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家用厨具,具体是一种食品加工用油炸锅。
背景技术:
在食品加工过程中,经常需要将食材进行油炸,现有技术中对食材进行油炸,通常是将食材放在油炸锅中,然后人工不断搅拌,以免食材受热不均,油炸之后,还需要将食材捞出来,然后再将锅内的油冷凉后灌装起来,不仅劳动强度大,易发生人身伤害,且操作麻烦,工作效率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食品加工用油炸锅,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食品加工用油炸锅,包括锅体、底座、底板和上盖;所述底座的上表面设置有底板,底板的左端通过转轴转动连接在底座上,在底板的右端上固定有把手;所述锅体固定在底板上,在锅体内安装有加热装置,在锅体的底部连通有出油管;所述锅体的顶部盖有上盖,上盖上开设有透气孔;所述上盖上竖直向下穿设有搅拌轴,且通过轴承固定安装,搅拌轴的上端固定有摇把,在搅拌轴的下端安装有拨料板;在上盖的下方还安装有水平的压料网,压料网上竖直穿有螺栓,螺栓的下端设有限位环,限位环位于压料网的下方,螺栓的上端穿过上盖,螺栓上螺纹安装有螺帽,且螺帽固定在上盖的上表面;所述柜体外侧壁上固定有放置架,放置架上开设有凹槽,在底板上还安装有计时器。
进一步的:所述加热装置为加热棒。
进一步的:所述出油管上安装有阀门。
进一步的:所述拨料板至少设置有三片。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上盖上的压料网将悬浮在油液表面的食品压入到油液中,手动转动摇把,使下端的拨料板搅动内部的食品,使其加热均匀,提高食品产品质量,通过计时器计时,使油炸时间适宜,避免油炸时间不足或过度油炸;手动向上提起把手,将油液从出油管排出,便于收集处理油液。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安全可靠,保证油炸食品卫生安全,提高产品质量。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食品加工用油炸锅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锅体,2-底座,3-底板,4-上盖,5-加热装置,6-搅拌轴,7-拨料板,8-压料网,9-螺栓,10-螺帽,11-限位环,12-把手,13-摇把,14-透气孔,15-放置架,16-出油管,17-转轴,18-计时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食品加工用油炸锅,包括锅体1、底座2、底板3和上盖4;所述底座2的上表面设置有底板3,底板3的左端通过转轴17转动连接在底座2上,使底板3绕转轴17转动,在底板3的右端上固定有把手12,便于人们操作,使底板3翘起;所述锅体1固定在底板3上,在锅体1内安装有加热装置5,加热装置5为加热棒,对锅体1内的油液加热,在锅体1的底部连通有出油管16,出油管16上安装有阀门,方便结束后将油液排出收集,油液收集方便快捷;所述锅体1的顶部盖有上盖4,上盖4上开设有透气孔14;所述上盖4上竖直向下穿设有搅拌轴6,且通过轴承固定安装,搅拌轴6的上端固定有摇把13,通过摇把13手动转动搅拌轴6,在搅拌轴6的下端安装有拨料板7,拨料板7至少设置有三片,通过手动转动,使内部的食品翻转,使油炸均匀;在上盖4的下方还安装有水平的压料网8,压料网8上竖直穿有螺栓9,螺栓9的下端设有限位环11,限位环11位于压料网8的下方,螺栓9的上端穿过上盖4,螺栓9上螺纹安装有螺帽10,且螺帽10固定在上盖4的上表面,通过转动螺栓9,调节压料网8的高度,使压料网8能够适应不同油液高度,通过压料网8将悬浮在上表面的食品压入到油液中,提高油炸的均匀性;所述柜体1外侧壁上固定有放置架15,放置架15上开设有凹槽,方便将使用的工具固定,避免掉落后与沾染灰尘,提高食品卫生安全,在底板3上还安装有计时器18,用于记录油炸的时间,保证炸制时间适宜,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次品率,节约成本。
使用时,上盖4打开,将油液装入到锅体1内,加热装置5供电发热后,对油液加热,当油液温度到达一定数值后,将食品装入锅体1内,立刻将上盖4盖在锅体1上,上盖4上的压料网8将悬浮在油液表面的食品压入到油液中,手动转动摇把13,使下端的拨料板7搅动内部的食品,使其加热均匀,提高食品产品质量,在炸制的过程中,通过计时器18计时,使油炸时间适宜,避免油炸时间不足或过度油炸;油炸结束后,打开上盖4,将食品取出后冷却油液,手动向上提起把手12,将油液从出油管16排出,便于收集处理油液。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安全可靠,保证油炸食品卫生安全,提高产品质量。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