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市政工程用升降式围栏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387412发布日期:2019-12-13 17:16阅读:364来源:国知局
一种市政工程用升降式围栏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市政工程用围栏,特别涉及一种市政工程用升降式围栏,属于市政工程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护栏主要用于道路、工厂、小区、别墅、庭院、商业区、公共场所等场合中对设备与设施的保护与防护,网格结构简练、美观实用、便于运输、价格较低,适合大面积采用等优点,被广泛用于市政工程建设中,现有技术中,大多数的护栏在生产后便定型,高度大小无法调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市政工程用升降式围栏,通过在安装底座位于支撑柱的两侧均设置螺纹孔,利用膨胀螺栓与地面固定,达到护栏固定效果,通过螺栓穿过一号限位槽和栏网两侧的二号限位槽,松开螺栓可在卡槽内滑动栏板,调节栏板高度,达到护栏升降的问题,将栏网固定在卡块的卡槽内,卡槽的上方设有限位板,顶部的限位板防止栏板从顶部移出。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一种市政工程用升降式围栏,包括若干支撑柱,所述支撑柱的底部均设有安装底座,所述支撑柱的两侧中部均相对设有两个卡块,相邻的两个卡块之间形成卡槽,两个所述支撑柱之间的卡槽之间连接有栏网,所述栏网与卡槽滑动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安装底座的顶端中部与支撑柱焊接,所述安装底座位于支撑柱的两侧均设有若干螺纹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卡块的中部均设有一号限位槽,所述一号限位槽内设有螺栓,所述螺栓穿过一号限位槽。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栏网的两侧均设有二号限位槽,所述二号限位槽的内部等距设有若干栏板,所述二号限位槽被栏板分为若干孔槽。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卡槽的上方设有限位板,所述限位板与支撑柱焊接。

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在安装底座位于支撑柱的两侧均设置螺纹孔,利用膨胀螺栓与地面固定,达到护栏固定效果,通过螺栓穿过一号限位槽和栏网两侧的二号限位槽,松开螺栓可在卡槽内滑动栏板,调节栏板高度,达到护栏升降的问题,将栏网固定在卡块的卡槽内,卡槽的上方设有限位板,顶部的限位板防止栏板从顶部移出。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栏网的正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支撑柱;2、安装底座;21、螺纹孔;3、卡块;31、卡槽;32、一号限位槽;33、螺栓;4、栏网;41、二号限位槽;42、栏板;5、限位板。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

如图1-2所示,一种市政工程用升降式围栏,包括若干支撑柱1,支撑柱1的底部均设有安装底座2,支撑柱1的两侧中部均相对设有两个卡块3,相邻的两个卡块3之间形成卡槽31,两个支撑柱1之间的卡槽31之间连接有栏网4,栏网4与卡槽31滑动连接。

安装底座2的顶端中部与支撑柱1焊接,安装底座2位于支撑柱1的两侧均设有若干螺纹孔21,利用膨胀螺栓与地面固定连接,卡块3的中部均设有一号限位槽32,一号限位槽32内设有螺栓33,螺栓33穿过一号限位槽32,通过螺栓33穿过一号限位槽32和栏网4两侧的二号限位槽41,将栏网4固定在卡块3的卡槽31内,栏网4的两侧均设有二号限位槽41,二号限位槽41的内部等距设有若干栏板42,二号限位槽41被栏板42分为若干孔槽,卡槽31的上方设有限位板5,限位板5与支撑柱1焊接,顶部的限位板5防止栏板42从顶部移出。

具体的,本实用新型使用时,将其中一个支撑柱1通过膨胀螺栓穿过螺纹孔21将安装底座2固定在地面上,达到支撑柱1的固定效果,将栏网4卡进卡槽31内,再将另一个支撑柱1通过卡槽31与栏网4连接,再通过膨胀螺栓与地面固定,将栏板42在卡槽31内滑动,顶部的限位板5防止栏板42从顶部移出,栏板42调节完成后,将螺栓33一号限位槽32、二号限位槽41和一号限位槽32,将栏板42固定在卡槽31内。

通过在安装底座位于支撑柱的两侧均设置螺纹孔,利用膨胀螺栓与地面固定,达到护栏固定效果,通过螺栓穿过一号限位槽和栏网两侧的二号限位槽,松开螺栓可在卡槽内滑动栏板,调节栏板高度,达到护栏升降的问题,将栏网固定在卡块的卡槽内,卡槽的上方设有限位板,顶部的限位板防止栏板从顶部移出。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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