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装配式剪力墙卡槽式后浇连接防水节点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431955发布日期:2021-03-27 00:33阅读:251来源:国知局
一种装配式剪力墙卡槽式后浇连接防水节点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预制剪力墙之间的连接结构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装配式剪力墙卡槽式后浇连接防水节点。


背景技术:

2.预制剪力墙之间的连接结构施工过程中,费时费力,从业人员施工现场环境对建造质量影响很大,带来建筑性能、质量、防水和耐久性等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3.(一)实用新型目的
4.为解决背景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装配式剪力墙卡槽式后浇连接防水节点,第一预制剪力墙和第二预制剪力墙之间的空间浇筑混凝土,以形成浇筑段,完成剪力墙连接防水施工,结构合理,连接节点强度有保障,形成复杂路径防水节点,使用安全。
5.(二)技术方案
6.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装配式剪力墙卡槽式后浇连接防水节点,包括预制剪力墙、工字钢和卡槽;
7.预制剪力墙设置两组,分别为第一预制剪力墙和第二预制剪力墙;第一预制剪力墙和第二预制剪力墙沿同一直线相邻设置;
8.工字钢一端预埋设置在第一预制剪力墙内,工字钢的另一端伸出第一预制剪力墙端部,并朝向第二预制剪力墙的端部;
9.卡槽一端预埋设置在第二预制剪力内,卡槽的另一端伸出第二预制剪力墙,并朝向第一预制剪力墙的端部;
10.工字钢的另一端的翼板端配合插入卡槽的凹槽内,形成连接接结构;
11.第一预制剪力墙和第二预制剪力墙之间的空间浇筑混凝土,以形成浇筑段,工字钢、卡槽的连接段位于浇筑段内。
12.优选的,工字钢在第一预制剪力墙内的预埋深度不小于120mm。
13.优选的,卡槽在第二预制剪力墙内的预埋深度不小于120mm。
14.优选的,工字钢尺寸不小于180mm
×
94mm
×
6.5mm。
15.优选的,预埋卡槽宽度为2/3预制剪力墙的厚度。
16.优选的,工字钢、卡槽表面粗糙。
17.本实用新型中,第一预制剪力墙和第二预制剪力墙沿同一直线相邻设置,待现场全部安装工作结束,第一预制剪力墙和第二预制剪力墙之间的空间浇筑混凝土,以形成浇筑段,完成剪力墙连接防水施工。
18.本实用新型,结构合理,连接节点强度有保障,形成复杂路径防水节点,同时,避免发生断裂、折弯等事故,保证墙体整体的使用安全。
附图说明
19.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装配式剪力墙卡槽式后浇连接防水节点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0.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了,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并参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详细说明。应该理解,这些描述只是示例性的,而并非要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此外,在以下说明中,省略了对公知结构和技术的描述,以避免不必要地混淆本实用新型的概念。
21.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装配式剪力墙卡槽式后浇连接防水节点,包括预制剪力墙1、工字钢2和卡槽3;
22.预制剪力墙1设置两组,分别为第一预制剪力墙和第二预制剪力墙;第一预制剪力墙和第二预制剪力墙沿同一直线相邻设置;
23.工字钢2一端预埋设置在第一预制剪力墙内,工字钢2的另一端伸出第一预制剪力墙端部,并朝向第二预制剪力墙的端部;
24.卡槽3一端预埋设置在第二预制剪力内,卡槽3的另一端伸出第二预制剪力墙,并朝向第一预制剪力墙的端部;
25.工字钢2的另一端的翼板端配合插入卡槽3的凹槽内,形成连接接结构;
26.第一预制剪力墙和第二预制剪力墙之间的空间浇筑混凝土,以形成浇筑段4,工字钢2、卡槽3的连接段位于浇筑段4内。
27.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浇筑段4采用高一等级的掺有微膨胀剂的细石混凝土。
28.本实用新型中,第一预制剪力墙和第二预制剪力墙沿同一直线相邻设置,待现场全部安装工作结束,第一预制剪力墙和第二预制剪力墙之间的空间浇筑混凝土,以形成浇筑段4,完成剪力墙连接防水施工。
29.本实用新型,结构合理,连接节点强度有保障,形成复杂路径防水节点。
30.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工字钢2在第一预制剪力墙内的预埋深度不小于120mm,增强连接稳固性。
31.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卡槽3在第二预制剪力墙内的预埋深度不小于120mm,增强连接稳固性。
32.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工字钢2尺寸不小于180mm
×
94mm
×
6.5mm,提高整体结构的稳定和稳固。
33.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预埋卡槽3宽度为2/3预制剪力墙1的厚度,提高整体结构的稳定和稳固。
34.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工字钢2、卡槽3表面粗糙,提高整体结构的稳定和稳固。
35.需要说明的是,保证结构的稳定性,避免发生断裂、折弯等事故,保证墙体整体的使用安全。
36.应当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仅仅用于示例性说明或解释本实用新型的原理,而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因此,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此外,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旨在涵盖落入所附权利要求范围和边界、或者这种范围和边界的
等同形式内的全部变化和修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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