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干挂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3356314发布日期:2023-03-07 19:08阅读:84来源:国知局
一种干挂结构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墙面装饰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干挂结构。


背景技术:

2.装饰面板与墙壁间连接时,通常采用水泥和聚合物砂浆粘接的方式,这种方式在使用年限久了之后,装饰面板背部的水泥灰容易脱落,导致整个装饰面板掉落下来。
3.因此现有技术中逐渐改用干挂的方式对装饰面板进行安装固定,干挂是指采用金属挂件将装饰材料牢固悬挂在结构体上形成饰面的一种挂装施工方法的简称,专利公开号为cn215978225u的一种高稳定性装饰面板干挂结构,其存在一定缺陷,如:1.卡接件与挂接件的连接较为简单,缺少限位,使得结构稳定性不足;2.加强连接件为板材状结构,结构强度不足;3.卡接件与装饰面板的连接稳定性不足。因此有必要设计一种干挂结构在上述结构的基础上进一步作出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4.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涉及了一种干挂结构,该结构简单、可靠,有效解决了上述技术问题,适合推广使用,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5.一种干挂结构,包括装饰面板、卡接件、挂接连接件、加强连接件,所述卡接件包括型材主体,所述型材主体贴合在装饰面板上且一端弯折形成用于勾住装饰面板边沿的夹板,所述型材主体的另一端设有l形折板,所述l形折板与装饰面板之间形成第一卡槽,两个所述卡接件对称设置在装饰板的两侧,所述加强连接件的端部位于第一卡槽内并与l形折板固定连接,所述加强连接件用于连接两个卡接件,所述l形折板远离加强连接件的一侧设有延伸板,所述延伸板与型材主体之间形成与第一卡槽方向相反的第二卡槽,所述挂接连接件包括插板,每个所述挂接连接件的插板插设在与其位置对应的卡接件的第二卡槽内,所述延伸板的下方设有t形的限位槽,所述插板设有与所述限位槽形状相适配的连接部。
6.在上述方案的基础上并作为上述方案的优选方案:所述夹板的末端呈朝向装饰面板的弯钩状。
7.在上述方案的基础上并作为上述方案的优选方案:所述夹板的截面形状呈l形,所述夹板与所述型材主体形成第三卡槽,所述第三卡槽的方向与所述第一卡槽相同,所述第三卡槽与装饰面板的边缘卡合。
8.在上述方案的基础上并作为上述方案的优选方案:所述加强连接件为空心方管。
9.在上述方案的基础上并作为上述方案的优选方案:还包括螺纹连接件,所述螺纹连接件的数量至少为一个,所述螺纹连接件用于将l形折板与加强连接件相连接。
10.在上述方案的基础上并作为上述方案的优选方案:所述l形折板与加强连接件的接触面设有防滑齿。
11.在上述方案的基础上并作为上述方案的优选方案:所述卡接件、挂接连接件、加强
连接件均为一体成型的铝型材结构。
12.本实用新型相比现有技术突出且有益的技术效果是:
13.1.卡接件型材主体贴合在装饰面板上且一端弯折形成用于勾住装饰面板边沿的夹板,两个卡接件对称设置在装饰板的两侧从而对装饰面板进行限位固定,l形的夹板结构使得其对装饰面板的固定效果较好,进一步提高结构稳定性;
14.2.加强连接件将两侧的卡接件相连接成一个整体,加强了结构的稳定性,避免装饰面板的脱落,同时,加强连接件从后侧抵住加强连接件,提高了其抗冲击能力,不易碎裂;
15.3.卡接件的l形折板与加强连接件的接触面上设有防滑齿可提高摩擦力,防止二者发生相对移动;
16.4.加强连接件为空心方管结构,空心方管结构可以在不增加较大质量的情况下增加结构强度,避免受力拉伸变形;
17.5.插板设有与所述限位槽形状相适配的连接部,通过限位槽可以较好的对插板进行限位,避免卡接件与挂接连接件相互之间活动,避免装饰面板移位,提高安装的稳定性以及精确性。
附图说明
18.图1是干挂结构整体示意图;
19.图2是结构分离示意图;
20.图3是实施例二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1.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2.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23.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4.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
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25.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实施例或示例的特征进行结合和组合。
26.专利公开号为cn215978225u的一种高稳定性装饰面板干挂结构为本公司初期研发干挂结构,其存在一定缺陷:1.卡接件与挂接件的连接较为简单,缺少限位,使得结构稳定性不足;2.加强连接件为板材状结构,结构强度不足。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在上述结构的基础上进一步作出改进,如图1-2所示,具体地,包括装饰面板1、卡接件2、挂接连接件3、加强连接件4,本实用新型所指的装饰面板1包括有用于建筑墙面使用的陶瓷薄板、超薄石材、无机硅钙板等。所述卡接件2包括型材主体21,所述型材主体21贴合在装饰面板1上且一端弯折形成用于勾住装饰面板1边沿的夹板22,两个卡接件2对称设置在装饰板的两侧从而对装饰面板1进行限位固定,每块装饰面板1可以通过四个卡接件2进行限位,优选的,所述夹板22的末端呈朝向装饰面板1的弯钩状,且夹板22的末端与型材主体21形成二十五至八十五度的夹角,夹板22的端部至型材主体21的间距可以为二至八毫米左右,有利于夹住装饰面板1边沿,当夹板22的投影长度为八毫米时能够有效的卡住厚度为三至八毫米的装饰面板1。
27.所述型材主体21的另一端设有l形折板23,所述l形折板23与装饰面板1之间形成第一卡槽24,所述加强连接件4的端部位于第一卡槽24内并与l形折板23固定连接,优选地,所述加强连接件4为空心方管结构,空心方管结构可以在不增加较大质量的情况下增加结构强度,避免受力拉伸变形,节省材料,加强连接件4与l形折板23之间还优选通过螺纹连接件5相连接,螺纹连接件5优选为自攻螺丝,所述螺纹连接件5的数量至少为一个,本实施例图中螺纹连接件5的数量为两个,可根据实际规格进行数量上的调整,螺纹连接件5使得加强连接件4的拆装较为便利,加强连接件4用于连接两个卡接件2从而使得整个干挂结构相连接成一个整体,加强了结构的稳定性,加强连接板从后侧抵住加强连接板,提高了其抗冲击能力,不易碎裂。
28.所述l形折板23远离加强连接件4的一侧设有延伸板25,所述延伸板25与型材主体21之间形成与第一卡槽24方向相反的第二卡槽26,所述挂接连接件3包括插板31,每个所述挂接连接件3的插板31插设在与其位置对应的卡接件2的第二卡槽26内,所述延伸板25的下方设有t形的限位槽27,所述插板31设有与所述限位槽27形状相适配的连接部,通过限位槽27可以较好的对插板31进行限位,避免卡接件2与挂接连接件3相互之间活动,避免装饰面板1移位,提高安装的稳定性以及精确性。
29.本实施例中进一步优选的是,所述l形折板23与加强连接件4的接触面设有防滑齿28,防滑齿28的设置用于增大摩擦力,防止l形折板23相对加强连接件4移动。
30.本实施例中进一步优选的是,所述卡接件2、挂接连接件3、加强连接件4均为一体
成型的铝型材结构,铝型材质量较轻的同时结构强度较高,且具有良好的铸造性能易于加工成不同形状。
31.实施例二
32.与上述实施例不同的是,考虑到具有弯钩状夹板的卡接件与装饰面板的连接稳定性不足,为了解决该问题,如图3所示,本实施例中所述夹板22的截面形状呈l形,所述夹板22与所述型材主体21形成第三卡槽29,所述第三卡槽29的方向与所述第一卡槽24相同,所述第三卡槽29与装饰面板1的边缘卡合,该连接方式进一步提高了卡接件2对装饰面板1的限位,避免装饰面板受力后自夹板内侧脱出,进一步提高结构的稳定性。
33.上述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依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故: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凡依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形状、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均应涵盖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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