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型GRC隔墙基座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709603发布日期:2019-01-22 22:37阅读:331来源:国知局
组合型GRC隔墙基座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隔墙构造,特别是一种组合型GRC隔墙基座结构。



背景技术:

对于室内骨架薄板型隔墙(骨架指:轻钢、型钢、铝合金龙骨等;薄板指:纸面石膏板、玻镁板、水泥压力板、硅酸钙板等),因其跟部后续安装固定踢脚板的需要,常在隔墙跟部处设置混凝土隔墙基座,而该混凝土隔墙基座又常常为传统的现浇混凝土基座。对于传统的现浇混凝土隔墙基座施工而言,其工艺为湿作业施工,所含植筋、支模、浇筑混凝土、养护、抹灰等工序,施工较繁琐,除相应工序本身耗时外,还有其养护达到一定强度所必须的龄期及其含水率达到相应规定的自然时效周期,显然,此工艺是耗时长、产出大量的噪音及垃圾,不利绿色施工;劳动强度大、施工生产率低下、人力成本高;施工质量、成本难控;施工进度缓慢、建造周期长的落伍施工工艺。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在2016年下发的《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文件,其主旨倡导“节能、节水、节材和绿色环保”、“设计标准化、生产工厂化、施工装配化、装修部品化”,“鼓励开发装修新材料新部品”、鼓励使用装修部品,减少现场作业量、解决现场手工加工所造成的施工周期长、能耗高、噪声、粉尘污染等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组合型GRC隔墙基座结构,其安装迅速,成本低,能解决现有隔墙基座施工周期长、能耗高、噪声、粉尘污染等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组合型GRC隔墙基座结构,它包括两个GRC基座,设于隔墙管线两侧,两个基座之间形成用于容置管线的夹槽;两个基座顶部设有沿底龙骨,该沿底龙骨跨设于两个基座顶面上;该沿底龙骨对应该夹槽的位置设有管线孔和固定栓孔;该管线孔穿设有管线,该固定栓孔穿设有固定栓,该固定栓将该沿底龙骨与建筑地面固定连接,并将两个基座与建筑地面压紧固定。

进一步的,所述基座底面设有若干开口向下的嵌槽,各嵌槽内设有密封胶条,各嵌槽长度方向与所述夹槽的长度方向平行。

进一步的,所述沿底龙骨截面为U型,具有底板和侧板,该底板和侧板的外侧设有若干胶条槽,各胶条槽内设有密封隔音胶条。

进一步的,所述基座宽度为70-80mm,所述夹槽宽度为30-40mm。

进一步的,所述基座宽度为73mm,所述夹槽宽度为34mm。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组合型GRC隔墙基座结构,其安装迅速,成本低,能解决现有隔墙基座施工周期长、能耗高、噪声、粉尘污染等问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组合型GRC隔墙基座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实施例与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组合型GRC隔墙基座结构,它包括两个GRC基座1,设于隔墙管线2两侧,两个基座1之间形成用于容置管线的夹槽11。两个基座1顶部设有沿底龙骨3,该沿底龙骨3跨设于两个基座1顶面上。该沿底龙骨3对应该夹槽11的位置设有管线孔和固定栓孔。该管线孔穿设有管线2,该固定栓孔穿设有固定栓4,该固定栓4将该沿底龙骨3与建筑地面5固定连接,并将两个基座1与建筑地面5压紧固定。该沿底龙骨3截面为U型,具有底板31和侧板32,该底板31和侧板32的外侧设有若干胶条槽33,各胶条槽33内设有密封隔音胶条34。

该基座1底面设有若干开口向下的嵌槽12,各嵌槽12内设有密封胶条13,各嵌槽12长度方向与该夹槽11的长度方向平行。具体来说,该基座1宽度为70-80mm,该夹槽11宽度为30-40mm。优选的,该基座1宽度为73mm,该夹槽11宽度为34mm。

本实用新型针对室内隔墙系统装修一体化,开发研制了组合型GRC隔墙基座部品,该部品由130高×73宽两拼组合型的M20GRC成品预制件组成,以取代劳动强度大、施工生产率低下、人力成本高、施工进度缓慢、建造周期长的传统现浇混凝土湿作业施工。

该隔墙基座之所以为两拼组合型,主要考虑隔墙中心处敷设专业管线,该墙基座若在宽度方向为一整体时,因其隔墙中心处预先敷设的专业管线与其整体墙基座无法装配形成一体,因此,采用两个宽度为73宽的M20GRC进行左右组合,其中间留设34mm宽的夹槽,作为专业管线在墙基座部分处敷设的空间;墙基座依次从预先敷设的专业管线的两侧对夹组装,通过预先在楼地面处设置的M8螺栓(间距≤600mm)及墙基座压顶上的沿地龙骨将其组合安装;该墙基座每侧之下面设置了两道嵌槽,作为嵌设两道10×8的硅橡胶密封条之用,以起与楼面找平层密封的作用。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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