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开启玻璃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76200阅读:495来源:国知局
移动开启玻璃窗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移动开启玻璃窗,包括窗框、移动窗户,窗框上、下内侧面上分别设有上、下双导轨,上、下双导轨对称布置,其中,上、下双导轨长度方向的一半固定在窗框上,另一半通过转轴与窗框活动连接,上、下双导轨内放置两扇移动窗户。当两扇移动窗户移至上、下双导轨可转动的一半后,两扇移动窗户通过转轴向外转动开启。上、下双导轨可转动的一半下面装有锁住把手,并通过锁住把手与窗框固定锁住连接。本发明通过在窗框内设置可转动的双导轨,当两扇移动窗户移至上、下双导轨可转动的一半后,两扇移动窗户就可通过转轴向外转动开启。解决了移动玻璃窗的通风效果差,以及对开式玻璃片向外伸展会严重阻碍二侧向风的技术问题。
【专利说明】移动开启玻璃箇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玻璃窗,尤其是一种可平移和开启的玻璃窗。
【背景技术】
[0002]目前家庭中普遍使用的是“移动式”和“对开式”玻璃窗,这两种玻璃窗都存在结构性的缺点,影响了窗户的通风功能。“移动式”玻璃窗是单一自由度的,开关窗户是通过推拉玻璃片沿着窗框上的滑轨移动实现的。“移动式”的结构决定了其最大通风面积只有整扇玻璃窗面积的二分之一,因为当窗户打开时,一边的玻璃片只是移动到另一边,不可避免地阻挡了另一边的通风面积。“移动式”玻璃窗的通风效果差,而且单片玻璃的宽度都比较大,日常生活中很难对玻璃窗外侧玻璃的进行清洁工作。“对开式”玻璃窗的开关是通过旋转通过铰链连接在窗框上的玻璃片实现的,推开两边的玻璃片打开窗户时,虽然能够充分利用窗户的面积,但是玻璃片向外伸展,会严重阻碍侧向风,这种窗户仍然得不到很好的通风效果。如果使用者想要通过窗户有所动作,例如晾晒衣物等,窗户打开时向外伸展的玻璃片局限了活动范围和视野,而且两片玻璃中间都有框架边条,此框架边条同样阻碍了视野范围和人体活动空间。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是要提供一种移动开启玻璃窗,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玻璃窗的通风效果差的技术问题。
[000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移动开启玻璃窗,包括窗框、移动窗户:窗框上、下内侧面上分别设有上、下双导轨,上、下双导轨对称布置,其中,上、下双导轨长度方向的一半固定在窗框上,另一半通过转轴与窗框转动连接,上、下双导轨内放置两扇移动窗户。
[0005]当两扇移动窗户移至上、下双导轨可转动的一半后,两扇移动窗户通过转轴向外转动开启。
[0006]上、下双导轨可转动的一半下面装有锁住把手,并通过锁住把手与窗框固定锁住连接。
[0007]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0008]本发明通过在窗框内设置可转动的双导轨,当两扇移动窗户移至上、下双导轨可转动的一半后,两扇移动窗户就可通过转轴向外转动开启。解决了移动玻璃窗的通风效果差以及对开式玻璃片向外伸展,会严重阻碍二侧向风的技术问题。并且具有结构简单,制造成本低的特点。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9]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立体示意图;
[0010]图2是本发明的窗户移动状态立体示意图;[0011]图3是本发明的窗户开启状态立体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2]下面结合附图与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0013]如图1至图3所不,一种移动开启玻璃窗,包括窗框1、移动窗户2、上、下双导轨3、转轴4、锁住把手5。
[0014]窗框I上、下内侧面上分别设有上、下双导轨3,上、下双导轨3对称布置,其中,上、下双导轨3长度方向的一半固定在窗框I上,另一半通过转轴4与窗框I转动连接,上、下双导轨3内放置两扇移动窗户2。
[0015]如图2所示,当两扇移动窗户作“移动式”窗户时,上、下双导轨3可转动的一半下面装有锁住把手5,并通过锁住把手5与窗框I固定锁住连接。两扇移动窗户2可以在上、下双导轨3中移动开启。
[0016]如图3所示,当两扇移动窗户移至上、下双导轨可转动的一半后,两扇移动窗户2通过转轴4向外转动开启。
【权利要求】
1.一种移动开启玻璃窗,包括窗框(I)、移动窗户(2),其特征在于:所述窗框(I)上、下内侧面上分别设有上、下双导轨(3),上、下双导轨(3)对称布置,其中,上、下双导轨(3)长度方向的一半固定在窗框(I)上,另一半通过转轴(4)与窗框(I)转动连接,上、下双导轨(3)内放置两扇移动窗户(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开启玻璃窗,其特征在于:当两扇移动窗户移至上、下双导轨可转动的一半后,所述两扇移动窗户(2)通过转轴(4)向外转动开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开启玻璃窗,其特征在于:所述上、下双导轨(3)可转动的一半下面装有锁住把手(5),并通过锁住把手(5)与窗框(I)固定锁住连接。
【文档编号】E06B3/46GK103953263SQ201310659451
【公开日】2014年7月30日 申请日期:2013年12月8日 优先权日:2013年12月8日
【发明者】曹伟 申请人:曹伟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