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拆装式运动地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146576发布日期:2019-03-19 22:44阅读:267来源:国知局
一种拆装式运动地板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地板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拆装式运动地板。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的运动地板大多数为一个整体的结构,且不能拆分拼接,适用性较差,不能满足多种场地的需求。拆装式结构系统是一种区域弹性运动地板,该地板的运动性能具有高冲击吸收和弹性,极限的球反弹和脚下的稳定性,专为顶级运动使用设计专注于快速的球类运动。木质护角使整体结构更加坚实牢固。它完全符合EN14904测试要求并通过国际蓝联FIBA认证。拆装式结构运动木地板安装方便快捷且安全,使用寿命长,维护简单。本结构运动木地板系统能满足运动员们对运动木地板性能及安全性的所有要求。主要应用:篮球、羽毛球、排球、手球、壁球等各类运动场馆及活动。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拆装式运动地板,便于拆卸,且适用于大多数运动场地。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拆装式运动地板,包括:拼接面板一、拼接面板二,所述拼接面板一底端设有多层板,所述多层板凸出部分的顶端设有扣件,所述扣件固定于所述拼接面板一,所述拼接面板一靠近所述多层板凸出部分的一侧设有铣削舌,所述多层板底端设有缓冲棉减震垫,所述拼接面板一一角设有木质护角,所述木质护角连接所述多层板与所述缓冲棉减震垫;

所述拼接面板二一侧设有与所述铣削舌对应的舌槽,所述拼接面板二底端设有对应多层板,所述对应多层板底端设有对应缓冲棉减震垫,所述拼接面板二靠近所述舌槽一侧设有凹槽,所述铣削舌与所述舌槽卡接固定,所述多层板穿入所述凹槽,所述扣件与所述凹槽卡接固定。

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描述,所述多层板与所述对应多层板是一种落叶松胶合板。

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描述,所述缓冲棉减震垫、所述对应缓冲棉减震垫采用的材质为开孔粘合泡沫。

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描述,所述拼接面板一与所述拼接面板二采用的材质为实木面板。

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描述,所述扣件采用的材质为不锈钢。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拆装式结构系统是一种区域弹性运动地板,由四个侧面上铣削舌和凹槽,并且通过扣件彼此连接,铺在现有的运动地板或水平混凝土上面,运动减震棉是采用特殊耐用开孔粘合泡沫制成,该地板的运动性能具有高冲击吸收和弹性,极限的球反弹和脚下的稳定性。它完全符合EN14904测试要求并通过国际蓝联FIBA认证。拆装式结构运动木地板安装方便快捷且安全,使用寿命长,维护简单本结构运动木地板系统能满足运动员们对运动木地板性能及安全性的所有要求,适用性广泛。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剖视图。

附图标记:1-拼接面板一、2-扣件、3-多层板、4-缓冲棉减震垫、5-木质护角、6-凹槽、7-拼接面板二、 8-对应多层板、9-对应缓冲棉减震垫、10-舌槽、11-铣削舌。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如图1至图2所示:

一种拆装式运动地板,包括:拼接面板一1、拼接面板二7,拼接面板一1底端设有多层板3,多层板 3凸出部分的顶端设有扣件2,扣件2固定于拼接面板一1,拼接面板一1靠近多层板3凸出部分的一侧设有铣削舌11,多层板3底端设有缓冲棉减震垫4,拼接面板一1一角设有木质护角5,木质护角5连接多层板3与缓冲棉减震垫4;

拼接面板二7一侧设有与铣削舌11对应的舌槽10,拼接面板二7底端设有对应多层板8,对应多层板8底端设有对应缓冲棉减震垫9,拼接面板二7靠近舌槽10一侧设有凹槽6,铣削舌11与舌槽10卡接固定,多层板3穿入凹槽6,扣件2与凹槽6卡接固定。

本实施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多层板3与对应多层板8是一种落叶松胶合板。

本实施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缓冲棉减震垫4、对应缓冲棉减震垫9采用的材质为开孔粘合泡沫。

本实施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拼接面板一1与拼接面板二7采用的材质为实木面板。

本实施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扣件2采用的材质为不锈钢。

在本实施中,将拼接面板一1上的铣削舌7,拼接面板一1底端设有的多层板3上的扣件2分别与拼接面板二7上的舌槽10与凹槽6分别卡接,使得拼接面板一1与拼接面板二7固定,组成一个稳定的运动地板结构。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它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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