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窗铝模板及飘窗框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422495发布日期:2020-12-25 11:48阅读:630来源:国知局
飘窗铝模板及飘窗框架的制作方法

本申请涉及建筑施工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飘窗铝模板及飘窗框架。



背景技术:

随着铝模板在国内的迅速推广,越来越多的建筑选择使用铝模进行施工。在飘窗位置处,由于边缘墙体及飘窗本身结构限制,导致不能使用整板支模的方式构建飘窗框架,只能采用拼接的组合模板来构建飘窗框架。而目前通常采用销钉连接的方式固定两组合模板,在混凝土浇注过程中,由于混凝土的侧推力而导致两组合模板在接茬处出现错位现象,出现浇注后墙体表面不平整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能防止在混凝土浇注时模板错位的飘窗铝模板,以解决上述问题。

本申请的实施例提供一种飘窗铝模板,包括两相对设置的第一模板、两相对设置的第二模板和多个连接件,位于同一侧的所述第一模板与所述第二模板固定,每一所述第一模板和每一所述第二模板上均设有多个凹槽,多个所述连接件两端分别固定于两所述第一模板相对的所述凹槽位置处,及两端分别固定于两所述第二模板相对的所述凹槽位置处,以在混凝土浇注时,使位于同一侧的所述第一模板和所述第二模板处于同一竖直面内。通过在相对的两所述第一模板和相对的两所述第二模板上设置凹槽,并使用所述连接件连接,可以防止由于混凝土涨膜导致的所述第一模板和所述第二模板错位的问题,以保证拆模后墙体的平整性。

在本申请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模板包括第一端和第二端,多个所述凹槽设于所述第一端和所述第二端之间,且靠近所述第一端的所述凹槽与所述第一端之间的距离为100mm,与所述第二端距离最近的两所述凹槽与所述第二端之间的距离分别为50mm和250mm。通过将凹槽以上述尺寸设置,可以最大化保证两所述第一模板连接的稳固性。

在本申请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中,在距离所述第一端100mm至距离所述第二端250mm范围内,每相邻两所述凹槽之间等间距设置,且两所述凹槽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600mm。通过上述凹槽尺寸的进一步设置,更大程度的保证两所述第一模板的稳固性。

在本申请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二模板包括第三端和第四端,所述第三端至所述第四端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600mm,多个所述凹槽设于所述第三端和所述第四端之间,且靠近所述第三端的所述凹槽与所述第三端之间的距离为50mm,靠近所述第四端的所述凹槽与所述第四端之间的距离为100mm。通过将凹槽以上述尺寸设置,可以最大化保证两所述第二模板连接的稳固性

在本申请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中,每相邻两所述凹槽之间等间距设置,且两所述凹槽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300mm。通过上述凹槽尺寸的进一步设置,更大程度的保证两所述第二模板的稳固性。

在本申请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二模板还包括止挡部,所述止挡部设于所述第四端端壁上。通过在所述第二模板上设置止挡部,防止在混凝土浇注过程中,混凝土从第二模板缝隙处流出并贴附于所述第二模板上,大大提高了拆模效率。

在本申请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中,所述飘窗铝模板还包括支撑件,所述支撑件设于所述第一模板上。通过在所述第一模板上设置所述支撑件,以增加所述第一模板抗侧压力性能,防止在混凝土浇注过程中,所述第一模板变形。

在本申请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模板包括固定板、第一侧板、第二侧板、第三侧板和第四侧板,所述第一侧板、所述第二侧板、所述第三侧板和所述第四侧板均固定于所述固定板上并位于所述固定板同一侧,以形成收容空间,所述支撑件位于所述收容空间内。通过在所述第一模板上形成收容空间,以便与所述支撑件的安装。

在本申请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中,所述固定板包括第一平面和第二平面,所述第一侧板、所述第二侧板、所述第三侧板和所述第四侧板设于所述第一平面的边缘位置处,所述第二平面贴附混凝土,且两所述第一模板的所述固定板相对设置。通过在所述固定板上区分所述第一平面和所述第二平面,以确保安装方向,以提高工作效率。

一种飘窗框架,由多个飘窗铝模板组合而成,所述飘窗铝模板为上述的飘窗铝模板。通过将多个所述飘窗铝模板组合形成所述飘窗框架,以适用于不同型号的飘窗,增加其适用性。

上述提供的飘窗铝模板通过所述连接件连接两相对的所述第一模板和两相对的所述第二模板,以在混凝土浇注过程中,增加两所述第一模板和两所述第二模板之间的稳固性,防止由于混凝土的侧压力导致所述第一模板和所述第二模板错位而出现的浇注后墙面不平整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一实施方式中飘窗框架的立体示意图。

图2为图1所示的飘窗模板的立体示意图。

图3为图2所示的第一模板的立体示意图。

图4为图3所示的第一模板的侧视图。

图5为图2所示的第二模板的立体示意图。

图6为图5所示的第二模板的侧视图。

主要元件符号说明

飘窗框架1

飘窗铝模板100

第一模板10

固定板11

第一平面111

第二平面112

第一端113

第二端114

第一侧板12

第二侧板13

第三侧板14

第四侧板15

安装孔16、25

收容空间17

第二模板20

第三端21

第四端22

止挡部23

凹槽18、24

连接件30

支撑件40

第一距离x1

第二距离x2

第三距离x3

第四距离x4

第五距离x5

第六距离x6

第七距离x7

第八距离x8

第九距离x9

第十距离x10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方式进行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需要说明的是,当一个组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组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组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组件。当一个组件被认为是“设于”另一个组件,它可以是直接设置在另一个组件上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组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顶”、“底”、“上”、“下”、“左”、“右”、“前”、“后”、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

本申请的实施例提供一种飘窗铝模板,包括两相对设置的第一模板、两相对设置的第二模板和多个连接件,位于同一侧的所述第一模板与所述第二模板固定,每一所述第一模板和每一所述第二模板上均设有多个凹槽,多个所述连接件两端分别固定于两所述第一模板相对的所述凹槽位置处,及两端分别固定于两所述第二模板相对的所述凹槽位置处,以在混凝土浇注时,使位于同一侧的所述第一模板和所述第二模板处于同一竖直面内。

上述提供的飘窗铝模板通过所述连接件连接两相对的所述第一模板和两相对的所述第二模板,以在混凝土浇注过程中,增加两所述第一模板和两所述第二模板之间的稳固性,防止由于混凝土的侧压力导致所述第一模板和所述第二模板错位而出现的浇注后墙面不平整的问题。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申请的一些实施方式作详细说明。在不冲突的情况下,下述的实施方式及实施方式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请参阅图1,本申请的一实施例提供一种飘窗框架1,由多个飘窗铝模板100组合而成。所述飘窗铝模板100包括两相对设置的第一模板10、两相对设置的第二模板20和多个连接件30。位于同一侧的所述第一模板10与所述第二模板20固定,所述第一模板10和所述第二模板20上均设有多个凹槽18(24),多个所述连接件30的两端分别固定于两所述第一模板10相对的凹槽18(24)位置处,且多个所述连接件30两端还分别固定于两所述第二模板20相对的凹槽18(24)位置处,以在混凝土浇注时,使位于同一侧的所述第一模板10和所述第二模板20处于同一竖直面内。

请参阅图2,在一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模板10大致为中空的长方体结构,具体的,所述第一模板10包括固定板11、第一侧板12、第二侧板13、第三侧板14和第四侧板15。所述第一侧板12、所述第二侧板13、所述第三侧板14和所述第四侧板15均固定于所述固定板11上并位于所述固定板11同一侧。所述第一侧板12和所述第三侧板14相对设置,所述第二侧板13和所述第四侧板15相对设置,从而形成收容空间17。

可以理解的是,在其他实施方式中,所述固定板11、所述第一侧板12、所述第二侧板13、所述第三侧板14和所述第四侧板15可为一体成型结构。

所述固定板11包括第一平面111和第二平面112,所述第一平面111和所述第二平面112为所述固定板11上的相对两平面。所述固定板11还包括第一端113和第二端114,所述第一端113和所述第二端114为所述固定板11上的相对两端,即所述第一端113和所述第二端114为所述固定板11上的下端和上端。所述第一侧板12、所述第二侧板13、所述第三侧板14和所述第四侧板15围设于所述固定板11的第一平面111的边缘位置处,两所述第二平面112之间形成的空间用于收容混凝土,以使混凝土成型。所述第二侧板13位于所述第一端113,所述第四侧板15位于所述第二端114。

在一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侧板12至所述第三侧板14的距离小于或等于500mm。可以理解的是,所述第一侧板12至所述第三侧板14的具体距离及所述第二侧板13至所述第四侧板15的具体距离需根据具体建筑而定。

请参阅图3和图4,所述第一侧板12和所述第三侧板14的外侧壁上设有多个所述凹槽18。多个所述凹槽18设于所述第一端113和所述第二端114之间,且所述第一侧板12上的凹槽18与所述第三侧板14上的凹槽18相对应,多个所述凹槽18从所述第一端113向所述第二端114设置的距离不同。在一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模板10上设置了五个所述凹槽18,其中,靠近所述第一端113的凹槽18与所述第一端113之间具有第一距离x1;在距离所述第一端113位置100mm处至距离所述第二端114位置250mm处范围内,每相邻两所述凹槽18之间具有第二距离x2、第三距离x3、第四距离x4;靠近所述第二端114的两所述凹槽18与所述第二端114之间具有第五距离x5和第六距离x6。在一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距离x1为100mm、所述第二距离x2、所述第三距离x3和所述第四距离x4相等且均小于或等于600mm,所述第五距离x5为300mm,所述第六距离x6为50mm。该些距离是根据所述第一模板10受到混凝土的侧压力而进行设置,从而能够更好使设于所述凹槽18位置处的所述连接件30受力均匀,避免某一所述连接件30出现受力集中而断裂的情况。

可以理解的是,在其他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距离x1、所述第二距离x2、所述第三距离x3、所述第四距离x4、所述第五距离x5和所述第六距离x6的长度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所述凹槽18的数量也不限于此。

所述第一侧板12、所述第二侧板13、所述第三侧板14和所述第四侧板15上设有安装孔16。所述安装孔16与所述收容空间17连通,销钉穿过所述安装孔16将所述第一模板10固定于所述第二模板20和其他模板上。在一实施方式中,所述安装孔16均匀设于所述第一侧板12、所述第二侧板13、所述第三侧板14和所述第四侧板15上,以使所述第一模板10与其他模板稳固连接。

可以理解的是,所述安装孔16的设置位置不限于此,如在其他实施方式中,所述安装孔16的设置位置根据所述第一侧板12、所述第二侧板13、所述第三侧板14和所述第四侧板15连接的模板的承重而定,并集中分布于承重较重部位。

请参阅图5,所述第二模板20大致形状与所述第一模板10相同,此处不再累述。

所述第二模板20具有第三端21和第四端22,所述第三端21和所述第四端22之间设有相对的两侧板(图未示)。在一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三端21至所述第四端22的距离小于或等于600mm,两所述侧板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500mm。需要说明的是,所述第三端21至所述第四端22的具体距离和两所述侧板之间的具体距离需根据具体建筑而定。

所述第二模板20还包括止挡部23,所述止挡部23设于所述第四端22端壁上,用于在混凝土浇注时,防止混凝土从所述第二模板20缝隙处流出并贴附于所述第二模板20上,便于后续的拆模。在一实施方式中,所述止挡部23为片状板。可以理解的是,所述止挡部23的形状不限于此,如在其他实施方式中,所述止挡部23呈块状。

请参阅图5和图6,两所述侧板的外侧壁上设有多个所述凹槽24。多个所述凹槽24相对设于所述第三端21和所述第四端22之间。在一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二模板20上设置有三个凹槽24,其中,靠近所述第三端21的凹槽24与所述第三端21之间具有第七距离x7;沿所述第三端21向所述第四端22方向,每两所述凹槽24之间具有第八距离x8和第九距离x9;靠近所述第四端22的所述凹槽24与所述第四端22之间具有第十距离x10。在一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七距离x7为50mm,所述第八距离x8和所述第九距离x9相等且小于或等于300mm,所述第十距离x10为100mm。该些距离是根据所述第二模板20受到混凝土的侧压力而进行设置,从而能够更好使设于所述凹槽24位置处的所述连接件30受力均匀,避免某一所述连接件30出现受力集中而断裂的情况。

请参阅图1或图2,所述连接件30用于连接两所述第一模板10和两所述第二模板20,以在浇注混凝土时,防止由于混凝土涨膜导致的所述第一模板10和所述第二模板20错位的问题,以保证拆模后墙体的平整性。在一实施方式中,所述连接件30为拉片。可以理解的是,所述连接件30的类型不限于此,凡可固定两所述第一模板10和两所述第二模板20,并在浇注混凝土时,防止两所述第一模板10和两所述第二模板20移位的机构均可。

所述飘窗铝模板100还包括支撑件40,所述支撑件40设于所述第一模板10上,用于在浇注混凝土时,支撑所述第一模板10,防止由于混凝土的侧压力导致所述第一模板10变形的问题。在一实施方式中,所述支撑件40为片状板。可以理解的是,所述支撑件40的类型不限于此,如在其他实施方式中,所述支撑件40为块状结构。

在使用上述飘窗铝模板100或飘窗框架1时,通过销钉穿过所述安装孔(16、25)将对立的两所述第一模板10和对立两所述第二模板20固定于指定位置,并通过销钉连接位于同一侧的所述第一模板10和所述第二模板20。然后,将多个所述连接件30固定于两所述第一模板10上相对的所述凹槽18及两所述第二模板20上相对的所述凹槽24内,以使位于同一侧的所述第一模板10和所述第二模板20处于同一竖直面内,且连接稳定。

上述提供的飘窗铝模板100通过所述连接件30连接两相对的所述第一模板10和两相对的所述第二模板20,以在混凝土浇注过程中,增加两所述第一模板10和两所述第二模板20之间的稳固性,防止由于混凝土的侧压力导致所述第一模板10和所述第二模板20错位而出现的浇注后墙面不平整的问题。

另外,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认识到,以上的实施方式仅是用来说明本申请,而并非用作为对本申请的限定,只要在本申请的实质精神范围之内,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适当改变和变化都落在本申请的公开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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