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婴儿床,具体涉及一种可转换为摇床的婴儿床。
背景技术:
婴儿床是指给婴幼儿使用的床。现在的婴儿床款式多种多样,功能和价格也是相差也很大,选择时要注意安全和实用相结合的原则。
现有的婴儿床可分为:实木婴儿床(有漆无漆两种)、竹婴儿床、藤制婴儿床、多种材料混合婴儿床,这些婴儿一般在使用时一般都只能为一种状态,如只能为固定状态或者摇床状态,使用非常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从而提供一种可转换为摇床的婴儿床。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可转换为摇床的婴儿床,所述婴儿床包括一组相对称的床头板、一组相对称的侧板和一床板,每个床头板底端可拆卸地设有一床脚,所述床脚正面与床头板底端连接时,婴儿床处于固定状态,所述床脚反面与床头板底端连接时,婴儿床可进行摇晃。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床头板底端设有一连接板,所述连接板底端设有一弧形面和两个相对称的斜面,两个相对称的斜面位于弧形面两侧,所述一弧形面上设有两个相对称的第一螺孔,每个斜面上设有一个第二螺孔。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床脚为与连接板对应配合的弧形状,所述床脚上设有两个与第一螺孔对应配合的第一通孔,所述床脚上还设有两个与第二螺孔对应配合的第二通孔。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每个第二通孔内设有一限位橡胶垫。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制造成本低,可在固定状态和摇床状态之间自由切换,使用非常方便。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为固定状态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为摇床状态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床脚正面与床头板连接示意图;
图4为床脚反面与床头板连接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参见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可转换为摇床的婴儿床,其包括一组相对称的床头板100、一组相对称的侧板200和一床板300。
床头板100与侧板200依次围合形成一矩形状的床体,床板300设置在床头板100与侧板200围合后的床体上。
在每个床头板100底端还设有一可拆卸的床脚400,当床脚400正面与反面都可与床头板100底端连接,当床脚400正面与床头板100底端连接时,本申请处于固定状态,当床脚400反面与床头板100底端连接时,本申请可处于摇床状态。
参见图3和图4,为了便于床头板100与床脚400之间的配合连接,床头板100底端设有一连接板110,在连接板110底端设有一弧形面111和两个相对称的斜面112,两个相对称的斜面112位于弧形面111两侧。
弧形面111用于与床脚400正面配合连接,这样可提高床头板100与床脚400正面之间的连接稳定性,在弧形面111上设有两个相对称的第一螺孔。
斜面112用于与床脚400反面配合连接,这样可提高床头板100与床脚400反面之间的连接稳定性,在每个斜面112上设有一个第二螺孔。
床脚400,其具体为与连接板110底端对应配合的弧形状,在床脚400上设有两个与第一螺孔对应配合的第一通孔510和两个与第二螺孔对应配合的第二通孔520。
当床脚400正面与连接板110底端配合连接时,床脚400的弧形端面410刚好安置进连接板110的弧形面111内,并且,床脚400上的两个第一通孔510刚好与第一螺孔一一对应,只需将连接螺丝600分别穿过第一通孔510和第一螺孔配合连接,就可将床脚400正面固定在连接板110底端;
由于床脚400两端的端面420朝下,刚好可形成支撑,这时本申请可处于固定状态。
当床脚400反面与连接板110底端连接时,床脚400两端的端面420朝上,弧形端面410朝下,每端的端面420刚好与一个斜面112配合连接,并且端面420上的第二通孔520刚好与第二螺孔相对应,只需只需将连接螺丝600分别穿过第二通孔520和第二螺孔,就可将床脚400反面固定在连接板110底端;
由于床脚400的弧形端面410朝下,这时,床脚400可进行摇晃,并可带动婴儿床整体进行摇晃,这时,本申请就处于摇床状态。
另外,为了提高安全性,在每个第二通孔520内设有一限位橡胶垫521,限位橡胶垫521用于对本申请处于摇床状态时的摇摆角度的限位,以保证床内婴儿的安全。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