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有灯带的踢脚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291222发布日期:2018-12-18 20:38阅读:2029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有灯带的踢脚线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踢脚线,属于建筑领域,更进一步地,尤其是涉及一种带有灯带的踢脚线。



背景技术:

在装修的过程中会使用到踢脚线,以用于遮挡墙壁和地板的转角处,进而增强房屋装修的美观性。现在比较流行的踢脚线是实木踢脚线、复合木材踢脚线或者铝合金踢脚线,用户可以根据需要来选择踢脚线的材质。然而,无论是实木踢脚线、复合木材踢脚线还是铝合金踢脚线,其功能均比较单一,无法满足用户的多种需求。例如,在深夜没有自然光线的时候,当人们在房间内走动是,需要打开悬吊在房顶的打定,这样不仅会浪费电能,更会打扰其他人休息。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多数人会选择根据感觉摸索着走动,因为没有自然光线,人们在摸索着走动时容易被物品绊倒而造成伤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带有灯带的踢脚线,其中该带有灯带的踢脚线能够在墙角处产生光线,以避免人们在黑夜中走动时被绊倒的情况出现。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带有灯带的踢脚线,其特征在于,该带有灯带的踢脚线包括一个灯带、一个踢脚线基座以及一个踢脚线主体,该踢脚线基座包括一个基板、一个悬臂以及一个转光元件,该悬臂设置于该基板的中部,该转光元件设置于该基板的底部,以在该悬臂、该转光元件和该基板之间形成一个转光空间和连通该转光空间的一个出光口,该转光元件具有一个倾斜的转光面,该灯带设置于该踢脚线基座的该悬臂,并且该灯带朝向该转光元件的该转光面,该踢脚线主体包括一个主体部以及延伸于该主体部的一个透明的面盖,该主体部设置于该基板和该悬臂,该面盖封闭该踢脚线基座的该出光口。

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该带有灯带的踢脚线的进一步优选的实施例,设该转光元件的该转光面的延伸方向和水平面的延伸方向形成的夹角参数为α,其中参数α的角度范围为:20°≤α≤70°。

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该带有灯带的踢脚线的进一步优选的实施例,参数α的角度为30°。

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该带有灯带的踢脚线的进一步优选的实施例,参数α的角度为45°。

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该带有灯带的踢脚线的进一步优选的实施例,参数α的角度为60°。

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该带有灯带的踢脚线的进一步优选的实施例,该踢脚线基座的该基板、该悬臂和该转光元件为一体地成型的铝板,该转光元件设有一个反光体,该反光体形成该转光元件的该转光面。

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该带有灯带的踢脚线的进一步优选的实施例,该反光体为反光镜。

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该带有灯带的踢脚线的进一步优选的实施例,该反光体为镀在该转光元件的反光层。

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该带有灯带的踢脚线的进一步优选的实施例,该踢脚线主体的该主体部和该面盖为一体成型的玻璃体。

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该带有灯带的踢脚线的进一步优选的实施例,该踢脚线主体的该主体部和该面盖为一体成型的塑料体。

本实用新型的该带有灯带的踢脚线的有益效果是:该带有灯带的踢脚线包括一个灯带以及一个踢脚线基座,该踢脚线基座提供一个基板、一个延伸于该基板的中部的悬臂以及一个设置于该基板的底部的转光元件,从而在该基座、该悬臂和该转光元件支架能形成一个转光空间以及连通该转光空间的一个出光口,该灯带设置于该悬臂,并且该灯带朝向该转光元件的倾斜的转光面,该带有灯带的踢脚线被设置在墙壁和地板的转角处,从而当该灯带产生光线时,该转光元件的该转光面能够改变光线的辐射方向而使光线自该出口光辐射到该带有灯带的踢脚线的外部,从而照明墙壁和地板的转角处,以避免人们在黑夜中走动时被绊倒的情况出现。该灯带是被悬吊在该悬臂上的,从而避免该灯带受到潮湿的空气的影响,以延长该灯带的使用寿命和保证该带有灯带的踢脚线被使用时的安全性。该带有灯带的踢脚线仅在墙壁和地板的转角处产生光线,从而避免该灯带产生的光线影响其他人休息的情况出现。

附图说明

为了获得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其他优点和特点,以下将参照附图中所示的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对以上概述的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具体的说明。应理解的是,这些附图仅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典型实施例,因此不应被视为对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的限制,通过使用附图,将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具体和更详细的说明和阐述。在附图中:

图1是该带有灯带的踢脚线的剖视示意图。

图2是该带有灯带的踢脚线在发光时的剖视示意图。

图3是该带有灯带的踢脚线的一个变形实施例的在发光时的剖视示意图。

图4是该带有灯带的踢脚线的另一个变形实施例的在发光时的剖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描述用于揭露本实用新型以使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本实用新型。以下描述中的优选实施例只作为举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想到其他显而易见的变型。在以下描述中界定的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可以应用于其他实施方案、变形方案、改进方案、等同方案以及没有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其他技术方案。

如图1至图4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发明精神提供的一种带有灯带的踢脚线,该带有灯带的踢脚线能够被安装于建筑物的墙壁和地板的转角处,以在墙壁和地板的转角处产生光线,从而当用户在黑夜行走时,该带有灯带的踢脚线在建筑物的墙壁和地板的转角处产生的光线能够避免用户被物品绊倒的情况,并避免对该建筑物内的其他人造成影响。具体地说,该带有灯带的踢脚线包括一个灯带1、一个踢脚线基座2以及一个踢脚线主体3,该灯带1设置于该踢脚线基座2,该踢脚线基座2设置于该建筑物的墙壁和地板的转角处,该踢脚线主体3 设置于该踢脚线基座2,当该灯带1产生的光线朝向地板方向辐射时,该踢脚线基座2能够改变该灯带1产生的光线的辐射方向,该踢脚线主体3允许光线穿过而使光线辐射至该带有灯带的踢脚线的外部。

如图1至图4,该踢脚线基座2包括一个基板21、一个悬臂22以及一个转光元件23。该悬臂22设置于该基板21的中部。优选地,该悬臂22垂直于该基板21。该转光元件23设置于该基板21的底部。该踢脚线基座2在该基板21、该悬臂22以及该转光元件23之间形成一个转光空间24以及连通该转光空间24 的一个出光口25。该转光元件23具有一个倾斜的转光面231,该转光面231用于形成该转光空间24。该灯带1设置于该悬臂22,并且该灯带1朝向该转光元件23的该转光面231。

可以理解的是,因为该灯带1设置于该悬臂22,从而该灯带1是悬空的,这样能够避免潮湿的空气对该灯带1造成的影响,这样,不仅能够延长该灯带2 的寿命,而且还能够避免短路而保证该带有灯带的踢脚线在被使用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该灯带1设置于该悬臂22的方式不受限制,例如该灯带1可以通过胶水或者胶带粘合在该悬臂22的用于形成该转光空间24的内壁。也就是说,该灯带1位于该踢脚线基座2的该转光空间24内。

当该灯带1被供电而产生电能时,该灯带1会产生光线,光线在该转光空间24内自该悬臂22向该转光元件23的该转光面231方向辐射,当光线辐射至该转光元件23的该转光面231后,该转光面231使光线的辐射方向被改变,从而光线能够经由该出光口25辐射至该踢脚线基座2的外部。可以理解的是,该转光元件23的该转光面231的倾斜角度影响辐射至该踢脚线基座2的外部的光线形成的照明位置。在本实用新型的该带有灯带的踢脚线中,设该转光元件23 的该转光面231的延伸方向和水平面的延伸方向形成的夹角参数为α,其中参数α的角度范围为:20°≤α≤70°。优选地,在图2示出的该带有灯带的踢脚线的这个实施例中,参数α的角度为45°。在图3示出的该带有灯带的踢脚线的这个实施例中,参数α的角度时60°。在图4示出的该带有灯带的踢脚线的这个实施例中,参数α的角度时30°。

优选地,该踢脚线基座2的该基座21、该悬臂22以及该转光元件23为一体成型的铝板,该转光元件23设有一个反光体26,该反光体26形成该转光元件23的该转光面231。例如,在该带有灯带的踢脚线的一个实施例中,该反光体26为反光镜,从而藉由反光镜形成该转光元件23的该转光面231。在该带有灯带的踢脚线的另一个实施例中,该反光体26为镀在该转光元件23的反光层,从而藉由反光层形成该转光元件23的该转光面231。

如图1至图4,该踢脚线主体3包括一个主体部31以及延伸于该主体部31 的一个透明的面盖32,该主体部31设置于该踢脚线基座2的该基板21和该悬臂22,该面盖32封闭该踢脚线基座2的该出光口25,从而该灯带1产生的光线能够透过该踢脚线主体3的该面盖32自该转光空间24辐射至外部。优选地,在该带有灯带的踢脚线的一个实施例中,该踢脚线主体3的该主体部31和该面盖32为一体成型的玻璃体。而在该带有灯带的踢脚线的另一个实施例中,该踢脚线主体3的该主体部31和该面盖32为一体成型的塑料件。

在安装该带有灯带的踢脚线于该建筑物时,可以通过胶水(玻璃胶)将该踢脚线基座2的该基板21黏贴在墙壁上和将该转光元件23黏贴在地板上,此时,该踢脚线基座2的该出光口25朝向侧部。在图1至图4示出的该带有灯带的踢脚线的这些实施例中,该悬臂22是一个平板结构,从而可以在将该踢脚线基座2黏贴在该墙壁和该地板后,再将该灯带1黏贴在该悬臂22上并位于该转光空间24内。当然,也可以先将该灯带1黏贴在该悬边22上,再将该踢脚线基座2黏贴在该墙壁和该地板上。将该踢脚线主体3的该主体部31安装于该踢脚线基座2的该基板21和/或该悬臂22,此时,该面盖32封闭该踢脚线基座2 的该出光口25。将该踢脚线主体3的该主体部31安装于该踢脚线基座2的该基板21和/或该悬臂22的方式不受限制,可以是胶水安装,也可以是卡扣安装,根据需要来选择。优选地,该踢脚线主体3的主体部31通过卡扣安装于该踢脚线基座2的该基板21和/或该悬臂22,从而在该灯带1损坏后便于更换该灯带1。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该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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