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于固定安全网的外围脚手架连接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648743发布日期:2019-09-12 09:12阅读:426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于固定安全网的外围脚手架连接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脚手架连接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便于固定安全网的外围脚手架连接机构。



背景技术:

脚手架是为了保证各施工过程顺利进行而搭设的工作平台。按搭设的位置分为外脚手架、里脚手架;按材料不同可分为木脚手架、竹脚手架、钢管脚手架;按构造形式分为立杆式脚手架、桥式脚手架、门式脚手架、悬吊式脚手架、挂式脚手架、挑式脚手架、爬式脚手架。

盘扣式脚手架又叫圆盘式脚手架,和轮扣式脚手架并不是同一类型,在国内很多人把盘扣式脚手架和轮扣式脚手架混为一谈,很明显是错误的,盘扣式脚手架技术起源于德国,是欧洲和美洲的主流产品。

安全网是在进行高空建筑施工设备安装或技艺表演时,在其下或其侧设置的起保护作用的网,以防因人或物件坠落而造成的事故,安全网由网体、边绳、系绳和筋绳构成。网体由网绳编结而成,具有菱形或方形的网目,网目尺寸是指编结物相邻两个绳结之间的距离。网体四周边缘上的网绳,称为边绳。安全网的尺寸(公称尺寸)由边绳的尺寸而定;把安全网固定在支撑物上的绳,称为系绳,此外,凡用于增加安全网强度的绳,则统称为筋绳。

目前安全网在布置时,有些施工队为了节省时间,只固定安全网的上端或者下端,有很大的安全隐患,而正常固定安全网,通过钢丝或者绳子等方式固定,耗时耗力,因此,亟待一种改进的技术来解决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这一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便于固定安全网的外围脚手架连接机构,方便快速,固定一个点仅需要几秒钟,省时省力,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便于固定安全网的外围脚手架连接机构,包括连接盘、扣孔、立杆套、加强筋、安装板及固定机构,所述连接盘表面均匀开有扣孔,所述连接盘上表面及下表面中间位置均安装有立杆套,所述立杆套与连接盘连接处设置有加强筋,所述连接盘一侧开有凹槽,所述安装板固定设置于凹槽内,所述固定机构与安装板活动相连。

优选的,所述连接盘为扇形结构。

优选的,所述安装板表面开有螺孔,所述螺孔内部设置为内螺纹,所述安装板远离开有螺孔一端设置有限位板,所述限位板有两个,所述限位板之间的距离为连接盘的厚度。

优选的,所述固定机构包括旋钮、压板、连接杆及螺杆,所述旋钮与连接杆一端相连,所述连接杆另一端与压板一端相连,所述压板另一端与螺杆相连,所述压板为圆形结构,所述螺杆活动设置于螺孔内。

优选的,两两相邻所述扣孔到连接盘中心点所连接的直线夹角为90°。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方便快速,省时省力,固定安全网一个点仅需要几秒钟,且比较牢固,安全可以得到保障。

(2)结构简单、成本较低,但强度可以得到保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安装板结构示意图。

图4安装板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5为固定机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便于固定安全网的外围脚手架连接机构,包括连接盘1、扣孔2、立杆套3、加强筋4、安装板5及固定机构6,连接盘1表面均匀开有扣孔2,两两相邻扣孔2到连接盘1中心点所连接的直线夹角为90°,连接盘1上表面及下表面中间位置均安装有立杆套3,立杆套3与连接盘1连接处设置有加强筋4,连接盘1一侧开有凹槽,安装板5固定设置于凹槽内,固定机构6与安装板5活动相连。

如图3-4所示,安装板5表面开有螺孔51,螺孔51内部设置为内螺纹,安装板远离开有螺孔51一端设置有限位板52,限位板52有两个,限位板52之间的距离为连接盘1的厚度。

如图5所示,固定机构6包括旋钮61、压板62、连接杆63及螺杆64,旋钮61与连接杆63一端相连,连接杆63另一端与压板62一端相连,压板62另一端与螺杆64相连,压板62为圆形结构,螺杆64活动设置于螺孔51内。

使用原理:本实用新型适用于布置安全网一侧,将安装板5设置限位板52一端安装在连接盘1凹槽内,点焊固定,立杆套3与连接盘1连接处设置有加强筋4,保证强度,立杆套3内设置立杆,通过扣孔2安装横杆,脚手架安装完成后,将安全网布置在脚手架外围或者通道外侧,将固定机构6穿过安全网拧进螺孔51内,完成安全网固定。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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