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提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91942阅读:313来源:国知局
儿童提篮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儿童用品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儿童提篮。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儿童提篮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家庭所接受。儿童提篮主要是提供予年龄较小、尚未能自主翻身、爬行的婴幼童使用,但款式较大型的儿童提篮也可适用于体型适合的孩童,作为父母亲携带幼童移动时的载具。现有普遍的儿童提篮都采用结构紧凑的设计,以方便有幼儿的家长随身携带着去搭乘公交、地铁或游逛商场等,从而避免了儿童提篮容易受旁人或外物挤压变形而影响内部的孩童,进而解决了传统的儿童提篮携带困难而使用受限的困扰。

为了使儿童提篮能够适应不同身高的儿童乘坐,儿童提篮的头托部分通常是可以上下调节的,现有技术中调节头托使其上下移动的结构复杂,操作不便。且头托形状不能完全贴合人体头部,硬度不可调。

鉴于上述原因,本发明人积极加以研究创新,以期创建一种新型儿童提篮,使其更具有产业上的利用价值。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儿童提篮,该儿童提篮结构简单,头托为充气式气囊,使用舒适,头托可在提篮本体上多档位调节高度,而且头托多档位调节方便,使用方便。

本发明的儿童提篮,包括带有把手的提篮本体、能够上下滑动调节高度的设置在提篮本体上的头托,提篮本体包括从前向后向上倾斜设置的靠背,头托为中空密闭的气囊袋体,气囊袋体连接设置在靠背上的充放气装置;靠背上设有多个滑槽以及与滑槽相配合的用于将头托固定在滑槽中的限位件;头托还与肩高调节板连接。

进一步的,滑槽上设有若干凹口,限位件包括限位槽、弹簧、与凹口相配合的轴销以及与轴销连接的把手,限位件滑动时,通过凹口与限位件的配合驱使限位件滑动并从滑槽中脱出或固定。

进一步的,轴销与把手固定连接。

进一步的,多个滑槽沿靠背间隔设置。

进一步的,滑槽的个数为2-3个。

进一步的,头托位于提篮本体的正面。

进一步的,肩高调节板与头托固定连接。

进一步的,肩高调节板位于提篮本体的背面。

进一步的,限位件滑动地设置在肩高调节板上。

进一步的,气囊袋体为尼龙或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橡胶。

借由上述方案,本发明具有以下优点:

本发明的的儿童提篮结构简单,头托可在提篮本体上多档位调节,而且头托多档位调节方便,只需提拉限位件使头托与提篮本体之间的锁定解除即可,从而使得该儿童提篮的使用非常方便;充气式气囊安全环保、使用方便,通过调节充气量,即可调节头托的形状和硬度,提高了使用舒适度。

上述说明仅是本发明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发明的技术手段,并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以下为本发明的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儿童提篮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儿童提篮本体靠背正面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发明限位件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2-提篮把手;4-靠背;6-头托;8-滑槽;10-限位件;12-限位件把手;14-轴销;16-肩带;18-弹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发明,但不用来限制本发明的范围。

实施例1

本发明的儿童提篮,如图1-图2所示,包括带有提篮把手2的提篮本体、能够上下滑动调节高度的设置在提篮本体正面的头托6,提篮本体包括从前向后向上倾斜设置的靠背4,头托6为中空密闭的气囊袋体,气囊袋体连接设置在靠背4上的充放气装置,气囊袋体为尼龙材质;靠背4上设有两个沿靠背两侧设置的滑槽8以及与滑槽8相配合的用于将头托6固定在滑槽8中的限位件10;头托6还与设在提篮本体背面的肩高调节板固定连接,限位件10滑动地设置在肩高调节板上。沿滑槽8上设有若干凹口,限位件10包括限位槽、弹簧18、与凹口相配合的轴销14以及与轴销14连接的把手12。当需要调节头托6高度时,只需将限位件把手12向内侧移动,限位件内的弹簧18被压缩,轴销14沿限位件10中的限位槽向内移动,使得轴销脱离滑槽8上的凹口,再通过限位件把手12提拉或下移,然后带动头托6滑动,当到达目的高度时,松开限位件把手12,弹簧18再次伸长,使得轴销14沿限位件10内的限位槽向外移动,滑槽8的凹口将轴销14固定,从而使得头托固定在目的高度。

头托6可在提篮本体上多档位调节,当需要调节头托高度时,只需移动限位件把手12,外力作用下,限位件10上的轴销14从滑槽8中的凹口中脱出,此时头托6与提篮本体之间的锁定解除,当到达想要的高度时,停止施加外力,轴销14固定在滑槽8内,此时头托6调节到合适高度。通过充放气装置,向气囊袋体内充气,控制充气量,即可调节头托6的形状和硬度,提高了提篮头托6的使用舒适度。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型,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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