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门体结构,尤其涉及一种新型双面暗门结构。
背景技术:
在大中型的室内空间设计中,隔墙都需要考虑门体结构的处理,为了达到墙面一致性的设计目的,都会采用类似暗门或者推拉门的做法。目前来看,一般都会采用暗门做法,常规暗门都是单方向开启,需要做门套和收边,保证了其中一侧墙面的整体设计效果,却往往疏忽了另一侧背面门的做法,因此无法达到双面装饰暗门的效果。
鉴于此,如何设计一种能防眩光且照射均匀的室内天花灯带结构,是业界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新型暗门结构。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新型暗门结构,包括:预设在隔墙结构上的通口以及设于通口内的门扇,所述门扇包括与通口大小相对应的矩形角钢架以及干挂包裹在角钢架上的饰面板,所述通口上下边的同一侧天花和地面上嵌装有地弹簧,所述角钢架的顶部和底部分别对应连接在地弹簧的传动凸轮上,所述通口左右两边的墙体面板端部向内凹入进行圆弧边处理,形成凹弧边,门扇左右两边的饰面板向外突出形成有能与凹弧边相互配合的凸弧边。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地弹簧相对的门扇另一侧以及地面上设有配套的门碰门吸。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门碰门吸选用按压弹跳式门碰门吸。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角钢架是由上下左右四条角钢焊接而成的边框结构,角钢架的边框内部增设有加固角钢。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加固角钢可水平设置连接于左右角钢,也可竖直设置连接于上下角钢,或者斜向设置连接在角钢架边框的对角线上。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新式暗门安装结构处理方式,其安装施工方便,门扇是由角钢架及干挂固定在角钢架上的饰面板所构成,角钢架的顶部和底部同一侧分别通过上下地弹簧连接于天花和地面,从而能够实现暗门的双面开启效果,相比现有的门套转轴连接方式,本实用新型增强了结构稳定性;且暗门的两侧都具有装饰面,能够与墙面达到一致性的设计效果;饰面板上也无需安装门把手,通过按压弹跳式门碰门吸进行开关,门的开启方式更为简便,关闭时亦闭合紧密无缝隙,更好地达到设计目的。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其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以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描述。较佳实施例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用语,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请参见图1,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设计的一种新型暗门结构,其主要包括:角钢架1、饰面板2、地弹簧3以及门碰门吸4,角钢架1和饰面板2构成了门扇结构,地弹簧3用于支撑安装门扇,门碰门吸4则用作门扇的启闭开关。
具体地,在隔墙结构6上要先开设一个用于安装暗门门扇的通口,隔墙结构6也主要是由墙体角钢架以及利用干挂件固定在墙体角钢架的墙体面板所构成,该通口左右两边的墙体面板端部都向内凹入进行圆弧边处理,形成凹弧边7。该通口上下两边的同一侧天花和地面上分别嵌入安装地弹簧3,地弹簧3的传动凸轮伸出于天花和地面。
角钢架1是由上下左右四条角钢两端依次相互焊接而成的矩形边框结构,角钢架1的边框大小相对于通口的大小。角钢架1上也是通过干挂固定方式覆盖着饰面板2,饰面板2呈平面板体结构,饰面板2的外侧面图案设计风格与隔墙结构6的相一致。角钢架1的顶部和底部同一侧分别相对应连接在上下地弹簧3的传动凸轮上,从而使得门扇能够以地弹簧3的传动凸轮为转轴进行双面翻转,以达到双面暗、双面开启的效果。位于门扇左右两边的饰面板2都向外突出形成有凸弧边5,凸弧边与通口左右两侧的凹弧边7相互配合,采用圆弧处理达到开启方便及避光效果。本实用新型的门扇采用和隔墙相同的厚度设计。
进一步地,在与地弹簧3相对的门扇另一侧以及地面上还设置有配套的门碰门吸4,门碰门吸4使门扇开启时容易,关闭时闭合紧密无缝隙,达到墙面一致性的设计目的。本实用新型的门碰门吸4择优选用按压弹跳式门碰门吸。
进一步地,角钢架1的边框内部还增设有加固角钢8,加固角钢8可以水平设置连接于左右角钢,加固角钢8也可以竖直设置连接于上下角钢,加固角钢8还可以斜向设置连接在角钢架边框的对角线上。
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安装处理步骤是:首先在搁浅施工中,预留暗门的通口位置,将隔墙的角钢架固定好,再安装墙体面板;然后根据隔墙位置尺寸,制作门扇,左右门边采用圆弧处理;最后天花、地面安装地弹簧,门扇上下安装于地弹簧上,从而完成施工。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任何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内,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介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