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的玻璃门把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58610阅读:33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新型的玻璃门把手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一种新型的玻璃门把手技术领域[0001 ] 本实用新型涉及门把手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淋浴房的玻璃门把手。
技术背景[0002]淋浴房是独立的、可移动的淋浴房间,它充分利用室内一角,用围栏将淋浴范围清晰地划分出来,形成相对独立的洗浴空间,赢得人们的喜爱。但目前现有的淋浴房大多为整体式结构,价格较高,一般不可以根据卫生间的设计和尺寸定做。以往人们多是简朴地在卫浴间的地板上垒起一道小砖墙,使某块角落成为沐浴的地方,或者用玻璃门在卫浴间里隔出一块沐浴区,或是干脆装上浴缸,浸浴或站浴,但是这些方式都有其缺点。[0003]现代的淋浴房外型精致,具有现代感,越来越多样化的淋浴房呈现了各式各样的风格,有的纯粹由玻璃构筑,简洁之中带有通透的空间感;有的由经由特殊处理的木纹塑料板架构,原始中透露着天然的气味。但较为普遍的是钢化玻璃与铝质型材组成的淋浴房。[0004]为了方便开关门,需要在淋浴房玻璃门上安装门把手,现有的把手多为金属材质, 安装时,需要在玻璃门上开孔,开孔工艺较为繁琐,且容易损坏;也可通过专用胶水将门把手固定在门上,拆卸不方便,难清理。另外,金属材质的把手使用一段时间后易锈蚀,需要及时更换,给使用者带来不变。实用新型内容[000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新型的玻璃门把手,它结构简单,设计合理,外形美观,安装和使用均比较方便,使用寿命长,不需要频繁更换,节约了使用者的成本。[0006]为了解决背景技术所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是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它包含弧形顶面、连接板、侧翼、夹板和玻璃夹槽,弧形顶面下端对称设置有连接板,连接板下端对称连接有侧翼,弧形顶面、连接板、侧翼等长且连为一体,连接板与侧翼的连接处内部对称设置有夹板,两夹板之间设置有玻璃夹槽。[0007]所述的夹板两端等距缩进弧形顶面、连接板、侧翼组成的平面内侧。[0008]本实用新型的原理为安装时,通过玻璃夹槽将该把手整体竖直卡接在淋浴房玻璃门的侧边沿,卡接到位后,玻璃门侧边沿的型材被包裹于弧形顶面和连接板所形成的空腔中,玻璃则卡接于两夹板之间的玻璃夹槽中,通过专用胶将该把手整体与玻璃门侧边沿固定即可。两侧翼分别置于玻璃门的两侧,便于在淋浴房内外开关门。[0009]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合理,外形美观,安装和使用均比较方便,使用寿命长, 不需要频繁更换,节约了使用者的成本。


[0010]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0011]图2为图1的截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2]参照图1-图2,本具体实施方式
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它包含弧形顶面1、连接板2、 侧翼3、夹板4和玻璃夹槽5,弧形顶面1下端对称设置有连接板2,连接板2下端对称连接有侧翼3,弧形顶面1、连接板2、侧翼3等长且连为一体,连接板2与侧翼3的连接处内部对称设置有夹板4,两夹板4之间设置有玻璃夹槽5。[0013]所述的夹板4两端等距缩进弧形顶面1、连接板2、侧翼3组成的平面内侧。[0014]本具体实施方式
的原理为安装时,通过玻璃夹槽5将该把手整体竖直卡接在淋浴房玻璃门的侧边沿,卡接到位后,玻璃门侧边沿的型材被包裹于弧形顶面1和连接板2所形成的空腔中,玻璃则卡接于两夹板4之间的玻璃夹槽5中,通过专用胶将该把手整体与玻璃门侧边沿固定即可。两侧翼3分别置于玻璃门的两侧,便于在淋浴房内外开关门。[0015]本具体实施方式
结构简单,设计合理,外形美观,安装和使用均比较方便,使用寿命长,不需要频繁更换,节约了使用者的成本。
权利要求1.一种新型的玻璃门把手,其特征在于它包含弧形顶面(1)、连接板O)、侧翼(3)、夹板(4)和玻璃夹槽(5),弧形顶面(1)下端对称设置有连接板0),连接板( 下端对称连接有侧翼(3),弧形顶面(1)、连接板(2)、侧翼(3)等长且连为一体,连接板(2)与侧翼(3) 的连接处内部对称设置有夹板G),两夹板(4)之间设置有玻璃夹槽(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的玻璃门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夹板(4)两端等距缩进弧形顶面(1)、连接板O)、侧翼C3)组成的平面内侧。
专利摘要一种新型的玻璃门把手,它涉及门把手技术领域。它包含弧形顶面(1)、连接板(2)、侧翼(3)、夹板(4)和玻璃夹槽(5),弧形顶面(1)下端对称设置有连接板(2),连接板(2)下端对称连接有侧翼(3),弧形顶面(1)、连接板(2)、侧翼(3)等长且连为一体,连接板(2)与侧翼(3)的连接处内部对称设置有夹板(4),两夹板(4)之间设置有玻璃夹槽(5)。它结构简单,设计合理,外形美观,安装和使用均比较方便,使用寿命长,不需要频繁更换,节约了使用者的成本。
文档编号E05B1/00GK202284407SQ20112032554
公开日2012年6月27日 申请日期2011年9月1日 优先权日2011年9月1日
发明者朱国华 申请人:朱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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