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可伸缩的摇把机构,包括摇把、固定座及传动杆,所述摇把包括手柄、把手部及传动部,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部穿过固定座并与传动杆插接,所述传动杆设有滑槽,所述传动部在传动杆内沿滑槽水平方向往复运动,以使摇把伸出或收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可伸缩的摇把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部设有与滑槽配合的插销,所述摇把完全伸出插销与滑槽右端抵触,所述摇把完全收缩插销与滑槽左端抵触。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可伸缩的摇把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滑槽为开口槽,所述开口槽设有一个;或者,所述滑槽为开口槽,所述开口槽设有两个且相对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可伸缩的摇把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插销设于传动部前端,所述传动部前端设有插孔,所述插销插于插孔中并凸出于开口槽。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可伸缩的摇把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与把手部活动连接且呈倒“L”形,所述把手部与传动部连接且呈“L”形。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可伸缩的摇把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与把手部通过铰链连接固定,所述手柄一端设有第一铰孔,所述把手部与手柄配合一端设有第二铰孔,销钉穿过第一铰孔和第二铰孔,以使手柄与把手部铰接。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可伸缩的摇把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部与传动部一体成型;或者,所述把手部与传动部通过卡扣连接;或者,所述把手部与传动部通过螺纹连接;或者,所述把手部与传动部通过过盈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可伸缩的摇把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座设有通孔,所述传动部穿过通孔插入到传动杆中。
9.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可伸缩的摇把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 的长度为L,50mm≤L≤120mm。
10.一种升降桌,包括桌面、支撑于桌面下方的横梁及升降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桌还包括上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摇把机构,所述摇把机构与升降机构传动连接,摇动摇把以改变桌面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