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明缝暗架天花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2564342发布日期:2022-12-14 06:17阅读:31来源:国知局
一种明缝暗架天花板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属于天花板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明缝暗架天花板。


背景技术:

2.是一座建筑物室内顶部表面的地方。在室内设计中,天花板可以写画、油漆美化室内环境及安装吊灯、光管、吊扇、开天窗、装空调,改变室内照明及空气流通的效用。是对装饰室内屋顶材料的总称。
3.现有的天花板在安装包括以下步骤:收边角、龙骨吊装、龙骨调整、安装条板扣和板面安装,上述安装工艺存在以下问题:现场进行钉、锯、钻、裁等工序,现场作业时间长,安装难度大,容易产生大量装修垃圾。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明缝暗架天花板,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问题。
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6.一种明缝暗架天花板,包括板材和龙骨系统;
7.板材设有若干个,相邻板材通过龙骨系统相连;
8.龙骨系统包括副龙骨,副龙骨的底面与板材相连以组成基础模块,且每个板材上至少设有一个副龙骨,副龙骨的顶面设有连接槽;
9.副龙骨包括沿第一方向依次首尾相连的若干个第一子龙骨,相邻第一子龙骨之间通过副骨接件相连,相邻副龙骨沿第二方向间隔设置。
10.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第一子龙骨的外侧设有横龙骨,横龙骨的底面连接两个相邻的板材,板材的中部设有筒灯孔。
11.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第一子龙骨的两端分别设有副骨定位孔,副骨接件的两端分别设有适配于副骨定位孔的凸位孔;
12.第一子龙骨选用c型龙骨,副骨接件构造为适配于第一子龙骨的u型板。
13.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板材的两侧各设有一个副龙骨,其中一侧的副龙骨延伸至板材外,另一侧的副龙骨内收至板材内,且外伸的距离等于内收的距离。
14.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龙骨系统还包括沿第一方向设置的主龙骨,主龙骨包括若干个第二子龙骨,相邻第二子龙骨之间通过主骨接件相连,每个第二子龙骨上均设有适配于连接槽的挂件,且第二子龙骨与挂件组成吊装模块;
15.第二子龙骨上设有若干个沿第一方向且等间距设置的定位孔,主骨接件的两端分别设有第一孔体,相邻第一孔体的间距为相邻定位孔间距的整数倍,每个板材的宽度范围内设有至少两个挂件。
16.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第二子龙骨选用u型龙骨,相邻第二子龙骨的端部相互抵接以形成单面连通外界的卡接槽,相应地,主骨接件穿设在卡接槽内。
17.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主骨接件构造为适配于卡接槽的u型板,且当主骨接件穿设在卡接槽内时,第一孔体与相邻定位孔同轴且连通,以形成连接孔,连接孔上穿设有螺丝。
18.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第二子龙骨上设有吊件,吊件包括依次相连的拉爆螺丝、螺纹吊杆和吊件本体,吊件本体的上端与螺纹吊杆相连,吊件本体的下端构造为钩状结构,相应地,第二子龙骨吊挂在钩状结构上。
19.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挂件包括相连的第一板体和第二板体,第一板体的底面构造为适配于第二子龙骨的搭接面,第二板体上设有适配于定位孔的第二孔体和用于连接第一子龙骨的凸位结构。
20.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板材选用石膏板、木板、防火板、矿棉板、硅酸钙板或水泥合成板。
21.有益效果:
22.所述明缝暗架天花板利用模块化设计思想,将副龙骨与板材相连以组成基础模块,并且在施工前完成单个基础模块的安装,施工时只需完成龙骨系统其余部分的安装和调平工作后,将基础模块吊装在龙骨系统上即可,操作简单快捷,省去了现场钉、锯、钻、裁等工序,简化了装配工艺,有助于降低安装的难度,缩短现场作业时间,减少对使用者日常生活的影响。
23.且随着现场作业时间的缩短,一方面减少了现场作业过程中对施工地的破坏,另一方面使得天花板安装过程中产生的装修垃圾大大减少,此二者的减少均有助于降低了后期维护整理的成本。
附图说明
24.图1为一种明缝暗架天花板的结构示意图。
25.图2为第一视角下,基础模块的结构示意图。
26.图3为设有横龙骨时,基础模块的结构示意图。
27.图4第二视角下,基础模块的结构示意图。
28.图5为连接吊件时,吊装模块的结构示意图。
29.图6为挂件的结构示意图。
30.图7为挂件的装配结构示意图。
31.图中:
32.100、板材;101、筒灯孔;200、主龙骨;201、第二子龙骨;202、定位孔;203、卡接槽;300、副龙骨;301、第一子龙骨;302、副骨定位孔;303、横龙骨;304、自攻钉;400、挂件;401、第一板体;402、第二板体;403、第二孔体;404、凸位结构;405、凸圆;406、搭钩;500、主骨接件;501、第一孔体;600、副骨接件;601、凸位孔;700、吊件;701、拉爆螺丝;702、螺纹吊杆;703、吊件本体;704、横闩螺丝。
具体实施方式
33.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附图和实施例或现有技术的描述对本实用新型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关于附图结构的描述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
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这些实施例方式的说明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34.实施例:
35.如图1-图7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明缝暗架天花板,包括板材100和龙骨系统;
36.板材100设有若干个,相邻板材100通过龙骨系统相连;
37.龙骨系统包括副龙骨300,副龙骨300的底面与板材100相连以组成基础模块,且每个板材100上至少设有一个副龙骨300,副龙骨300的顶面设有连接槽;
38.副龙骨300包括沿第一方向依次首尾相连的若干个第一子龙骨301,相邻第一子龙骨301之间通过副骨接件600相连,相邻副龙骨300沿第二方向间隔设置。
39.现有的天花板在安装时不仅存在步骤繁琐的问题,且从零件组装至最后的修缮工作均在施工地完成,现场作业时间长,影响使用者的日常生活。
40.针对于此,所述明缝暗架天花板在结构上进行了改进,利用模块化设计思想,将副龙骨300与板材100相连以组成基础模块,并且在施工前完成单个基础模块的安装,施工时只需完成龙骨系统其余部分的安装和调平工作后,将基础模块吊装在龙骨系统上即可,操作简单快捷,省去了现场钉、锯、钻、裁等工序,简化了装配工艺,有助于降低安装的难度,缩短现场作业时间,减少对使用者日常生活的影响。
41.且随着现场作业时间的缩短,一方面减少了现场作业过程中对施工地的破坏,另一方面使得天花板安装过程中产生的装修垃圾大大减少,此二者的减少均有助于降低了后期维护整理的成本。
42.下面结合安装进行说明:
43.安装前转运,即将组成所述明缝暗架天花板的各个部件运输至施工地。
44.龙骨系统其余部分的安装和调平,主要是主龙骨200的安装和调平。
45.基础模块连接,即通过副龙骨300连接挂件400。
46.基于此,通过基础模块减少了作业现场的施工步骤,达到了快速安装,减少作业时间的目的。且安装完毕后,目视天花板则只能看到安装缝,达到了明缝的目的,通过板材100实现对龙骨系统的遮挡,达到了暗架的目的,二者相互配合,达到了明缝暗架的设计。
47.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第一子龙骨301的外侧设有横龙骨303,横龙骨303的底面连接两个相邻的板材100,板材100的中部设有筒灯孔101。基于上述设计方案,通过横龙骨303进一步提高龙骨系统的结构强度,且增加了与板材100的接触面积,也有助于加强板材100与第一子龙骨301连接的牢固程度。板材100设计筒灯孔101以方便安装灯具,为使用者提供照明。
48.可选地,如图1所示,横龙骨303至少一端与第一子龙骨301相连。
49.可选地,第一子龙骨301和横龙骨303分别通过自攻钉304与板材100相连。
50.在本实施例中,第一子龙骨301的两端分别设有副骨定位孔302,副骨接件600的两端分别设有适配于副骨定位孔302的凸位孔601。基于上述设计方案,龙骨系统中,副龙骨300所承担的作用力小,故第一子龙骨301之间的连接无需使用螺杆等连接件,通过副骨定位孔302和凸位孔601的配合实现定位和连接,保证相邻第一子龙骨301连为一个整体即可。其中,凸位孔601即孔边缘具有部分外凸的环形边,当副骨定位孔302与凸位孔601相连时,环形边插接至副骨定位孔302内。
51.优选地,第一子龙骨301选用c型龙骨,副骨接件600构造为适配于第一子龙骨301的u型板。基于此,第一子龙骨301选用现有技术中的标准件,以降低经济成本,且标准件的规格范围广,满足于各种安装环境的需求。且副龙骨300上的连接槽即为c型龙骨上的凹槽,无需额外加工,降低了制造成本。
52.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板材100的两侧各设有一个副龙骨300,其中一侧的副龙骨300延伸至板材100外,另一侧的副龙骨300内收至板材100内,且外伸的距离等于内收的距离。基于上述设计方案,相邻板材100拼装时,外伸的副龙骨300与内收的副龙骨300相对设置,以使外伸的副龙骨300抵接内收的副龙骨300,达到相邻板材100的侧边相互抵接的效果,则装配后板材100间缝隙较小。
53.进一步,当客户要求相邻板材100分离并具有明显缝隙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调节相邻挂件400的位置或板材100两侧的副龙骨300均外伸。
54.在本实施例中,龙骨系统还包括沿第一方向设置的主龙骨200,主龙骨200包括若干个第二子龙骨201,相邻第二子龙骨201之间通过主骨接件500相连,每个第二子龙骨201上均设有适配于连接槽的挂件400,且第二子龙骨201与挂件400组成吊装模块;
55.第二子龙骨201上设有若干个沿第一方向且等间距设置的定位孔202,主骨接件500的两端分别设有第一孔体501,相邻第一孔体501的间距为相邻定位孔202间距的整数倍,每个板材100的宽度范围内设有至少两个挂件400。
56.子龙骨201与挂件400相连以组成吊装模块,吊装模块拼装形成具有连接点的主龙骨200,基础模块与连接点相连即可完成天花板的装配。且吊装模块也在施工前进行装配,以进一步缩短现场作业时间。且实际安装时,吊装模块完成固定和调平后,基础模块通过挂件400与连接槽的配合实现吊装模块与基础模块的连接,简单方便,有助于缩短作业时间。
57.龙骨系统中通过主龙骨200承担重力,通过相邻第一孔体501的间距为相邻定位孔202间距的整数倍的设计使得相邻吊装模块间的间距可以相等,进而保证主龙骨200受力均匀,有助于提高主龙骨200的使用寿命。
58.此外,每个板材100的宽度范围内设有至少两个挂件400,基于此,单个挂件400至少保证基础模块与主龙骨200相连,多个挂件400以分担重力,避免出现应力集中现象,以提高主龙骨200的使用寿命。
59.可选地,如图1所示,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互相垂直。
60.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第二子龙骨201选用u型龙骨,相邻第二子龙骨201的端部相互抵接以形成单面连通外界的卡接槽203,相应地,主骨接件500穿设在卡接槽203内。基于上述设计方案,卡接槽203用于容纳主骨接件500,优选相邻第二子龙骨201互相抵接,避免出现主骨接件500承力的现象,以使主龙骨200承力更均匀,以延长主龙骨200的使用寿命。
61.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主骨接件500构造为适配于卡接槽203的u型板,且当主骨接件500穿设在卡接槽203内时,第一孔体501与相邻定位孔202同轴且连通,以形成连接孔,连接孔上穿设有螺丝。基于上述设计方案,主骨接件500通过螺丝与第二子龙骨201相连,以提高连接后主龙骨200的受力性能,保证主龙骨200的结构强度。
62.优选地,相邻第一孔体501的间距与相邻定位孔202的间距相等,基于此,一方面缩短主骨接件500的长度,以节省材料,另一方面避免过长的主骨接件500遮挡部分定位孔
202,保证挂件400连接的灵活性。
63.在本实施例中,第二子龙骨201上设有吊件700,吊件700包括依次相连的拉爆螺丝701、螺纹吊杆702和吊件本体703,吊件本体703的上端与螺纹吊杆702相连,吊件本体703的下端构造为钩状结构,相应地,第二子龙骨201吊挂在钩状结构上。
64.基于上述设计方案,吊件700用于吊装主龙骨200,拉爆螺丝701上具有变形部,变形部受拉后变形以实现紧固。螺纹吊杆702通过螺纹与吊件本体703相连,则吊件本体703能够通过螺纹沿着螺纹吊杆702上下往复移动,以实现对主龙骨200高度的调节。吊件本体703起到连接作用,且可以构造为任意合适的结构。
65.优选地,钩状结构上设有横闩螺丝704,横闩螺丝704与钩状结构相配合形成封闭的框体结构,第二子龙骨201穿设在该框体结构内,通过横闩螺丝704降低了第二子龙骨201脱离钩状结构的概率,保证吊件700与主龙骨200连接的稳定性。
66.在本实施例中,挂件400包括相连的第一板体401和第二板体402,第一板体401的底面构造为适配于第二子龙骨201的搭接面,第二板体402上设有适配于定位孔202的第二孔体403和用于连接第一子龙骨301的凸位结构404。
67.基于上述技术方案,挂件400通过第二孔体403与第二子龙骨201相连,即第二孔体403上穿设螺杆、螺栓等连接件以实现连接;挂件400通过凸位结构404与第一子龙骨301相连,凸位结构404通过与第一子龙骨301的卡接实现二者的连接,且凸位结构404、第一板体401和第二板体402一体成型,以提高结构强度。
68.当第一子龙骨301选用c型龙骨时,c型龙骨的两侧边的顶部内折以形成挡板结构,第二板体402从c型龙骨的端部穿设至c型龙骨内,凸位结构404的顶部与挡板结构抵接,以实现连接。
69.如图6所示,凸位结构404的顶面设有向外延伸的凸圆405,相应地,第一子龙骨301的挡板结构上设有适配于凸圆405的内凹槽,以通过凸圆405与内凹槽的配合进一步提高挂件400与第一子龙骨301连接的稳固性。
70.可选地,如图6所示,第一板体401与第二板体402相互垂直,以使挂件400构造为l型。
71.如图7所示,当挂件400与主龙骨200相连时,第一板体401压在主龙骨200上,第一板体401的底面上设有搭钩406,搭钩406与第二板体402相对设置并夹紧主龙骨200,实现对向锁紧,以提高挂件400与主龙骨200连接的牢固程度,规避翻松脱落,安全可靠。
72.容易理解的,板材100包括但不限于石膏板、木板、防火板、矿棉板、硅酸钙板和水泥合成板。即客户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任意合适的市售型号。
73.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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