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电脑桌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144970阅读:148来源:国知局
技术领域本发明涉及一种具有笔记本电脑快速收纳功能的桌子,尤其指在日常生活中一种能够在笔记本电脑使用完后,不需要移除笔记本电脑电源接线及其他外接设备连接线的情况下就能立即将其收纳到桌面下方,桌子能像普通办公桌一样使用,同时在需要使用时也能将其快速取出的桌子。

背景技术:
笔记本电脑在日常生活中已经充分的普及,一方面电脑能够辅助我们办公及学习;另一方面,在日常生活中也出现过度使用电脑,甚至沉迷于电脑网络不能自拔的现象。日常生活中,当我们用完笔记本电脑后,虽然可以将其收纳起来,但需要移除电源接线及外接设备连接线,放进电脑包,并把电脑包收纳到合适的地方,整个过程还是相当繁琐,现有的桌子不能直接地将笔记本电脑从桌面上迅速地收纳起来,这显然不利于我们更充分合理地使用笔记本电脑。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是在普通办公桌的基础上进行发明创造,使其具有在笔记本电脑使用完后,能够在不需要移除笔记本电脑电源接线及其他外接设备连接线的情况下,将笔记本电脑快速地收纳到桌面下面。本发明的运动机构原理如图1所示,由曲柄滑块机构与剪型上升机构组合而成,滑块作为原动件向下移动,带动曲柄转动,曲柄与剪型上升机构的一杆固连,通过剪型上升机构,带动上升平台上升;同时滑块上还固定一根可转动的连杆。本发明在结构上主要由桌子,盖板,上升平台,运动机构等组成,当盖板盖上时,与桌面平齐;当掀开盖板并向下推动后,通过运动机构使上升平台上升,此时上升平台、盖板侧面与桌面平齐,笔记本电脑放置在上升平台上,此时打开笔记本电脑即可使用。本发明在笔记本的收纳过程,关闭笔记本电脑后,拉出盖板并转动合上,使盖板与桌面平齐即完成收纳过程。本发明的上升平台上开设穿­­线孔,使笔记本电脑的电源接线及其他外接设备连接线可以通过该穿线孔连接笔记本电脑,整个收纳过程无线移除笔记本电脑连接线及其他外接设备连接线。本发明的盖板侧面边缘还装有锁头,在将笔记本电脑收纳到桌面下方后,还能将其上锁;同时盖板侧面还有把手,方便整个使用过程。附图说明图1是本发明机构原理图。图2是本发明具体实施机构原理图。图3是本发明具体实施主视图。图4是本发明具体实施侧面剖视图。图5是本发明具体实施立体图(盖板合上)。图6是本发明具体实立体图(盖板打开后)。其中,1.桌子;2.盖板;3.上升平台;4.导轨;5.连杆一;6.连杆二;7.连杆三;8.连杆四;9.连杆五;10.连杆六;11.支座一;12.支座二;13.支座三;14、键盘架;15、键盘架导轨;16、锁头;17、把手;18、穿线孔19、笔记本电脑。具体实施方式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本实施例在以发明技术方案为前提下进行实施,给出了详细的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不限于下述实施例。如图2所示,本具体实施运动机构的原理采用曲柄滑块与剪型上升机构组合而成,同时考虑到上升平台比较大,使用两组剪型上升机构平行布置;且如图2虚线部分所示,当滑块移动到下方极限位置后,曲柄滑块部分能够自锁,从而使上升平台能够自锁。本具体实施的运动机构,结构上由4.导轨、5.连杆一、6.连杆二、7.连杆三、8.连杆四、9.连杆五、10.连杆六、11.支座一、12.支座二、13.支座三组成,具体结构如图4所示,11.支座一通过铰链连接4.导轨的滑块,4.导轨固定在1桌子上,同时4.导轨的滑块与5.连杆一通过铰链连接,5.连杆一另一端与6.连杆二通过铰链连接,6.连杆二上方还有另外的三个铰链分别连接12.支座二、7.连杆三与8.连杆四、槽轮三部分,6.连杆二与7.连杆三构成“X”型的剪型上升机构,8.连杆四另外一段连接与6.连杆二和7.连杆三相同的剪型上升机构9.连杆五和10.连杆六,13.支座三通过铰链连接在剪型上升机构的另一端,12.支座二与13.支座三有与槽轮相对应的槽。如图4所示,运动机构通过11.支座一固连2.盖板,通过12.支座二固连在1.桌子上,通过13.支座三固连3.上升平台。如图3所示,考虑到3.上升平台比较大,在2.盖板左右两侧都布置有运动机构,且这两副运动机构关于2.盖板中间对称分布。本具体实施的连杆与支座使用钣金加工;1.桌子、2.盖板和3.上升平台使用木材制造;导轨使用带缓存的3节滚珠导轨;铰链使用销钉;固连采用沉头螺钉和螺栓。如图6所示,本具体实施在3.上升平台和1.桌子的桌面上都开有穿线孔,2.盖板的侧面边缘上还安装锁头,同时2.盖板的侧面还装有17.把手。本具体实施在使用时,掀开2.盖板并向下移动后,3.上升平台、2.盖板的侧面与1.桌子的桌面平齐,此时就能使用放在3.上升平台上的19.笔记本电脑,具体如图6所示;当19.笔记本电脑使用完后,拉出2.盖板并合上,使2.盖板与1.桌子的桌面平齐,此时19.笔记本电脑就收纳到1.桌子的桌面下方,具体如图5所示。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之一,这些具体实施方式都是基于本发明整体构思下的不同实现方式,而且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以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说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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