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旋缓冲穿衣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37060阅读:470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旋缓冲穿衣镜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五金家具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可旋缓冲穿衣镜。



背景技术:

目前,市面上衣柜的种类繁多,而且衣柜上面都安装有镜子,方便人们试衣照镜, 但是镜子都是固定安装在衣柜上面,这样再放置衣服之类物品时,会给人们带来不便,而且 限定了衣柜的使用空间。现有技术中也有应用于衣柜的旋转推拉式镜子,然而这些镜子往往缺乏防撞和缓冲结构,容易在镜子推拉的过程中出现碰撞,久而久之会使镜子容易损坏,甚至使镜子破裂让使用者受伤。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耐用性高的可旋缓冲穿衣镜。

为了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可旋缓冲穿衣镜,包括镜子本、安装在镜子本体背面的水平导轨、滑动连接于该水平导轨上的移动座、用于铰接移动座和柜壁的合页;其中所述水平导轨两端设有防撞胶块,同时还在水平导轨端部安装有缓冲器;所述缓冲器包括滑块、用于引导滑块沿水平滑动的导槽以及与滑块连接用于将导槽拉回至导槽前端的复位拉簧,所述导槽的后沿竖向延伸形成卡住滑块的卡位槽;还包括有与移动座固定连接的用于推动滑块的推块。

进一步,所述的水平导轨有两条,该两根水平导轨分别安装于镜子本体背面的上下两侧,并且在上下两个移动座之间连接有连接板,所述推块固定连接于该连接板上。

进一步,所述镜子本体正面安装有用于放置物品的物品架。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可旋缓冲穿衣镜,其水平导轨的两端设有防撞胶块,可防止移动座在移动至水平导轨端部时发生碰撞,损坏镜子本体,同时在水平导轨端部安装有缓冲器。在取出镜子时,先拉出镜子使移动座沿水平导轨移动,在移动座进行移动时,其推块可以带动滑块沿导槽滑动并带动复位拉簧拉伸,当滑块滑动至导槽后部的卡位槽时,滑块停止移动,随后移动座进一步移动,当移动座移动至水平导轨末端被防撞胶块缓冲,镜子完全拉出,最后利用合页使镜子旋转至正面;当收回镜子时,先将镜子旋转至原来的与柜板平行的角度,然后将镜子推回使移动座沿水平导轨反向移动,其推块推动滑块滑出卡槽,在复位拉簧的带动下滑块自动返回至原位并带动移动座自动返回至原来的位置,并通过水平导轨另一端的防撞胶块缓冲移动座的撞击。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正面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背面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后视图。

图4为图3中区域A的局部放大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缓冲器的剖视图。

其中,1-镜子本体,2-水平导轨,3-移动座,4-合页,5-防撞胶块,6-缓冲器,61-滑块,62-导槽,621-卡位槽,63-复位拉簧,7-推块,8-连接板,9-物品架。

具体实施方式

现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参见附图1至附图5所示,本实施例的一种可旋缓冲穿衣镜,包括镜子本体1、安装在镜子本体1背面的水平导轨2、滑动连接于该水平导轨2上的移动座3、用于铰接移动座3和柜壁的合页4;其中所述水平导轨2两端设有防撞胶块5,同时还在水平导轨2端部安装有缓冲器6;所述缓冲器6包括滑块61、用于引导滑块61沿水平滑动的导槽62以及与滑块61连接用于将导槽62拉回至导槽62前端的复位拉簧63,所述导槽62的后沿竖向延伸形成卡住滑块61的卡位槽621;还包括有与移动座3固定连接的用于推动滑块61的推块7。所述的水平导轨2有两条,该两根水平导轨2分别安装于镜子本体1背面的上下两侧,并且在上下两个移动座3之间连接有连接板8,所述推块7固定连接于该连接板8上。所述镜子本体1正面安装有用于放置物品的物品架9。

本实施例的一种可旋缓冲穿衣镜,其水平导轨2的两端设有防撞胶块5,可防止移动座3在移动至水平导轨2端部时发生碰撞,损坏镜子本体1,同时在水平导轨2端部安装有缓冲器6。在取出镜子时,先拉出镜子使移动座3沿水平导轨2移动,在移动座3进行移动时,其推块7可以带动滑块61沿导槽62滑动并带动复位拉簧63拉伸,当滑块61滑动至导槽62后部的卡位槽621时,滑块61停止移动,随后移动座3进一步移动,当移动座3移动至水平导轨2末端被防撞胶块5缓冲,镜子完全拉出,最后利用合页4使镜子旋转至正面;当收回镜子时,先将镜子旋转至原来的与柜板平行的角度,然后将镜子推回使移动座3沿水平导轨2反向移动,其推块7推动滑块61滑出卡槽,在复位拉簧63的带动下滑块61自动返回至原位并带动移动座3自动返回至原来的位置,并通过水平导轨2另一端的防撞胶块5缓冲移动座3的撞击。

以上所述之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对本实用新型做任何形式上的限制。任何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情况下,都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作出更多可能的变动和润饰,或修改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故凡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之思路所作的等同等效变化,均应涵盖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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