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地板下空间的住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19269阅读:24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利用地板下空间的住宅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住宅,该住宅的多个反梁由水平墙体部分向上突出,在由反梁围成的水平墙体的上方借助地板形成居住空间。
通过采用由水平墙体部分向上突出的多个反梁的所谓反梁结构,来形成可以用于收纳物品的地板下空间的住宅已由本申请人提出(例如可参考日本特开平5—340081号公报)。
可是,由于上述过去的住宅是由地板上形成的开口部将物品装入、取出,所以只能在开口部周围的手能触及的范围内收纳物品,不能充分利用具有很大容积的地板下空间。
鉴于上述情况,本发明的目的是将地板下空间作为收纳物品空间充分利用。
为达到上述目的,按照本发明,在多个反梁由水平墙体部分向上突出、且在由反梁围成的水平墙体的上方借助地板形成居住空间的住宅中,提出的利用地板下空间的住宅具有如下特征具有设置在第1居住空间的不能移动的地板;设置在与第1居住空间相邻的第2居住空间的可以滑动的地板;具有在位于第2居住空间的下面的地板下空间中形成的物品收纳部;且使可动地板滑动至与固定地板重叠的位置,使物品收纳部处于完全敞开状态。
按照上述构成,使可动地板滑动到与固定地板重叠的位置,就可以在物品收纳部取出、装入物品,由此可以有效利用大容积的物品收纳部。
此外根据本发明,在多个反梁由水平墙体部分向上突出、且在由反梁围成的水平墙体的上方借助地板形成居住空间的住宅中,提出的利用地板下空间的住宅具有下述特征具有第1固定地板、第2固定地板、可动地板,而且借助使可动地板滑动,在该可动地板和第1固定地板的凹部之间或与第2固定地板的凹部之间形成物品收纳部。所说的第1固定地板设置在第1居住空间内且不能移动,其中央向下突出形成凹部;所说的第2固定地板设置在与第1居住空间相邻的第2居住空间且不能移动,其中央向下突出形成凹部;所说的可动地板是指在第1固定地板上面的重叠位置之间及第2固定地板上面的重叠位置之间可以滑动。
按上述结构,可以在可动地板和第1固定地板的凹部之间或可动地板和第2固定地板的凹部之间形成取出、装入方便容易的大容积物品收纳部。而且借助移动可动地板的位置,使其覆盖在第1或第2固定地板的凹部,可以改变第1、第2居住空间的雰围。
而且在上述构成的基础上,如果由人移动可动地板,可以减少费用。
如果在固定地板上装设可以从该固定地板的壁部向凹部拉出的抽屉,那么可以更有效地利用地板下空间。
如果在固定地板上装设可以从该固定地板的壁部向凹部拉出的桌子,那么可以更有效地利用地板下空间。
如果在可动地板上设置向物品收纳部内突出的取暖设备,那么即使在集中住宅中也可以使用且有效地配置取暖设备。
下面结合附图详细说明本发明的实施例,可以从说明中更加明了本发明上述及其它的目的、特征及优点。其中,

图1是本发明第1实施例的平面图。
图2是图1中沿2—2线的剖面图。
图3是可动地板的平面图。
图4是图3中沿4—4线的剖面图。
图5是图4中重要部分放大图。
图6是说明第1实施例的一个使用例的透视图。
图7是说明第1实施例的其它使用例的透视图。
图8是说明第1实施例的其它使用例的透视图。
图9是说明第1实施例的其它使用例的透视图。
图10是说明第1实施例的其它使用例的透视图。
图11是第2实施例的住宅平面图。
图12是图11的沿12—12线的剖面图。
图13是可动地板的平面图。
图14是图13中沿14—14线的剖面图。
图15是图14中沿15—15线的放大剖面图。
图16是图15中沿16—16线的向视图。
下面按图说明本实施例。
图1—图10表示本发明的第1实施例。
如图1及图2所示,由混凝土预制板建造的集中住宅的墙体S具有水平墙体部分Sh和竖直墙体部分Sv。水平墙体部分Sh沿水平方向沿伸,将建筑物划分成多层;竖直部分墙体沿竖直方向沿伸,相互连接相邻的水平墙体Sh在水平墙体Sh上采用所谓的反梁结构,即其上的多个反大梁1及比该反大梁1的高度稍低的多个反小梁2一体向上突出的结构。反大梁1将一户的居住部分的外周围起来,反小梁2将反大梁,相互连结形成格子状。反大梁1和反小梁2的侧面与水平墙体部分Sh的上表面构成地板下空间3。
竖直墙体Sv由柱4、外壁5、内壁6构成,一侧的外壁5的外侧形成阳台7,另一侧的外侧形成通道8。
在居住部分,形成第1居住空间的起居室兼餐厅和构成第2居住空间的按日本式样布置的和式房间相邻而成。构成第1居住空间9的地板的固定地板11是所谓的台阶式地板,其中央形成的凹部111,借助高度约为30cm的台阶的壁部112形成,它比其外周部分113低。即,固定地板11的凹部111向上述地板下空间3的内部突出而形成。固定地板11支撑于架设在反大梁1和反小梁2相对的侧面的横梁上。
在固定地板11的壁部112上,设有从起居室兼餐厅13下方的地板下空间3向固定地板11的凹部111拉出的3个抽屉14,借此以有效地利用地板下空间3。
下面,参考图3及图4说明上述第2居住空间10的构造。
第2居住空间10具有比周围高出一阶的可动地板15。可动地板15具有按正方形框状形成的框体16(stile)、嵌入框体16的内侧的固定的金属峰窝状结构的基板17、及铺在基板17上的数枚日本传统式的塌塌米18。本实施中使用了正方形的塌塌米。在可动地板15的一面,利用按反大梁1及反小梁2构成的地板下空间3,构成高度大约是50cm的物品收纳部19。而且,在与第2居住空间10相邻的按西式房间布置的西洋式房间20之间形成日本式的衣橱21和放铺盖的壁橱22,衣橱21和放铺盖的壁橱22是固定的。
如图3所示,在可动地板15的框体16的下面两侧各设有7个使地板面移动的轮子23,同时,在其下面前缘设有2个使床面移动的轮子。此外,基板17的下面后部两侧各装有借助支座使物品收纳部19的侧壁191移动的轮子24。
而且,可动地板15通常位于图1中实线所表示位置并且紧靠放衣服壁橱21及放铺盖的壁橱22,作为和式房间的第2居住空间10的地板面使用。当在物品收纳部19内装入取出物品时,用人力推压可动地板15使之滑动到图1中双点画线的位置,与固定地板11的上面重合,那么可动地板15的下方的物品收纳部19的大部分就处于敞开状态。借助移动地板面的轮子23使用很轻的力即可滑动可动地板15,而且使物品收纳部19的侧部移动的轮子24可以限制其位置偏移。
这样,由于借助使可动地板15滑动到固定地板11上面重合位置可以使物品收纳部19处于较大的敞开状态,故可以有效利用大容积的物品收纳部19的内部空间,同时物品的取出、装入也可容易进行。
如图6所示,物品收纳部19可以收纳各种小物品,也可以用于此外的各种各样的用途。
例如,如图7所示,可以摆上玩具作为孩子们玩的场所。也可以放上床,夜间做卧室使用。
此外,如图9、图10所示,如果将上述3个抽屉14的其中之一换成高度可以调整的桌子35,那么将桌子35从固定地板11的壁部112抽到其凹部111,调整到适当高度,可以做为吃饭等使用。此时,固定地板11的外周113可以代替椅子,作为座位。
还有,如果将可动地板15置于第2居住空间10,则可以利用其下方的物品收纳部设置成日本传动的取暖器具取暖桌。即,在从可动地板上面下凹的凹部设置取暖手段,坐在其周围的端缘部,将脚伸入到其凹部取暖。
下面,结合图11—图16说明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而且第2实施例中,与上述第1实施例中相对应的结构部分采用统一的符号。
第2实施例在第2居住空间10的可动地板15的下部(第1实施例的物品收纳部19的位置)具有第2固定地板25,所以,在第2实施例中配有与第1实施例固定地板11相对应的固定地板11和新的第2固定地板25且二者相邻。由于第2固定地板25和第1固定地板11有相同的结构,故具有凹部251、壁部252、外周253及抽屉14。
可动地板15由框体16、基板171及塌塌米18构成,此可动地板上,装衣物的壁橱21和放铺盖的壁橱22设置成一体。可动地板15由多个轮子23支撑在地板面上,由作为动力源的带有减速器的电机26移动。即,如图15及图16表明的那样,在外墙5的内表面的下侧设有较厚的木板34,其上嵌有合成树脂材料的齿条27,此齿条和设在上述带有减速器的电机上的齿轮29啮合,而且设在可动地板15侧面的2个滑枕31与厚木板34上平行于齿条27的嵌入滑动导轨30滑动自如地相嵌。滑动导轨的断面形状呈“U”字型,通过可以在滑枕31上循环滚动的多个滚珠311在导轨30的内表面的移动,可动地板15以较小的摩擦阻力稳定地被导向。借助可动地板15上设置的带减速器的电机26,即使壁橱21中装有物品变重也可以容易地使可动地板移动。
而且,可动地板15在图11中实线表示的位置时,第1固定地板11可以作为有台阶的卧室地板来使用,可动地板可以作为和式房间的地板来使用。此时,可动地板15和第2固定地板25上下重合,所以可动地板15的下面和第2固定地板25的凹部251之间构成了物品收纳部32。
如果驱动交换起居室与和式房间位置的带有减速器的电机26,那么,由滑动自如地嵌入导轨30的滑枕31导向的可动地板15通过齿条27及齿轮29的啮合而移动,移动到图11中双点画线所表示的位置。结果,此时第2固定地板25作为有台阶的起居室地板而使用,具有一体的装衣物壁橱21和放铺盖的壁橱22的可动地板作为和式房间的地板面使用。而且,通过可动地板15和第1固定地板11的上下重合,可动地板15的下表面和第1固定地板11的凹部111之间构成了物品收纳部33。
因此,按第2实施例,起居室和和式房间的位置可以任意交换,那时可动地板1 5的下部形成物品收纳部32或物品收纳部33。还有,通过带有减速器的电机26可容易地移动可动地板15,且在物品装入或取出时可以使物品收纳部32、33较大程度地处于敞开状态。
以上详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但本发明并不局限于上述的实施例,可以有多种的设计变化。
例如,可代替实施例1中的人力而用动力使可动地板15滑动,可以代替实施例2中的动力而用人力使可动地板15滑动。此外,在第1实施例中固定地板11不一定需要具有凹部111,凹部改成平坦的也可以。实施例2中固定地板11、25上不仅可设抽屉14,设桌子35也可以,更进一步,利用物品收纳部32、33在可动地板上设置取暖器具36也可以。还有,本发明不限定在集中住宅,对于独户的住宅也适用。
上述实施例中,用日本一般住宅常见的样式的结构进行了说明,但本发明并不局限于此,可以适用于多种多样的家庭住宅。
权利要求
1.一种利用地板下空间的住宅,多个反梁(1,2)由水平墙体部分(Sh)向上突出,且在由反梁(1,2)围成的水平墙体(Sh)的上方借助地板(11,15)形成居住空间(9,10);其特征在于具有设置在第1居住空间(9)中不能移动的地板(11);具有设置在与第1居住空间(9)相邻的第2居住空间(10)内的可以滑动的地板(15);具有在第2居住空间(10)下方的地板下空间(3)形成的物品收纳部(19);而且将可动地板(15)滑动到与固定地板(11)重合的位置可使物品收纳部(19)处于敞开状态。
2.一种利用地板下空间的住宅,多个反梁(1,2)由水平墙体部分(Sh)向上突出,且在反梁(1,2)围成的水平墙体(Sh)的上方借助地板(11,15)形成居住空间(9,10);其特征在于具有在第1居住空间(9)内不能移动的中央向地板下空间(3)突出形成凹部(111)的第1固定地板11;具有在与第7居住空间(9)相邻的第2居住空间(10)内不能移动的中央向地板下空间突出形成凹部(251)的第2固定地板,具有可以滑动到第1固定地板(11)的上面与之重合位置及滑动到第2固定地板(25)的上面与之重合位置的可动地板(15);而且通过使可动地板的滑动,在可动地板(15)与第1固定地板(11)的凹部(111)或第2固定地板(25)的凹部(251)之间形成物品收纳部(32,33)。
3.如权利要求1或2记述的住宅中,其特征在于可动地板(15)可由人力使之滑动。
4.如权利要求1或2记述的住宅中,其特征在于可动地板(15)可由动力使之滑动。
5.如权利要求1或2记述的住宅中,其特征在于在固定地板(11,25)上,设有可从固定地板(11,25)的壁部(112,252)拉向凹部(111,251)的抽屉。
6.如权利要求1或2记述的住宅中,其特征在于在固定地板(11,25)上,设有可以从固定地板(11,25)的壁部(112,252)拉向其凹部(111,251)的桌子。
7.如权利要求1或2记述的住宅中,其特征在于可动地板(15)上设有向物品收纳部(19,32,33)内突出的取暖器具(36)。
全文摘要
采用反梁结构的住宅中,通过水平墙体部分Sh和反梁1、2形成地板下空间3,其上部形成相邻的第1居住空间9及第2居住空间10。第1居住空间9具有由中央存在凹部1文档编号E04B5/43GK1116678SQ94116508
公开日1996年2月14日 申请日期1994年9月26日 优先权日1994年2月12日
发明者饭田郁夫, 沖田广司, 松本正文, 钉宫广 申请人:株式会社饭田建筑设计事务所, 株式会社系统研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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