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自制止水带角钢卡具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自制止水带角钢卡具。
背景技术:
传统纵向施工缝中埋式止水带定位用钢筋定位,钢筋顶住止水带过紧施工中容易造成止水带破损,钢筋顶住止水带不紧施工中止水带容易移位,而且混凝土施工中止水带容易受混凝土挤压而使止水带线性很差。为此,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自制止水带角钢夹具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自制止水带角钢卡具,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自制止水带角钢卡具,包括第一角钢夹具、第二角钢夹具、止水带、U形框架、水平活动杆和端盖,紧贴于所述止水带的左侧设有第一角钢夹具,紧贴于所述止水带的右侧设有第二角钢夹具,所述止水带的底部伸出第一角钢夹具底部和第二角钢夹具底部所在平面,所述第一角钢夹具和第二角钢夹具的上方设有U形框架,所述U形框架为倒U形结构,组成所述U形框架上的竖直杆件和水平杆件均为方形杆,所述U形框架上的两组竖直杆件分别位于第一角钢夹具的左侧和第二角钢夹具的右侧,所述U形框架上的竖直杆件上设有柱状空槽,所述水平活动杆的内端穿过柱状空槽伸入U形框架上的竖直杆件的内侧,所述水平活动杆的外端与端盖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第一角钢夹具和第二角钢夹具的端面均为L形结构,且所述第一角钢夹具和第二角钢夹具的大小相同,所述第一角钢夹具和第二角钢夹具关于止水带呈轴对称分布。
优选的,所述水平活动杆上位于柱状空槽的内部设有环形挡板,所述水平活动杆上位于环形挡板的右侧套设有压缩弹簧。
优选的,所述环形挡板的边缘设有滚珠,所述滚珠设有多组,多组所述滚珠在环形挡板的边缘呈等距环形排列。
优选的,所述端盖设有两组,两组所述端盖关于U形框架的中心轴线对称,且所述端盖为六棱柱状结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中在止水带的左右两侧分别设有第一角钢夹具和第二角钢夹具,然后再用U形框架将第一角钢夹具和第二角钢夹具向止水带的内部进行压紧,从而将止水带的位置固定,防止浇筑混凝土时混凝土将止水带挤压变形使得止水带变得弯曲,止水带的线性较差,影响浇筑效果;
2.且第一角钢夹具和第二角钢夹具可起到保护止水带的作用,防止钢筋挤压使得止水带破裂从而失去止水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图1中A处放大图。
图中:第一角钢夹具1、第二角钢夹具2、止水带3、U形框架4、水平活动杆5、端盖6、环形挡板7、压缩弹簧8、柱状空槽9、滚珠10。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自制止水带角钢卡具,包括第一角钢夹具1、第二角钢夹具2、止水带3、U形框架4、水平活动杆5和端盖6,紧贴于止水带3的左侧设有第一角钢夹具1,紧贴于止水带3的右侧设有第二角钢夹具2,止水带3的底部伸出第一角钢夹具1底部和第二角钢夹具2底部所在平面,第一角钢夹具1和第二角钢夹具2的上方设有U形框架4,U形框架4为倒U形结构,组成U形框架4上的竖直杆件和水平杆件均为方形杆,U形框架4上的两组竖直杆件分别位于第一角钢夹具1的左侧和第二角钢夹具2的右侧,U形框架4上的竖直杆件上设有柱状空槽9,水平活动杆5的内端穿过柱状空槽9伸入U形框架4上的竖直杆件的内侧,水平活动杆5的外端与端盖6固定连接。
进一步的,第一角钢夹具1和第二角钢夹具2的端面均为L形结构,且第一角钢夹具1和第二角钢夹具2的大小相同,第一角钢夹具1和第二角钢夹具2关于止水带3呈轴对称分布;
进一步的,水平活动杆5上位于柱状空槽9的内部设有环形挡板7,水平活动杆5上位于环形挡板7的右侧套设有压缩弹簧8;
进一步的,环形挡板7的边缘设有滚珠10,滚珠10设有多组,多组滚珠10在环形挡板7的边缘呈等距环形排列;
进一步的,端盖6设有两组,两组端盖6关于U形框架4的中心轴线对称,且端盖6为六棱柱状结构。
工作原理:本实用新型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仰拱钢筋按要求绑扎完成后,在两组相邻的仰拱钢筋的边缘位置处分别安装第一角钢夹具1和第二角钢夹具2,然后再在第一角钢夹具1和第二角钢夹具2之间安装止水带3,然后向外侧拉动端盖6,使得与端盖6固定连接的水平活动杆5的内端向柱状空槽9的内部进行收缩,然后将U形框架4倒扣在止水带3上,此时松开端盖6,水平活动杆5在压缩弹簧8的作用下挤压第一角钢夹具1和第二角钢夹具2,从而将止水带3的位置进行固定,此时浇筑仰拱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将U形框架4拆除。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