气温控制装置的一端设有电机,所述电机固定连接于智能控制装置,所述主体的内壁设有防潮装置,所述防潮装置固定连接于通风孔,所述主体的顶部设有温度感应器和湿度感应器,所述湿度感应器固定连接于吸尘箱。

优选的,所述主体的底部固定连接于地基柱;

优选的,所述通风装置固定连接于气温控制装置;

优选的,所述电机固定连接于智能控制装置,所述主体的内壁设有防潮装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装置通过在主体中加入多种设备进行检测钢板仓内的湿度、温度情况,使得仓内的情况方便了解,防潮做到最好;

2、本装置在主体内设计有多种防潮设备,可以通过更有效、更快捷的方法完成防潮;

3、本装置通过在结构设计上的科学化、智能化和全面化,使得钢板仓防潮效果达到最佳,保证稻谷的质量。本实用新型中,该装置中未涉及部分均与现有技术相同或可采用现有技术加以实现,本实用新型通过在主体中加入多种设备进行检测钢板仓内的湿度、温度情况,使得仓内的情况方便了解,防潮做到最好;在主体内设计有多种防潮设备,可以通过更有效、更快捷的方法完成防潮;通过在结构设计上的科学化、智能化和全面化,使得钢板仓防潮效果达到最佳,保证稻谷的质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防潮稻谷钢板仓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防潮稻谷钢板仓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主体、2地基柱、3通风口、4挡板、5通风管、6通风装置、7气温控制装置、8电机、9智能控制装置、10防潮装置、11 通风孔、12温度感应器、13湿度感应器、14吸尘箱。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请参照图1-2,一种防潮稻谷钢板仓,包括主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1的底部固定连接于地基柱2,所述地基柱2的顶部两端设有通风口3,所述通风口3活动连接于挡板4,所述挡板4活动连接于通风管5,所述通风管5的顶部固定连接于通风装置6,所述通风装置6固定连接于气温控制装置7,所述通风装置6远离气温控制装置7的一端设有电机8,所述电机8固定连接于智能控制装置9,所述主体1的内壁设有防潮装置10,所述防潮装置10固定连接于通风孔11,所述主体1的顶部设有温度感应器12和湿度感应器13,所述湿度感应器13固定连接于吸尘箱14。所述吸尘箱14固定连接于主体1的顶部,所述地基柱2置于地下,所述通风口3固定连接于主体1的外壁,所述通风孔11管道连接于通风装置6,所述通风装置6固定连接于电机8。本实用新型通过在主体中加入多种设备进行检测钢板仓内的湿度、温度情况,使得仓内的情况方便了解,防潮做到最好;在主体内设计有多种防潮设备,可以通过更有效、更快捷的方法完成防潮;通过在结构设计上的科学化、智能化和全面化,使得钢板仓防潮效果达到最佳,保证稻谷的质量。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过程为:主体1内为存放稻谷的内仓,通过温度感应器12和湿度感应器13收集内仓的温度、湿度信息传送给智能控制装置9,智能控制装置9会控制气温控制装置7和通风装置6进行工作,使仓内进行通风、调节气温以达到合适的温度时,智能控制装置9便会关闭这些装置,以此完成仓内的防潮工作。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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