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变换光线的建筑装饰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246689发布日期:2019-03-30 08:51阅读:125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变换光线的建筑装饰板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装饰板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可变换光线的建筑装饰板。



背景技术:

建筑装修是用各种材料对建筑进行外部面貌或者内部环境的美化和改进,使其更具有情调,同时具有居住和商业价值。为使建筑更环保,通常在建筑建造过程中对建筑墙体铺设装饰板,装饰板是一种人造板材。它是用多种专用纸张经过化学处理后,用高温高压胶合剂制成的热固性层积塑料,板面具有各种木纹或图案,光亮平整,色泽鲜艳美观,同时具有较高的耐磨、耐热、耐寒、防火等良好的物理性能。许多高级房舍的墙壁、屋顶,制作讲究的柜、橱、桌、床,精密仪器的工作台,实验室的实验台、电视机、收音机以及其它广播电讯设备的外壳,大都采用这种新型的装饰板,市场上装饰板的图案没有颜色变化、立体感不强,营造不出同气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变换光线的建筑装饰板,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可变换光线的建筑装饰板,包括基板,所述基板的上侧设置有环氧树脂板层,所述环氧树脂板层的上侧设置有无机胶层,所述无机胶层的上侧设置有玻镁板层,所述玻镁板层的上侧矿棉吸音板层,所述矿棉吸音板层的上侧设置有碳酸钙板层,所述矿棉吸音板层与碳酸钙板层之间设置有填充体层,所述碳酸钙板层的上侧设置有钢化玻璃,所述钢化玻璃的内部开设有空腔,所述空腔的底部设置有3D效果图案印刷层,所述3D效果图案印刷层的上侧设置有着色层,所述着色层的上侧设置有感光变色层。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3D效果图案印刷层为珠光效果印刷层、金属效果印刷层或局部图案效果印刷层。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感光变色层为感光微胶囊粉材料层。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填充体层为由粉煤灰、果壳、木屑以及树叶混合后压制成的横截面为多边形或者圆形的空心状柱体结构。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填充体层的厚度为50~55mm。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3D效果图案印刷层、着色层和感光变色层的设置,可以根据环境光线的强弱进行颜色和图案的变化,增加观赏性,环氧树脂板层具有良好的防潮性能,且粘附力强、收缩性强,当装饰板遇到较强冲击时可进行一定的缓冲,防止芯层脆裂。玻镁板层强度高,质量轻,可减少装饰板自重,防止装饰板在使用时间长由于自重过大掉落的情况发生。无机胶层可有效避免雨水浸入到芯层,延长装饰板的使用寿命。矿棉吸音板层、碳酸钙板层和填充体层的设置,隔音效果好,填充体层为由粉煤灰、果壳、木屑以及树叶混合后压制成的横截面为多边形或者圆形的空心状柱体结构,制造成本低廉,实现了废物利用,给企业生产和消费者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可变换光线的建筑装饰板,包括基板1,所述基板1的上侧设置有环氧树脂板层2,所述环氧树脂板层2的上侧设置有无机胶层3,所述无机胶层3的上侧设置有玻镁板层4,环氧树脂板层2具有良好的防潮性能,且粘附力强、收缩性强,当装饰板遇到较强冲击时可进行一定的缓冲,防止芯层脆裂。玻镁板层4强度高,质量轻,可减少装饰板自重,防止装饰板在使用时间长由于自重过大掉落的情况发生。无机胶层3可有效避免雨水浸入到芯层,延长装饰板的使用寿命。

所述玻镁板层4的上侧矿棉吸音板层5,所述矿棉吸音板层5的上侧设置有碳酸钙板层7,所述矿棉吸音板层5与碳酸钙板层7之间设置有填充体层6,所述填充体层6的厚度为50~55mm,矿棉吸音板层5、碳酸钙板层7和填充体层6的设置,隔音效果好,填充体层6为由粉煤灰、果壳、木屑以及树叶混合后压制成的横截面为多边形或者圆形的空心状柱体结构,制造成本低廉,实现了废物利用,给企业生产和消费者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

所述碳酸钙板层7的上侧设置有钢化玻璃8,所述钢化玻璃8的内部开设有空腔9,所述空腔9的底部设置有3D效果图案印刷层12,所述3D效果图案印刷层12的上侧设置有着色层11,所述着色层11的上侧设置有感光变色层10,所述3D效果图案印刷层12为珠光效果印刷层、金属效果印刷层或局部图案效果印刷层,所述感光变色层10为感光微胶囊粉材料层,3D效果图案印刷层12、着色层11和感光变色层10的设置,可以根据环境光线的强弱进行颜色和图案的变化,增加观赏性。。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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