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厨房烹饪电器,尤其涉及一种烹饪器具的内胆和烹饪器具。
背景技术:
电饭煲、电压力锅等烹饪器具的锅体内通常设有内胆,内胆侧壁一般为弧面,这会造成显示面积有限。为了对产品进行宣传,内胆外表面会设有标识来体现产品的特色。当标识的字迹设计偏小时,在有限的区间可以显示更多的内容,方便体现产品特色,但是字迹偏小不方便阅读;而当标识的字迹设计偏大时,在有限的区间显示的字数太少,难以体现产品特色。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烹饪器具的内胆,外表面的标识具有好的显示效果。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烹饪器具的内胆,包括侧壁,所述侧壁外表面设有标识,所述标识包括第一标识和第二标识,所述第二标识表明内胆材质或内胆形状,所述第一标识位于第二标识左侧,所述第一标识与第二标识在内胆外表面占据面积的比值为1/10-3/4。
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一标识为纵向标识,所述第二标识为横向标识。
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纵向标识累积的高度与所述横向标识高度相同。
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一标识与所述第一标识平齐。
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一标识所在区域高于所述第二标识所在区域,且至少部分所述第一标识位于所述第二标识的高度区间内。
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二标识在内胆外表面占据面积为5-30平方厘米。
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二标识表明烹饪口味。
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标识凸出内胆外表面高度为0.5-1.4mm。
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内胆为球形内胆。
本实用新型还提出一种烹饪器具,包括锅体和锅盖,所述锅体内设有内胆,所述内胆为上述的烹饪器具的内胆。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烹饪器具的内胆,第一标识与第二标识在内胆外表面占据面积的比值为1/10-3/4。使得标识在占据较小面积的情况下,显示出了较多的内容。而且,区分为第一标识和第二标识,第二标识表面内胆材质或内胆形状,且大于第一标识。通过大小不同标识做出一个重要性的区分。视觉上首先看到的是内胆标识最想表明的意思,显示效果较好,用户体验较佳。
2、本实用新型的标识设置在球形内胆上,更能够解决球形内胆显示面积有限的问题。球形内胆不仅在水平方向上为弧形,而且在竖直方向上也为弧形,显示面积更加的有限,而本方案的标识结构应用在球形内胆上,具有更加明显的好的显示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这些特点和优点将会在下面的具体实施方式、附图中详细的揭露。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内胆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的内胆示意图。
附图标号:
内胆100,标识1,第一标识11,第二标识12。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进行解释和说明,但下述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并非全部。基于实施方式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实施例一: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出的烹饪器具,包括锅体和锅盖,所述锅盖扣合在锅体上,所述锅体内设有有内胆100,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锅体内还设有加热装置对内胆进行加热。锅体、锅盖和加热装置都可参考现有烹饪器具,故而本实施例不结合附图对其进行说明。
在本实施例中,参照图1,烹饪器具的内胆100包括侧壁,所述侧壁外表面设有标识1,所述标识1包括第一标识11和第二标识12,所述第二标识表明内胆材质或内胆形状,所示第一标识位于第二标识左侧,所述第一标识与第二标识在内胆外表面占据面积的比值为1/10-3/4。
由于内胆侧壁为弧面,在侧壁外表面设置标识时,只能在较小的区间内设置标识,才会不影响视觉显示效果。假如按照常规设置方式,将内胆标识从左到右设置成一长条,且标识占据面积较大,会造成阅读不便,因为内胆侧壁为弧面,光线聚集到的区域是有限的。为了在有限的区间内显示出全部的内容,也可以将标识变小,但是这样会带来阅读体验差。故在本实施例中,第一标识与第二标识在内胆外表面占据面积的比值为1/10-3/4。使得标识在占据较小面积的情况下,显示出了较多的内容。而且,区分为第一标识和第二标识,第二标识表面内胆材质或内胆形状,且大于第一标识。通过大小不同标识做出一个重要性的区分。视觉上首先看到的是内胆标识最想表明的意思,显示效果较好,用户体验较佳。
本实施例的标识以“土灶铁釜”为例,图1为内胆100上显示标识1的示意图。所述标识1包括第一标识11和第二标识12,所述第二标识12在内胆外表面占据面积为5-30平方厘米。标识12占据为该面积时,显示效果更佳。当小于5平方厘米时,造成阅读困难;当大于30平方厘米时,显示的字数有限。所述第一标识11为纵向标识,所述第二标识12为横向标识。所述纵向标识累积的高度与所述横向标识高度相同。所述第一标识11位于所述第二标识12左侧。第一标识11用于修饰第二标识12。第一标识11用于表明烹饪口味,第二标识12用于表明内胆材质或内胆形状。在本实施例中,第一标识“土灶”既是修饰第二标识“铁釜”,也是表明烹饪口味。第二标识“铁釜”用于表面内胆材质为铁。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标识11所在区域高于所述第二标识12所在区域,且至少部分所述第一标识11位于所述第二标识152的高度区间内。而且,在高度方向上,第二标识12的最高点位于第一标识的中点。这样的设计既节省空间,而且有突出重点的作用。
可以理解的是,所述标识通过熔射或移印或丝印方式形成在内胆外表面,也可以是通过水转印方式形成在内胆外表面。当通过熔射或者水转印方式形成标识时,标识凸出内胆外表面高度为0.5-1.4mm,高度小于0.5mm时,凸出效果不明显,高度大于1.4mm时,与内胆厚度不匹配。当然,这里也可以选择其他数值,比如0.8mm,1mm,1.2mm等。当通过移印或者丝印方式形成在内胆外表面时,标识与内胆外表面平齐,并未凸出内胆外表面。具体的,标识可以是文字或/和图案。所述标识位于内胆1/2-5/6高度的区域,符合人体视觉显示。
可以理解的是,本实施例仅仅只是以“土灶铁釜”作为例子来说明标识在内胆外表面的显示效果。所述的第二标识用于表面内胆材质,比如“铜釜”、“钢釜”、“钛釜”、“金釜”、“瓷釜”等等,或者第二标识用于表面内胆形状,比如“球釜”、“球胆”、“圆釜”等等。所述第一标识用于修饰所述第二标识,比如“焖香”、“蒸汽”、“原灶”、“旋风”、“沸腾”等等。
可以理解的是,本实施例可以应用在直胆或者球胆上。直胆指现有常规的桶状内胆,侧壁为直的。直胆会存在内胆侧壁的水平方向上为弧形,因此会具有显示面积有限的问题,本实施例区分第一标识与第二标识,第一标识小于第二标识,来节省显示空间,突出显示重点。更佳的,本实施例应用在球胆上。具体来说,指现有的球形内胆,侧壁外凸,侧壁横截面的内径由最大内径处向两端逐渐减小,底壁为平面或者有一定弧度的曲面。球胆不仅仅在内胆侧壁的水平方向上为弧形,在竖直方向上也为弧形,显示面积更加的有限,而本方案的标识结构应用在球形内胆上,具有更佳明显的好的显示效果。
实施例二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一的不同之处在于,所述第一标识11与所述第二标识12平齐,具体结构可参考图2,第一标识11与第二标识12在高度相等,而且在高度方向上,第一标识11的最高点与第二标识12最高点相同,第一标识11的最低点与第二标识12的最低点相同。
可以理解的是,在本实用新型其他实施例中,第一标识与第二标识组成的标识在内胆外表面占据的区间为正方形或者为圆形,这样可以在有限的区间内显示出更多的内容。进一步的,比如,可以是第一标识与第二标识在内胆外表面占据的面积相同,第一标识位于第二标识上方。以“土灶铁釜”为例,内胆上具有一个“田”形区间,这四个字位于“田”形区间的四个口内。也可以是第一标识与第二标识占据的面积不同,但是第一标识位于第二标识上方或者下方或者右侧等。
以上实施例所述的烹饪器具可以是电饭煲、电压力锅、电炖锅或者炒菜机等。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熟悉该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明白本实用新型包括但不限于附图和上面具体实施方式中描述的内容。任何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功能和结构原理的修改都将包括在权利要求书的范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