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或建筑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3099455发布日期:2023-02-01 00:27阅读:71来源:国知局
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或建筑物的制作方法

1.本公开涉及一种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或建筑物。


背景技术:

2.loft车库、复式车库和跃层车库因其利用率高、节能环保以及具有良好的使用体验,而广受市场欢迎。
3.在loft车库中,连接上下层的大开洞区域是必备结构,通过该大开洞使得loft车库的空间感非常高大,形成的管廊也解决了地下车库的管线布置难题。
4.但是,因为大开洞区域相邻的夹层往往存在悬挑结构,而传统的悬挑梁或板的弯矩峰值很大,受力状况不理想。在大跨度悬挑结构中,容易产生裂缝并导致结构承载力下降甚至破坏。
5.现有技术中一般通过加大截面尺寸的方式来解决上述问题。但是,这种解决方式存在占据可贵的有效空间,且非常浪费材料和空间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6.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之一,本公开提供了一种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或建筑物。
7.根据本公开的一个方面,提供一种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其包括:
8.顶板,所述顶板形成为所述机动车库的顶部;
9.底板,所述底板形成为所述机动车库的底部,其中,所述底板设置有底停车位;
10.至少一个中间板,所述中间板设置于所述顶板和底板之间,其中,所述中间板设置有中间停车位;
11.镂空区域,该中间板的上方空间和下方空间通过镂空区域连通;其中,所述中间板包括悬挑夹层结构,所述悬挑夹层结构靠近所述镂空区域中的至少一个镂空区域的至少一侧;
12.支撑柱,所述支撑柱设置于所述底板和顶板之间,用于支撑所述顶板和中间板;以及
13.喷淋系统,所述喷淋系统包括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其中,所述顶层喷淋组件设置于顶板下或设置于所述顶板附近;所述中间层喷淋组件设置于中间板下方的空间或者设置于所述中间板附近。
14.根据本公开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所述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均包括第一喷淋主管道和第二喷淋主管道,所述第一喷淋主管道接入供水管网,所述第二喷淋主管道连接于所述第一喷淋主管道,用于将液体输送至车库的预设区域。
15.根据本公开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所述顶层喷淋组件包括顶层喷淋支管,所述顶层喷淋支管连接于所述第二喷淋主管道,所述顶层喷淋支管设置有至少一个喷淋头;或者,所述中间层喷淋组件包括中间层喷淋支管,所述中间层喷淋支管连
接于所述第二喷淋主管道,所述中间层喷淋支管设置有至少一个喷淋头。
16.根据本公开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所述顶板通过第一方向梁所支撑,其中,所述顶层喷淋支管设置于两个第一方向梁之间的区域,或者设置于第一方向梁与外墙之间的区域;或者,所述中间板通过第一方向梁所支撑,其中,所述中间层喷淋支管设置于两个第一方向梁之间的区域,或者设置于第一方向梁与外墙之间的区域。
17.根据本公开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所述顶层喷淋支管的至少部分位于所述镂空区域的正上方;或者,所述中间层喷淋支管的一端终止于所述镂空区域或者终止于所述镂空区域附近。
18.根据本公开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所述第二喷淋主管道沿所述第一方向梁的方向延伸,或者,所述第二喷淋主管道设置于所述第一方向梁附近。
19.根据本公开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所述第一喷淋主管道的延伸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梁交叉,所述第一喷淋主管道处的第一方向梁的厚度减少,并且在所述第一喷淋主管道的附近设置有辅助支撑柱,所述辅助支撑柱用于支撑第一方向梁并减小柱跨。
20.根据本公开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所述顶板和/或中间板还通过第二方向梁所支撑,其中,所述第二方向梁的厚度小于第一方向梁,并使得所述第一喷淋主管道邻近所述第二方向梁设置,所述第二喷淋主管道能够在第二方向梁下部通过。
21.根据本公开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还包括:
22.第一风烟管道,所述第一风烟管道的至少部分设置于所述镂空区域,以通过所述第一风烟管道排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的烟气或者向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送风。
23.根据本公开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所述顶层喷淋组件的至少部分位于所述风烟管道的上方或附近,和/或下方或附近。
24.根据本公开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还包括:挡烟垂壁,所述挡烟垂壁设置于所述顶板或者中间板,并通过所述挡烟垂壁形成防烟分区,其中,所述第一风烟管道与所述防烟分区连通。
25.根据本公开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所述镂空区域的两侧均设置有挡烟垂壁,并使得所述镂空区域的两侧位于不同的防烟分区。
26.根据本公开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当所述镂空区域位于中间板的中部时,所述镂空区域的两侧均设置有中间层喷淋支管。
27.根据本公开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还包括电缆桥架,所述电缆桥架邻近所述喷淋系统的第二喷淋主管道设置,或者所述电缆桥架与第一方向梁交叉时,所述第一方向梁与所述电缆桥架交叉区域或附近的厚度减小。
28.根据本公开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所述中间板还包括基部,所述基部被所述支撑柱所支撑,其中,所述悬挑夹层结构与所述基部相连接。
29.根据本公开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所述悬挑夹层结构包括:
30.伸出部,所述伸出部的一端连接于所述基部,所述伸出部的另一端形成为所述镂空区域的至少部分外轮廓;以及
31.施力部,所述施力部连接于所述伸出部,用于向所述伸出部施加力,以便使得所述伸出部保持在水平状态或者大致水平状态。
32.根据本公开的另一方面,提供一种建筑物,其包括上述的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
附图说明
33.附图示出了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并与其说明一起用于解释本公开的原理,其中包括了这些附图以提供对本公开的进一步理解,并且附图包括在本说明书中并构成本说明书的一部分。
34.图1是根据本公开的一个实施方式的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的结构示意图。
35.图2至图5是根据本公开的不同实施方式的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的结构示意图。
36.图6是根据本公开的另一个实施方式的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的结构示意图。
37.图7至图9是根据本公开的一个实施方式的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的顶层喷淋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38.图10至图15是根据本公开的一个实施方式的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的中间层喷淋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39.图16至图55是根据本公开的一个实施方式的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的部分结构剖视示意图。
40.图中附图标记具体为:
41.100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
42.110顶板
43.120底板
44.130中间板
45.131基部
46.132伸出部
47.1321边梁
48.133施力部
49.134梁结构
50.140支撑柱
51.150外墙
52.180镂空区域
53.184第一方向梁
54.185第二方向梁
55.300第一风烟管道
56.310风机
57.320挡烟垂壁
58.330风烟支管
59.340外挑板
60.350第二风烟管道
61.810第一喷淋主管道
62.820第二喷淋主管道
63.830顶层喷淋支管
64.840中间层喷淋支管
65.850喷淋头
66.860辅助支撑柱
67.900电缆桥架
68.910充电装置
69.920横向封闭装置
70.930竖向封闭装置
71.940分隔件。
具体实施方式
72.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方式对本公开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可以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于解释相关内容,而非对本公开的限定。另外还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便于描述,附图中仅示出了与本公开相关的部分。
73.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公开中的实施方式及实施方式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方式来详细说明本公开的技术方案。
74.除非另有说明,否则示出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实施例将被理解为提供可以在实践中实施本公开的技术构思的一些方式的各种细节的示例性特征。因此,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在不脱离本公开的技术构思的情况下,各种实施方式/实施例的特征可以另外地组合、分离、互换和/或重新布置。
75.当一个部件被称作“在”另一部件“上”或“之上”、“连接到”或“结合到”另一部件时,该部件可以直接在所述另一部件上、直接连接到或直接结合到所述另一部件,或者可以存在中间部件。然而,当部件被称作“直接在”另一部件“上”、“直接连接到”或“直接结合到”另一部件时,不存在中间部件。为此,术语“连接”可以指物理连接、电气连接等,并且具有或不具有中间部件。
76.为了描述性目的,本公开可使用诸如“在
……
之下”、“在
……
下方”、“在
……
下”、“下”、“在
……
上方”、“上”、“在
……
之上”、“较高的”和“侧(例如,如在“侧壁”中)”等的空间相对术语,从而来描述如附图中示出的一个部件与另一(其它)部件的关系。除了附图中描绘的方位之外,空间相对术语还意图包含设备在使用、操作和/或制造中的不同方位。例如,如果附图中的设备被翻转,则被描述为“在”其它部件或特征“下方”或“之下”的部件将随后被定位为“在”所述其它部件或特征“上方”。因此,示例性术语“在
……
下方”可以包含“上方”和“下方”两种方位。此外,设备可被另外定位(例如,旋转90度或者在其它方位处),如此,相应地解释这里使用的空间相对描述语。
77.这里使用的术语是为了描述具体实施例的目的,而不意图是限制性的。如这里所使用的,除非上下文另外清楚地指出,否则单数形式“一个(种、者)”和“所述(该)”也意图包括复数形式。此外,当在本说明书中使用术语“包含”和/或“包括”以及它们的变型时,说明存在所陈述的特征、整体、步骤、操作、部件、组件和/或它们的组,但不排除存在或附加一个或更多个其它特征、整体、步骤、操作、部件、组件和/或它们的组。还要注意的是,如这里使
用的,术语“基本上”、“大约”和其它类似的术语被用作近似术语而不用作程度术语,如此,它们被用来解释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将认识到的测量值、计算值和/或提供的值的固有偏差。
78.图1是根据本公开的一个实施方式的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的结构示意图。
79.如图1所示,本公开的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可以包括顶板110、底板120、至少一个中间板130、支撑柱140、外墙150等部件。
80.所述顶板110与所述底板120之间间隔预设距离设置,该预设距离可以根据中间板130的数量而定,例如,当所述中间板130为一层时,所述顶板110和底板120之间的距离可以为5-6m;相应地,当所述中间板130为两层时,也就是说,此时两个中间板130之间具有大约2-3m的距离,相应地,所述顶板110和底板120之间的距离可以被设置为7-9m。
81.所述顶板110形成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的顶部,本公开中,所述顶板110可以采用无梁楼板或者有梁楼板来形成,其中,所述有梁楼板可以包括沿第一方向所设置的梁以及沿第二方向所设置的梁,其中,所述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不平行,即所述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形成为一定角度,例如,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垂直。
82.当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形成为地下停车库时,所述顶板110的上方可以设置有覆土层;当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形成为地上停车库时,所述顶板110形成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的最上部。更优选地,所述顶板110上可以开设有采光通风孔等结构,所述采光通风孔可以形成在所述镂空区域180的上方,例如形成在所述镂空区域180的正方上或者斜上方。
83.所述底板120形成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的底部。本公开中,所述底板120包括:至少一个底行驶车道,所述底行驶车道用于车辆通行,以及底停车位,所述底停车位设置于所述底行驶车道的至少一侧,以使得车辆可以停泊在所述底停车位。
84.本公开中,所述底板120可以通过混凝土浇筑成型,并且所述底停车位以及底行驶车道等可以根据实际项目在所述底板120施划而形成。
85.所述中间板130设置于所述顶板110和底板120之间。本公开中,所述中间板130可以沿竖直方向被设置为至少一个,例如,当所述中间板130的数量为一个时,形成为具有两个停车层的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当所述中间板130的数量为两个时,形成为具有三个停车层的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当然,所述中间板130也可以设置为三个、四个、五个等数量。
86.也就是说,当本公开的中间板130的数量为两个以上时,这些中间板130设置为沿高度方向排布的状态。
87.每个中间板130包括:至少一个中间行驶车道,所述中间行驶车道用于车辆通行,以及中间停车位,所述中间停车位设置于所述中间行驶车道的至少一侧,此时,车辆也可以停泊在所述中间停车位。
88.本公开中,所述中间板130设置为至少两个时,这些中间板130之间可以平行设置;例如,这些中间板130均被设置在某一水平面内;更优选地,中间板130可以与顶板110和底板120平行,即顶板110、底板120和中间板130均被设置在某一水平面内。
89.当然,中间板130、顶板110和底板120相互之间也可以不平行设置,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而选择性地设置即可。
90.本公开中,当所述中间板130为一个时,所述中间板130与所述底板120之间的距离与所述中间板130与所述顶板110之间距离相同或者差值在预设范围内,以使得这两个停车层具有大致相同的层高。
91.另一方面,当所述中间板130的数量为至少两个时,所述中间板130与所述底板120之间的距离、两个相邻的中间板130之间的距离、以及所述中间板130与所述顶板110之间距离相同或者大致相同(即差值在预设范围内),以使得这些个停车层具有大致相同的层高。
92.所述中间板130的数量为一个时,所述中间板130通过连接车道与所述底板120连通,车辆通过所述连接车道从底板120移动至中间板130和/或从中间板130移动至底板120。或者,所述中间板130通过车辆输送装置(图中未示出)与所述底板120连通,车辆通过所述车辆输送装置从底板120移动至中间板130和/或从中间板130移动至底板120。
93.本公开中,所述中间板130的数量为两个以上时,相邻的中间板130之间通过连接车道连接,以便车辆通过连接车道从上中间板130移动至下中间板130和/或从下中间板130移动至上中间板130,并且最下中间板130通过连接车道与底板120连通,以便车辆通过连接车道从最下中间板130移动至底板120和/或从底板120移动至最下中间板130。
94.本公开中,所述支撑柱140设置于所述底板120和顶板110之间,用于支撑所述顶板110和中间板130。作为一种实现形式,所述支撑柱140可以分段设置,例如,所述支撑柱140可以设置于所述底板120和中间板130之间,以支撑所述中间板130;相应地,支撑柱140也可以设置在所述中间板130和顶板110之间,以支撑所述顶板110。
95.优选地,在不同高度处的支撑柱140可以设置在同一个竖直直线上,以使得所述支撑柱140之间能直接传递力。
96.作为一种实现形式,所述支撑柱140可以为钢筋混凝土柱,并且,所述顶板110、底板120、中间板130以及支撑柱140可以通过分层浇注的方法一体成型。
97.所述外墙150设置于所述顶板110和底板120之间,并且至少部分地包围所述中间板130,也就是说,当所述外墙150形成为环形结构时,所述外墙150可以与顶板110和底板120共同围合成一封闭空间,或者,当所述外墙150具有开口时,所述外墙150可以与顶板110和底板120共同围合成具有开口的空间,其中,车辆可以通过该开口从所述外部进入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
98.本公开中,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还可以包括进出车道,所述进出车道直接或者间接连接于所述底板120或者中间板130,以便车辆通过该进出车道进入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
99.在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的内部还包括镂空区域180,所述中间板130的上方空间和下方空间能够通过镂空区域180连通;作为一个具体的实现形式,所述中间板130与外墙150之间形成有镂空区域180,和/或,所述中间板130的中部形成有镂空区域180。本公开中,所述镂空区域180可以设置为一个,也可以设置为多个,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知晓,所述镂空区域180的个数可以根据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的平层面积而设置。
100.例如,如图1所示,所述镂空区域180可以设置为两个。一个镂空区域180形成在中间板130与外墙150之间;一个镂空区域180形成在中间板130的中部。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知晓,图1仅仅是一种示意性的实现形式,该镂空区域180的数量根据具体项目可以被改变。
101.所述中间板130可以包括悬挑夹层结构,所述悬挑夹层结构设置于靠近镂空区域
180的位置。
102.本公开中,并非所有的镂空区域180的附近均设置有悬挑夹层结构,而且,针对于某一个镂空区域180,其周边也并未全部设置有悬挑夹层结构。
103.具体地,所述中间板130包括基部131,所述基部131被所述支撑柱140所支撑,所述悬挑夹层结构与所述基部131相连接。
104.所述悬挑夹层结构可以包括伸出部132和施力部133等部件,所述伸出部132的一端连接于所述基部131,所述伸出部132的另一端形成为所述镂空区域180的至少部分外轮廓,此时,所述伸出部132的下方不设置支撑柱140,也就是说,所述伸出部132不会被所述支撑柱140直接支撑;本公开中,在实际施工时,所述伸出部132和基部131可以同时由钢筋混凝土浇筑而成。也就是说,在实际工程中,所述基部131和伸出部132为一体的结构。当然,所述伸出部132也可以与所述基部131形成为单独的部件并能够相互组装。
105.所述施力部133连接于所述伸出部132,用于向所述伸出部132施加力,以便使得所述伸出部132保持在水平状态或者大致水平状态;其中,所述施力部133能够向所述伸出部132施加拉力,也能够向所述伸出部132施加推力,以下将结合附图做详细说明。
106.本公开中,所述施力部133还连接于支撑柱140、连接于设置于支撑柱140的梁、连接于位于当前悬挑夹层结构上方和/或下方的中间板130、连接于顶板110和/或连接于底板120,由此所述悬挑夹层结构向所述施力部133所施加的力能够通过支撑柱140、位于当前悬挑夹层结构上方和/或下方的中间板130、顶板110和/或底板120被传导至大地。
107.图2至图5是根据本公开的不同实施方式的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的结构示意图。
108.如图2至图4所示,所述施力部133可以包括拉索和/或拉杆,所述拉索和/拉杆用于向所述伸出部132施加拉力;此时,所述施力部133的至少部分位于所述悬挑夹层结构的上方。
109.如图5所示,所述施力部133包括支撑部,所述支撑部用于向所述伸出部132施加支撑力。此时,所述施力部133位于所述悬挑夹层结构的下方。
110.如图2至图4所示,所述施力部133的一端连接于所述伸出部132,也就是说,所述施力部133的一端可以连接于所述伸出部132的任意位置。作为一种优选,如图2所示,所述施力部133的一端连接于所述伸出部132靠近所述镂空区域180的端部,如图3所示,所述施力部133的一端连接于所述伸出部132的中部,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这两种实现形式均属于所述施力部133的一端连接于所述伸出部132靠近所述镂空区域180的部分的实现形式。
111.此时,所述施力部133的另一端连接于支撑柱140、连接于设置于支撑柱140的梁、连接于位于当前悬挑夹层结构上方和/或下方的中间板130、连接于顶板110和/或连接于底板120,并使得所述施力部133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大于0
°

112.如图4所示,所述伸出部132的边缘的至少部分形成有边梁1321或者边板,此时,所述施力部133的一端可以连接于所述边梁1321或者边板,当然,这种实现形式也属于将施力部133连接于伸出部132的一种。
113.如图5所示,所述施力部133的一端支撑于所述伸出部132的下表面,例如支撑于所述伸出部132的下表面的中间位置。当然,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知晓,所述施力部133的一端可以支撑于所述伸出部132的下表面的任意位置,
114.所述施力部133的另一端连接于支撑柱140、位于当前悬挑夹层结构上方和/或下
方的中间板130、顶板110和/或底板120,并使得所述施力部133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大于0
°

115.本公开中,如图2和图3所示,所述施力部133的另一端可以连接于所述支撑柱140和顶板110的连接处。
116.如图4所示,所述施力部133的另一端也可以连接于所述顶板110,例如连接于所述顶板110下方所设置的支撑梁,此时,所述施力部133可以竖直设置或者斜向设置。
117.如图5所示,所述施力部133的另一端连接于所述支撑柱140,并通过所述支撑柱140向所述施力部133提供支撑。
118.本公开中,所述施力部133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大于0
°
包括所述施力部133被倾斜设置。更优选地,当所述施力部133的数量为多个时,所述施力部133向水平面的投影呈放射状;当然,所述施力部133向水平面的投影也可以为平行状,也可以为无序状。
119.图6是根据本公开的另一个实施方式的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的结构示意图。
120.如图6所示,当所述施力部133选择为拉索和/或拉杆时,所述施力部133的一端穿过所述伸出部132,并固定于所述伸出部132的下表面,由此实现施力部133与伸出部132之间的连接。更优选地,所述施力部133可以包括钢筋混凝土结构或者钢结构,当所述施力部133选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时,其可以与所述伸出部132一体浇注成型。另一方面,当所述施力部133选择为钢结构时,所述伸出部132上可以形成有孔,所述施力部133的一端穿过所述孔,并且通过紧固件等结构将所述施力部133固定于所述伸出部132的下表面,由此能够有效地防止施力部133和伸出部132的分离。
121.另一方面,所述施力部133的另一端也可以穿过支撑柱140,并固定于所述支撑柱140远离当前镂空区域的表面,由此实现施力部133的另一端与支撑柱140的连接;当然,所述施力部133的另一端也可以连接于设置于支撑柱140的梁。相似地,所述施力部133可以包括钢筋混凝土结构或者钢结构,当所述施力部133选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时,其可以与所述支撑柱140一体浇注成型。另一方面,当所述施力部133选择为钢结构时,所述支撑柱140上可以形成有孔,所述施力部133的另一端穿过所述孔,并且通过紧固件等结构将所述施力部133固定于所述支撑柱140的一个表面,由此能够有效地防止施力部133和支撑柱140的分离。
122.本公开中,所述悬挑夹层结构还包括梁结构134,所述梁结构134设置于所述伸出部132,并位于所述伸出部132的上表面和/或下表面,由此通过该梁结构134的设置,能够有效地提高所述伸出部132的结构强度。在一个优选的实施例中,所述梁结构134可以形成为暗梁。
123.所述施力部133可以形成为直线型、折线形、曲线型或者其他形状。该形状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而做出调整。另一方面,所述施力部133也可以形成为金属构架的组合体。
124.本公开中,所述外墙可以被至少部分取消或者全部取消,由此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能够形成为地上车库,也就是说,地上车库是不需要包括外墙等结构件。
125.另一方面,所述施力部133可以被至少部分取消或者全部取消,也就是说,伸出部132通过与基部131的连接而被支撑。
126.图7至图9是根据本公开的一个实施方式的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的顶层喷淋组件的结构示意图。图10至图15是根据本公开的一个实施方式的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的中
间层喷淋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127.如图7至图15所示,本公开的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还可以包括喷淋系统,所述喷淋系统包括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其中,所述顶层喷淋组件设置于顶板110和邻近所述顶板110的中间板130之间的空间,或者设置于所述顶板110附近,并用于向邻近所述顶板110的中间板130的上表面提供液体或者向所述顶板110提供液体,以防止顶板110在火灾中发生损坏,由此保护顶板110。所述中间层喷淋组件设置于中间板130下方的空间、设置于中间板130附近或者设置于所述底板120附近,并用于向当前中间板130下方的中间板130的上表面提供液体,或者向底板的上表面提供液体,当然所述中间层喷淋组件也能够对中间层喷淋组件的上方的空间提供液体,以防止中间板130在火灾中被损坏,由此保护中间板130。
128.也就是说,通过喷淋系统的设置,能够有效地解决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发生火灾的问题。例如当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部发生火灾时,可以通过设置于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内的烟雾传感器或者烟雾报警器检测火灾发生位置,并选择性地开启顶层喷淋组件和/或中间层喷淋组件,以向火灾发生位置喷水,从而抑制火灾的蔓延或者扑灭明火。
129.所述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均包括第一喷淋主管道810和第二喷淋主管道820,所述第一喷淋主管道810接入供水管网,所述第二喷淋主管道820连接于所述第一喷淋主管道810,用于将液体输送至车库的预设区域。
130.也就是说,在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中,第一喷淋主管道810可以为一个或者多个;相应地,所述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可以设置为多个,并且通过多个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将液体提供至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的所有区域。作为一个实现形式,多个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可以通过连接于一个或者多个第一喷淋主管道810。作为另一个实现形式,所述第二喷淋主管道820中的部分连接于第一喷淋主管道810中的一个,第二喷淋主管道820中的部分连接于第一喷淋主管道810中的其他的第一喷淋主管道810。由此,顶层喷淋组件和/或中间层喷淋组件能够各自形成为多个互不连通的结构。
131.本公开中,所述顶层喷淋组件包括顶层喷淋支管830,所述顶层喷淋支管830连接于所述第二喷淋主管道820,所述顶层喷淋支管830设置有至少一个喷淋头850;相应地,所述中间层喷淋组件包括中间层喷淋支管840,所述中间层喷淋支管840连接于所述第二喷淋主管道820,所述中间层喷淋支管840设置有至少一个喷淋头850。由此通过喷淋头850向外喷射液体;更优选地,每个喷淋头850的液体喷射范围与其他喷淋头850的液体喷射范围交叉,从而使得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的中间板130的上表面以及底板120的上表面均能够被提供液体。
132.本公开中,所述喷淋头850可以朝向上方喷射液体,该液体被中间板130或者顶板110阻挡后,会散落至中间板130或者底板120的上表面。另一方面,所述喷淋头850也能够朝向下方或者朝向侧方喷射。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的要求来进行设计。例如,一般而言,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内所停放的车辆为易于发生火灾的点位,相应地,所述喷淋头850可以设置于停车位的上方,并朝向下方喷射,或者设置于停车位的侧方,并朝向停车位喷射等。
133.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顶板110通过第一方向梁184所支撑,其中,所述顶层喷淋支
管830设置于两个第一方向梁184之间的区域,或者设置于第一方向梁184与外墙150之间的区域。另一方面,所述中间板130通过第一方向梁184所支撑,其中,所述中间层喷淋支管840设置于两个第一方向梁184之间的区域,或者设置于第一方向梁184与外墙150之间的区域。也就是说,所述顶层喷淋支管830和中间层喷淋支管840一般不穿过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的梁结构,从而使得顶层喷淋支管830能够紧贴顶板110的下表面设置,以及使得中间层喷淋支管840能够紧贴中间板130的下表面设置。当然,所述顶板110或者中间板130也可以通过第二方向梁185所支撑。
134.另一方面,所述顶层喷淋支管830的至少部分位于所述镂空区域的正上方,由此该顶层喷淋支管830上设置的喷淋头850所提供的液体能够穿过该镂空区域,被提供至镂空区域下方的中间板130(当该中间板130在该镂空区域对应的位置处不存在镂空区域时)以及底板120(当镂空区域贯穿所有的中间板130时)。
135.相应地,所述中间层喷淋支管840的一端终止于所述镂空区域或者终止于镂空区域附近。也就是说,所述中间层喷淋支管840不伸入镂空区域。由此,该中间层喷淋支管840不会影响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的采光等,提高了用户使用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时的体验。
136.本公开中,所述第二喷淋主管道820沿所述第一方向梁184的方向延伸,也就是说,所述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在车库中可以不用穿越第一方向梁184,由此方便了第二喷淋主管道820的设置。
137.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第二喷淋主管道820设置于所述第一方向梁184附近,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将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固定于第一方向梁184,方便了第二喷淋主管道820的固定。
138.本公开中,所述第一喷淋主管道810的延伸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梁184交叉,其中所述交叉不仅仅理解为相交,也可以间隔一段距离。当然,所述第一喷淋主管道810可以设置于所述第一方向梁184的下方。
139.作为一种实现形式,所述第一喷淋主管道810处的第一方向梁184的厚度减少,并且在所述第一喷淋主管道810的附近设置有辅助支撑柱860,所述辅助支撑柱860用于支撑第一方向梁184并减小柱跨,能够将第一方向梁184在减小的柱跨内的梁的厚度减小,进而能够使第一喷淋主管道810在此处交叉,并方便第一喷淋主管道的铺设。
140.也就是说,在第一喷淋主管道810的设置位置处,可以通过加密支撑柱的方式来减少第一方向梁184的尺寸,从而方便第一喷淋主管道810穿过,也确保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的力学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141.本公开中,所述顶板110和/或中间板130还通过第二方向梁185所支撑,其中,所述第二方向梁185的厚度小于第一方向梁184,例如所述第二方向梁185比第一方向梁184的厚度小100mm左右,并使得所述第一喷淋主管道810邻近所述第二方向梁185设置,此时,所述第二喷淋主管道820不需要穿过所述第二方向梁185,从所述第二方向梁185的下方穿过即可。
142.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还可以包括第一风烟管道300,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的至少部分设置于所述镂空区域,以通过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排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的烟气或者向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送风。
143.例如,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设置于所述顶板110或者中间板130,并位于镂空区域180或者镂空区域180附近。作为一种优选,所述顶层喷淋组件的至少部分位于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的上方和/或下方。在大部分情况下,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设置于所述顶层喷淋组件的上方,在这种情况下,第一风烟管道300可以被固定于顶板110的下表面,当然,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也可以被固定于中间板130等结构件。
144.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能够被设置在中间板130所在平面和顶板110所在平面之间的镂空区域内。当所述镂空区域180的下方不设置人行道和机动车道等结构时,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能够设置在镂空区域180所对应的整个通高间隔内。
145.当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设置于通过外墙150所形成的镂空区域180内或者附近时,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可以被固定于所述外墙150,此时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可以位于外墙的整个高度范围。
146.本公开中,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可以为一个管道,当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发生火灾时,或者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内产生烟气时,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用于抽吸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内的气体,并由此将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内的烟气排出至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的外部,在其他情况下,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能够用于向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提供外部的空气,即向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送风。
147.另一种情况,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可以包括两个独立的管道,这两个独立的管道中的一个用于向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送风,另一个用于抽吸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的气体,以将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的烟气排出至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的内部。相应地,由于这两个管道独立运行,因此,这两个管道可以同时运行。
148.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沿水平方向或者大致水平方向设置,沿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的长度方向,开设有至少一个风烟口,由此,通过该风烟口的设置,能够使得第一风烟管道300与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之间实现气体交换,即,通过第一风烟管道300的风烟口,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的烟气能够进入第一风烟管道300,并通过第一风烟管道300被排出,或者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的空气穿过所述风烟口,进入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
149.作为一个示例,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的横截面大致为方形,优选地,可以为矩形。当然,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的横截面也可以为其他形状,例如根据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的具体项目而设计的形状。
150.当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的横截面为方形时,所述风烟口形成于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的上表面、下表面和侧表面中的至少一个。并且,当所述风烟口形成于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的上表面时,由于该风烟口距离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的顶板110的下表面最为接近,因此能够将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的烟气抽吸得更干净。
151.本公开中,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的一端连接有风机310,所述风机310被控制为向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内提供空气或者从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内抽取气体。例如,所述风机310被设置于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的机房内,该机房可以为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内部所形成的结构,也可以为设置于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外部的结构,也就是说,所述风机310可以位于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的内部,也可以位于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的外部。优选地,所述机房紧贴镂空区域180设置,由此能够方便地将第一风烟管道300连接于所述机房内所设置的风机310。本公开中,所述机房可以位于中间
板130的上部,也可以位于中间板130的下部。
152.所述风机310可以具有抽吸和增压两种工作模式,当然,也可以采用抽吸风机和增压风机组合实现,此时,所述抽吸风机和增压风机分别通过单向阀连接于第一风烟管道300。
153.本公开中,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沿远离所述风机的方向,尺寸逐渐减少。也就是说,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可以通过多段管道连接而成,其中与所述风机310连接的管道尺寸最大,相应地,最远离风机310的管道尺寸最小,并且最远离风机310的管道的一端可以封闭状,即,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的另一端为封闭状,以防止风机在抽取气体时,从第一风烟管道300的另一端进入大量的气体,影响其他的风烟口的进风。当然,当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的另一端的尺寸较小时,例如其尺寸与风烟口的尺寸大致相同时,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的另一端也可以为开口状。
154.当不同镂空区域180相互连通时,镂空区域180内所设置的第一风烟管道300也相互连通,由此能够减少风机310和机房的数量,降低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的成本。
155.相应地,当不同的镂空区域180之间不连通时,镂空区域180内所设置的第一风烟管道300也可以相互连通,也可以独立设置。
156.作为一种实现形式,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被固定于所述顶板110或者中间板130,或者位于所述顶板110附近或者位于所述中间板130附近。
157.本公开的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还可以包括挡烟垂壁320,所述挡烟垂壁320设置于所述顶板110或者中间板130,并通过所述挡烟垂壁320形成防烟分区,其中,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与所述防烟分区连通,以通过第一风烟管道300排出所述防烟分区内的烟气,或者向所述防烟分区送风。
158.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能够直接与所述防烟分区连通,或者通过风烟支管330间接与所述防烟分区连通,例如,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可以包括风烟支管330,所述风烟支管330的一端连接于第一风烟管道300,所述风烟支管330的另一端穿过挡烟垂壁320、中间板130或者外挑板340,与防烟分区连通。
159.所述外挑板340设置于所述中间板130,并且位于镂空区域180内,也就是说,所述外挑板340可以从所述中间板130向镂空区域180延伸而形成。作为一种实现形式,所述外挑板340可以与所述中间板130一体成型,作为另一种实现形式,所述外挑板340也可以与所述中间板130分离地形成,并且被组装到一起。
160.此时,所述挡烟垂壁320也可以被安装至所述外挑板340。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所述挡烟垂壁320的上端被固定于所述外挑板340、顶板110和中间板130中的一个,所述挡烟垂壁320的下端能够伸长或者缩短,以当发生火灾时,所述挡烟垂壁320的下端伸长,更好地防止烟气在地下车库内扩散;在其他情况下,所述挡烟垂壁320的下端被收起,以使得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显得宽敞明亮。
161.作为一种优选,所述镂空区域180的两侧均设置有挡烟垂壁320,并使得所述镂空区域180的两侧位于不同的防烟分区,相应地,这两个防烟分区会被单独地排烟和送风。
162.作为另一种实现形式,通过所述挡烟垂壁320所形成的防烟分区中的至少一个设置有第二风烟管道350,所述第二风烟管道350用于向当前的防烟分区内送风或者将当前的防烟分区内的烟气排出。
163.本公开中,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还包括电缆桥架900,所述电缆桥架900邻近所述第二喷淋主管道820设置,或者所述电缆桥架900与所述第一方向梁184交叉时,所述第一方向梁184与所述电缆桥架900交叉区域的厚度减小;而且,可以在第一方向梁184与所述电缆桥架900的交叉区域设置小柱跨,使该区段梁跨能够减小。
164.本公开中,所述镂空区域位于中间板130的中部时,所述镂空区域的两侧均设置有中间层喷淋支管840。
165.图16至图55是根据本公开的一个实施方式的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的部分结构剖视示意图。
166.如图16所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可以包括两个镂空区域180,其中的一个镂空区域180位于外墙150附近,另一个镂空区域180位于中间板130的中部。在顶板110的下方设置有两个第一风烟管道300,并且两个第一风烟管道300分别位于所述镂空区域180的上方。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设置有一个顶层喷淋组件和一个中间层喷淋组件,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的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均设置于第一方向梁附近。
167.如图17所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可以包括一个镂空区域180,所述镂空区域180位于外墙150附近。在顶板110的下方设置有第一风烟管道300,并且第一风烟管道300位于所述镂空区域180的上方,也位于顶层喷淋支管830的下方。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设置有一个顶层喷淋组件和一个中间层喷淋组件,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的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均设置于第一方向梁184附近。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还包括电缆桥架900,所述电缆桥架900可以位于所述顶板110的下表面附近,并且位于顶层喷淋组件的下方,也可以被固定于外墙150和顶板110的连接处,并位于镂空区域的上方或者斜上方。各种管线可以被固定于外墙150,并位于镂空区域180的上方。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还包括充电装置910,所述充电装置910可以设置于所述中间板130,并能够向中间板130停放的车辆和/或底板120停放的车辆充电。
168.如图18所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可以包括一个镂空区域180,所述镂空区域180位于中间板130的中部。在顶板110的下方设置有第一风烟管道300,第一风烟管道300位于所述镂空区域180的上方,以及位于顶层喷淋支管830的下方。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设置有一个顶层喷淋组件和一个中间层喷淋组件,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的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均设置于第一方向梁184附近。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还包括电缆桥架900,所述电缆桥架900可以位于所述顶板110的下表面附近,并且位于顶层喷淋组件的下方,并位于镂空区域的上方或者斜上方。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还包括充电装置910,所述充电装置910可以设置于所述中间板130,并能够向中间板130停放的车辆和/或底板120停放的车辆充电。
169.如图19所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可以包括一个镂空区域180,所述镂空区域180位于外墙150附近。在顶板110的下方设置有第一风烟管道300,并且第一风烟管道300位于所述镂空区域180的上方,也位于顶层喷淋支管830的下方。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连接有风烟支管330,所述中间板130设置有挡烟垂壁320,所述风烟支管330的另一端穿过所述中间板130,与通过所述挡烟垂壁320所形成的防烟分区连通。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设置有一个顶层喷淋组件和一个中间层喷淋组件,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的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均设置于第一方向梁184附近。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还包括
电缆桥架900,所述电缆桥架900可以位于所述顶板110的下表面附近,并且位于顶层喷淋组件的下方。各种管线可以被固定于外墙150,并位于镂空区域180的上方。
170.如图20所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可以包括一个镂空区域180,所述镂空区域180位于中间板130的中部。在顶板110的下方设置有第一风烟管道300,第一风烟管道300位于所述镂空区域180的上方,以及位于顶层喷淋支管830的下方。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连接有两个风烟支管330,所述镂空区域180两侧的中间板130均设置有挡烟垂壁320,并且风烟支管330的另一端分别穿过镂空区域180两侧的中间板130,与通过挡烟垂壁320所形成的防烟分区连通。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设置有一个顶层喷淋组件和一个中间层喷淋组件,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的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均设置于第一方向梁184附近。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还包括电缆桥架900,所述电缆桥架900可以位于所述顶板110的下表面附近,并且位于顶层喷淋组件的下方。
171.如图21所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可以包括一个镂空区域180,所述镂空区域180位于外墙150附近。在顶板110的下方设置有两个并排设置的第一风烟管道300,并且第一风烟管道300位于所述镂空区域180的上方。顶层喷淋支管830可以设置为上下两组,并且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位于两组顶层喷淋支管830之间。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连接有风烟支管330,所述中间板130设置有挡烟垂壁320,所述风烟支管330的另一端穿过所述中间板130,与通过所述挡烟垂壁320所形成的防烟分区连通。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设置有一个顶层喷淋组件和一个中间层喷淋组件,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的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均设置于第一方向梁184附近。
172.如图22所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可以包括一个镂空区域180,所述镂空区域180位于中间板130的中部。在顶板110的下方设置有两个并排设置的第一风烟管道300,第一风烟管道300位于所述镂空区域180的上方。顶层喷淋支管830可以设置为上下两组,并且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位于两组顶层喷淋支管830之间。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连接有两个风烟支管330,所述镂空区域180两侧的中间板130均设置有挡烟垂壁320,并且风烟支管330的另一端分别穿过镂空区域180两侧的中间板130,与通过挡烟垂壁320所形成的防烟分区连通。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设置有一个顶层喷淋组件和一个中间层喷淋组件,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的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均设置于第一方向梁184附近。
173.如图23所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可以包括一个镂空区域180,所述镂空区域180位于外墙150附近。在顶板110的下方设置有两个并排设置的第一风烟管道300,并且第一风烟管道300位于所述镂空区域180的上方。顶层喷淋支管830可以设置为上下两组,并且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位于两组顶层喷淋支管830之间。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连接有风烟支管330,所述中间板130设置有挡烟垂壁320,所述风烟支管330的另一端穿过所述挡烟垂壁320,与通过所述挡烟垂壁320所形成的防烟分区连通。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设置有一个顶层喷淋组件和一个中间层喷淋组件,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的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均设置于第一方向梁184附近。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还包括充电装置910,所述充电装置910可以设置于所述中间板130,并能够向中间板130停放的车辆和/或底板120停放的车辆充电。
174.如图24所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可以包括一个镂空区域180,所述镂空区域180位于中间板130的中部。在顶板110的下方设置有两个并排设置的第一风烟管道
300,第一风烟管道300位于所述镂空区域180的上方。顶层喷淋支管830可以设置为上下两组,并且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位于两组顶层喷淋支管830之间。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连接有两个风烟支管330,所述镂空区域180两侧的中间板130均设置有挡烟垂壁320,并且风烟支管330的另一端分别穿过镂空区域180两侧的挡烟垂壁320,与通过挡烟垂壁320所形成的防烟分区连通。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设置有一个顶层喷淋组件和一个中间层喷淋组件,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的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均设置于第一方向梁184附近。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还包括充电装置910,所述充电装置910可以设置于所述中间板130,并能够向中间板130停放的车辆和/或底板120停放的车辆充电。
175.如图25所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可以包括一个镂空区域180,所述镂空区域180位于外墙150附近。在顶板110的下方设置有两个叠摞设置的第一风烟管道300,并且第一风烟管道300位于所述镂空区域180的上方。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连接有风烟支管330,所述中间板130设置有挡烟垂壁320,所述风烟支管330的另一端穿过所述挡烟垂壁320,与通过所述挡烟垂壁320所形成的防烟分区连通。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设置有一个顶层喷淋组件和一个中间层喷淋组件,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的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均设置于第一方向梁184附近。
176.如图26所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可以包括一个镂空区域180,所述镂空区域180位于中间板130的中部。在顶板110的下方设置有两个叠摞设置的第一风烟管道300,第一风烟管道300位于所述镂空区域180的上方。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连接有两个风烟支管330,所述镂空区域180两侧的中间板130均设置有挡烟垂壁320,并且风烟支管330的另一端分别穿过镂空区域180两侧的挡烟垂壁320,与通过挡烟垂壁320所形成的防烟分区连通。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设置有一个顶层喷淋组件和一个中间层喷淋组件,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的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均设置于第一方向梁184附近。
177.如图27所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可以包括一个镂空区域180,所述镂空区域180位于外墙150附近。在顶板110的下方设置有第一风烟管道300,并且第一风烟管道300位于所述镂空区域180的上方,也位于顶层喷淋支管830的下方。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设置有一个顶层喷淋组件和一个中间层喷淋组件,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的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均设置于第一方向梁184附近。
178.如图28所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可以包括一个镂空区域180,所述镂空区域180位于中间板130的中部。在顶板110的下方设置有第一风烟管道300,第一风烟管道300位于所述镂空区域180的上方,以及位于顶层喷淋支管830的下方。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设置有一个顶层喷淋组件和一个中间层喷淋组件,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的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均设置于第一方向梁184附近。
179.如图29所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可以包括一个镂空区域180,所述镂空区域180位于外墙150附近。在顶板110的下方设置有两个叠摞设置的第一风烟管道300,并且第一风烟管道300位于所述镂空区域180的上方。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连接有风烟支管330,所述中间板130设置有挡烟垂壁320,所述风烟支管330的另一端穿过所述挡烟垂壁320,与通过所述挡烟垂壁320所形成的防烟分区连通。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设置有一个顶层喷淋组件和一个中间层喷淋组件,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的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均设置于第一方向梁184附近。
180.如图30所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可以包括一个镂空区域180,所述镂空区域180位于中间板130的中部。在顶板110的下方设置有两个叠摞设置的第一风烟管道300,第一风烟管道300位于所述镂空区域180的上方。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连接有两个风烟支管330,所述镂空区域180两侧的中间板130均设置有挡烟垂壁320,并且风烟支管330的另一端分别穿过镂空区域180两侧的挡烟垂壁320,与通过挡烟垂壁320所形成的防烟分区连通。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设置有一个顶层喷淋组件和一个中间层喷淋组件,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的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均设置于第一方向梁184附近。
181.如图31所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可以包括一个镂空区域180,所述镂空区域180位于外墙150附近。在顶板110的下方设置有第一风烟管道300,并且第一风烟管道300位于所述镂空区域180的上方,也位于顶层喷淋支管830的下方。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设置有一个顶层喷淋组件和一个中间层喷淋组件,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的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均设置于第一方向梁184附近。所述中间板130也设置有第一风烟管道300,并且所述中间板130还设置有挡烟垂壁320,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的部分穿过所述挡烟垂壁320,与通过所述挡烟垂壁320所形成的防烟分区连通。
182.如图32所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可以包括一个镂空区域180,所述镂空区域180位于中间板130的中部。在顶板110的下方设置有第一风烟管道300,第一风烟管道300位于所述镂空区域180的上方,以及位于顶层喷淋支管830的下方。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设置有一个顶层喷淋组件和一个中间层喷淋组件,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的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均设置于第一方向梁184附近。所述镂空区域180两侧的中间板130均设置有挡烟垂壁320和第一风烟管道300,其中的一个第一风烟管道300位于一个挡烟垂壁320所形成的防烟分区内,另一个第一风烟管道300的至少部分穿过另一个挡烟垂壁320,与通过另一个挡烟垂壁320所形成的防烟分区连通。
183.如图33所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可以包括一个镂空区域180,所述镂空区域180位于中间板130的中部。在顶板110的下方设置有第一风烟管道300,第一风烟管道300位于所述镂空区域180的上方,以及位于顶层喷淋支管830的下方。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设置有一个顶层喷淋组件和一个中间层喷淋组件,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的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均设置于第一方向梁184附近。所述镂空区域180两侧的中间板130均设置有挡烟垂壁320和第一风烟管道300,其中两个第一风烟管道300分别位于两个挡烟垂壁320所形成的防烟分区内。
184.如图34所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可以包括一个镂空区域180,所述镂空区域180位于外墙150附近。在顶板110的下方设置有第一风烟管道300,并且第一风烟管道300位于所述镂空区域180的上方,也位于顶层喷淋支管830的下方。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设置有一个顶层喷淋组件和一个中间层喷淋组件,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的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均设置于第一方向梁184附近。所述中间板130也设置有第一风烟管道300,并且所述中间板130还设置有挡烟垂壁320,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的部分穿过所述挡烟垂壁320,与通过所述挡烟垂壁320所形成的防烟分区连通。
185.如图35所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可以包括一个镂空区域180,所述镂空区域180位于外墙150附近。在顶板110的下方设置有第一风烟管道300,并且第一风烟管道300位于所述镂空区域180的上方,也位于顶层喷淋支管830的下方。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
动车库内设置有一个顶层喷淋组件和一个中间层喷淋组件,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的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均设置于第一方向梁184附近。所述镂空区域180能够被横向封闭装置920封闭,而且所述中间板130设置有第一风烟管道300,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位于横向封闭装置920的下方。
186.如图36所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可以包括一个镂空区域180,所述镂空区域180位于中间板130的中部。在顶板110的下方设置有第一风烟管道300,第一风烟管道300位于所述镂空区域180的上方,以及位于顶层喷淋支管830的下方。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设置有一个顶层喷淋组件和一个中间层喷淋组件,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的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均设置于第一方向梁184附近。所述镂空区域180能够被横向封闭装置920封闭,而且所述中间板设置有第一风烟管道300,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位于横向封闭装置920的下方。
187.如图37所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可以包括一个镂空区域180,所述镂空区域180位于中间板130的中部。在顶板110的下方设置有第一风烟管道300,第一风烟管道300位于所述镂空区域180的上方,以及位于顶层喷淋支管830的下方。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设置有一个顶层喷淋组件和一个中间层喷淋组件,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的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均设置于第一方向梁184附近。所述镂空区域180能够被横向封闭装置920封闭,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连接风烟支管330的一端,所述风烟支管330的另一端穿过所述横向封闭装置920,与横向封闭装置920下方的防烟分区连通。
188.如图38所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可以包括一个镂空区域180,所述镂空区域180位于中间板130的中部。在顶板110的下方设置有两个并排设置的第一风烟管道300,第一风烟管道300位于所述镂空区域180的上方。顶层喷淋支管830可以设置为上下两组,并且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位于两组顶层喷淋支管830之间。所述镂空区域180能够被横向封闭装置920封闭,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连接有两个风烟支管330,风烟支管330的另一端分别穿过镂空区域180两侧的中间板130,与横向封闭装置920下方的防烟分区连通。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设置有一个顶层喷淋组件和一个中间层喷淋组件,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的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均设置于第一方向梁184附近。
189.如图39所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可以包括一个镂空区域180,所述镂空区域180位于外墙150附近。在顶板110的下方设置有两个并排设置的第一风烟管道300,并且第一风烟管道300位于所述镂空区域180的上方。顶层喷淋支管830可以设置为上下两组,并且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位于两组顶层喷淋支管830之间。所述镂空区域180能够被横向封闭装置920封闭,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连接有风烟支管330,所述风烟支管330的另一端穿过所述中间板130,与横向封闭装置920下方的防烟分区连通。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设置有一个顶层喷淋组件和一个中间层喷淋组件,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的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均设置于第一方向梁184附近。
190.如图40所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可以包括一个镂空区域180,所述镂空区域180位于外墙150附近。在顶板110的下方设置有两个并排设置的第一风烟管道300,两个并排设置的第一风烟管道300通过间隔件被间隔开,并且第一风烟管道300位于所述镂空区域180的上方,也位于顶层喷淋支管830的上方。所述镂空区域180能够被横向封闭装置920封闭,所述中间板130设置有第一风烟管道300,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位于横向封闭装
置920的下方,并且与所述横向封闭装置920下方的镂空区域连通。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设置有一个顶层喷淋组件和一个中间层喷淋组件,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的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均设置于第一方向梁184附近。
191.如图41所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可以包括一个镂空区域180,所述镂空区域180位于中间板130的中部。在顶板110的下方设置有第一风烟管道300,第一风烟管道300位于所述镂空区域180的上方,以及位于顶层喷淋支管830的上方。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设置有一个顶层喷淋组件和一个中间层喷淋组件,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的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均设置于第一方向梁184附近。所述镂空区域180能够被横向封闭装置920封闭,而且所述中间板设置有第一风烟管道300,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位于横向封闭装置920的下方。
192.如图42所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可以包括一个镂空区域180,所述镂空区域180位于外墙150附近。在顶板110的下方设置有两个叠摞设置的第一风烟管道300,两个叠摞设置的第一风烟管道300通过间隔件被间隔开,所述中间板130还设置有竖向封闭装置930,所述竖向封闭装置930与所述间隔件一起实现镂空区域180的封闭,即竖向封闭装置930的一侧形成为一个防烟分区,所述竖向封闭装置930的另一侧形成为另一个防烟分区,此时两个第一风烟管道300分别位于两个防烟分区内。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设置有一个顶层喷淋组件和一个中间层喷淋组件,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的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均设置于第一方向梁184附近。
193.如图43所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可以包括一个镂空区域180,所述镂空区域180位于中间板130的中部。在顶板110的下方设置有两个叠摞设置的第一风烟管道300,两个叠摞设置的第一风烟管道300之间通过间隔件被间隔开,所述中间板130还设置有竖向封闭装置930,所述竖向封闭装置930与所述间隔件一起实现镂空区域180的封闭,即竖向封闭装置930和间隔件所围合的区域及该区域下方的区域形成为一个防烟分区,竖向封闭装置930和间隔件所围合的区域的外部区域形成为另一个防烟分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设置有一个顶层喷淋组件和一个中间层喷淋组件,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的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均设置于第一方向梁184附近。
194.如图44所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可以包括一个镂空区域180,所述镂空区域180位于外墙150附近。在顶板110的下方设置有两个并排设置的第一风烟管道300,两个并排设置的第一风烟管道300通过间隔件被间隔开,所述中间板130还设置有竖向封闭装置930,所述竖向封闭装置930与所述间隔件一起实现镂空区域180的封闭,即竖向封闭装置930的一侧形成为一个防烟分区,所述竖向封闭装置930的另一侧形成为另一个防烟分区,此时两个第一风烟管道300分别位于两个防烟分区内。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设置有一个顶层喷淋组件和一个中间层喷淋组件,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的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均设置于第一方向梁184附近。所述中间板130设置有挡烟垂壁320。
195.如图45所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可以包括一个镂空区域180,所述镂空区域180位于中间板130的中部。在顶板110的下方设置有两个叠摞设置的第一风烟管道300,两个叠摞设置的第一风烟管道300之间通过间隔件被间隔开,所述中间板130还设置有竖向封闭装置930,所述竖向封闭装置930与所述间隔件一起实现镂空区域180的封闭,即竖向封闭装置930和间隔件所围合的区域及该区域下方的区域形成为一个防烟分区,竖向封
闭装置930和间隔件所围合的区域的外部区域形成为另一个防烟分区。此时两个第一风烟管道300分别位于两个防烟分区内。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设置有一个顶层喷淋组件和一个中间层喷淋组件,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的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均设置于第一方向梁184附近。所述中间板130设置有挡烟垂壁320。
196.如图46所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可以包括一个镂空区域180,所述镂空区域180位于外墙150附近。在顶板110的下方设置有两个并排设置的第一风烟管道300,两个并排设置的第一风烟管道300通过间隔件被间隔开,所述中间板130还设置有竖向封闭装置930,所述竖向封闭装置930与所述间隔件一起实现镂空区域180的封闭,即竖向封闭装置930的一侧形成为一个防烟分区,所述竖向封闭装置930的另一侧形成为另一个防烟分区,此时两个第一风烟管道300分别位于两个防烟分区内。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设置有一个顶层喷淋组件和一个中间层喷淋组件,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的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均设置于第一方向梁184附近。
197.如图47所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可以包括一个镂空区域180,所述镂空区域180位于中间板130的中部。所述中间板130还设置有竖向封闭装置930,所述竖向封闭装置930的上端设置有分隔件940,所述竖向封闭装置930与所述间隔件一起实现镂空区域180的封闭,即竖向封闭装置930和间隔件所围合的区域及该区域下方的区域形成为一个防烟分区,竖向封闭装置930和间隔件所围合的区域的外部区域形成为另一个防烟分区。所述顶板110和分隔件940之间设置有第一风烟管道300,其中,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的至少部分穿过所述分隔件940,与分隔件940下方的防烟分区连通。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设置有一个顶层喷淋组件和一个中间层喷淋组件,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的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均设置于第一方向梁184附近。
198.如图48所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可以包括一个镂空区域180,所述镂空区域180位于外墙150附近。在顶板110的下方设置有两个叠摞设置的第一风烟管道300,两个叠摞设置的第一风烟管道300通过间隔件被间隔开,所述中间板130还设置有竖向封闭装置930,所述竖向封闭装置930与所述间隔件一起实现镂空区域180的封闭,即竖向封闭装置930的一侧形成为一个防烟分区,所述竖向封闭装置930的另一侧形成为另一个防烟分区;更优选地,所述竖向封闭装置930的一端可以连接于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的底板120,并使得镂空区域180的竖向空间形成为独立的防烟分区;此时两个第一风烟管道300分别位于两个防烟分区内。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设置有一个顶层喷淋组件和一个中间层喷淋组件,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的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均设置于第一方向梁184附近。
199.如图49所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可以包括一个镂空区域180,所述镂空区域180位于外墙150附近。在顶板110的下方设置有两个并排设置的第一风烟管道300,两个并排设置的第一风烟管道300通过间隔件被间隔开,所述中间板130还设置有竖向封闭装置930,所述竖向封闭装置930与所述间隔件一起实现镂空区域180的封闭,即竖向封闭装置930的一侧形成为一个防烟分区,所述竖向封闭装置930的另一侧形成为另一个防烟分区,更优选地,所述竖向封闭装置930的一端可以连接于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的底板120,并使得镂空区域180的竖向空间形成为独立的防烟分区;此时两个第一风烟管道300分别位于两个防烟分区内。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设置有一个顶层喷淋组件和一个中
间层喷淋组件,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的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均设置于第一方向梁184附近。
200.如图50所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可以包括一个镂空区域180,所述镂空区域180位于中间板130的中部。在顶板110的下方设置有两个叠摞设置的第一风烟管道300,两个叠摞设置的第一风烟管道300之间通过间隔件被间隔开,所述中间板130还设置有竖向封闭装置930,所述竖向封闭装置930与所述间隔件一起实现镂空区域180的封闭,即竖向封闭装置930和间隔件所围合的区域形成为一个防烟分区,竖向封闭装置930和间隔件所围合的区域的外部区域形成为另一个防烟分区。更优选地,所述竖向封闭装置930的一端可以连接于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的底板120,此时两个第一风烟管道300分别位于两个防烟分区内。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设置有一个顶层喷淋组件和一个中间层喷淋组件,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的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均设置于第一方向梁184附近。所述中间板130设置有挡烟垂壁320。
201.如图51所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可以包括一个镂空区域180,所述镂空区域180位于外墙150附近。在顶板110的下方设置有两个叠摞设置的第一风烟管道300,两个叠摞设置的第一风烟管道300通过间隔件被间隔开,所述中间板130还设置有竖向封闭装置930,所述竖向封闭装置930与所述间隔件一起实现镂空区域180的封闭,即竖向封闭装置930的一侧形成为一个防烟分区,所述竖向封闭装置930的另一侧形成为另一个防烟分区。此时两个第一风烟管道300分别位于两个防烟分区内。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中的一个通过风烟支管与竖向封闭装置930的右侧的防烟分区连通。所述中间板130设置有挡烟垂壁,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中的另一个连接有风烟支管,所述风烟支管的另一端穿过所述挡烟垂壁,与通过所述挡烟垂壁所形成的防烟分区连通。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设置有一个顶层喷淋组件和一个中间层喷淋组件,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的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均设置于第一方向梁184附近。
202.如图52所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可以包括一个镂空区域180,所述镂空区域180位于中间板130的中部。在顶板110的下方设置有两个叠摞设置的第一风烟管道300。所述中间板130设置有竖向封闭装置930,所述竖向封闭装置930位于镂空区域180的两侧,优选地,所述竖向封闭装置930的一端设置于所述顶板110的下表面,另一端连接于所述中间板130。所述中间板130还设置有挡烟垂壁。两个第一风烟管道300均连接有两个风烟支管,其中,一个风烟管道所连接的风烟支管穿过所述竖向封闭装置930,与所述竖向封闭装置930所形成的防烟分区连通;另一个风烟管道所连接的风烟支管穿过所述挡烟垂壁,与通过所述挡烟垂壁所形成的防烟分区连通。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设置有一个顶层喷淋组件和一个中间层喷淋组件,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的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均设置于第一方向梁184附近。所述中间板130设置有挡烟垂壁320。
203.如图53所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可以包括一个镂空区域180,所述镂空区域180位于中间板130的中部。所述中间板130还设置有竖向封闭装置930,所述竖向封闭装置930的上端设置有分隔件940,所述竖向封闭装置930与所述间隔件一起实现镂空区域180的封闭,即竖向封闭装置930和间隔件所围合的区域形成为一个防烟分区,竖向封闭装置930和间隔件所围合的区域的外部区域形成为另一个防烟分区。更优选地,所述竖向封闭装置930的下端设置于底板120的上表面,从而使得镂空区域180的竖向空间形成为独立
的防烟分区。所述顶板110和分隔件940之间设置有第一风烟管道300,其中,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的至少部分穿过所述分隔件940,与分隔件940下方的防烟分区连通。所述中间板130设置有第一风烟管道300,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与所述中间板130下方的防烟分区连通。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设置有一个顶层喷淋组件和一个中间层喷淋组件,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的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均设置于第一方向梁184附近。
204.如图54所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可以包括一个镂空区域180,所述镂空区域180位于外墙150附近。在顶板110的下方设置有两个叠摞设置的第一风烟管道300,两个叠摞设置的第一风烟管道300通过间隔件被间隔开,所述中间板130还设置有竖向封闭装置930,所述竖向封闭装置930与所述间隔件一起实现镂空区域180的封闭,即竖向封闭装置930的一侧形成为一个防烟分区,所述竖向封闭装置930的另一侧形成为另一个防烟分区。此时两个第一风烟管道300分别位于两个防烟分区内。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中的一个通过风烟支管与竖向封闭装置930的右侧的防烟分区连通。所述竖向封闭装置930的下端可以设置于所述底板120的上表面,从而使得镂空区域180的上下空间形成为一个独立的防烟分区。所述第一风烟管道300中的另一个连接有风烟支管,所述风烟支管的另一端穿过所述竖向封闭装置930,与中间板130下方所形成的防烟分区连通。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设置有一个顶层喷淋组件和一个中间层喷淋组件,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的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均设置于第一方向梁184附近。
205.如图55所示,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可以包括一个镂空区域180,所述镂空区域180位于中间板130的中部。在顶板110的下方设置有两个叠摞设置的第一风烟管道300。所述中间板130设置有竖向封闭装置930,所述竖向封闭装置930位于镂空区域180的两侧,优选地,所述竖向封闭装置930的一端设置于所述顶板110的下表面,另一端连接于所述底板120的下表面。两个第一风烟管道300均连接有两个风烟支管,其中,一个风烟管道所连接的风烟支管穿过所述竖向封闭装置930,与所述顶板110下方的防烟分区连通;另一个风烟管道所连接的风烟支管穿过所述竖向封闭装置,与中间板130下方的防烟分区连通。所述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内设置有一个顶层喷淋组件和一个中间层喷淋组件,顶层喷淋组件和中间层喷淋组件的第二喷淋主管道820均设置于第一方向梁184附近。所述中间板130设置有挡烟垂壁320。
206.根据本公开的另一方面,提供一种建筑物,其包括上述的复式机动或非机动车库100。
207.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上述实施方式仅仅是为了清楚地说明本公开,而并非是对本公开的范围进行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在上述公开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变化或变型,并且这些变化或变型仍处于本公开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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