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圆形卡扣拼接地垫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55122阅读:897来源:国知局
一种圆形卡扣拼接地垫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地垫,具体涉及一种圆形卡扣拼接地垫。



背景技术:

地垫在人们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传统的地垫一般为EVA材质,其整体呈方形,地垫边缘设置有凹凸状的燕尾槽形状的配合边,地垫与地垫之间的通过配合边相连,在组装式较为麻烦,需要对正每一个燕尾形配合边,同时EVA材质的地垫往往柔软度太高,无法承受较重的重量,特别是针对游乐设备中,EVA材质的地垫因其自身强度差,其应用范围受到了很大的局限,如采用EPP地垫,地垫与地垫之间通过凹凸状的燕尾槽形状的配合边配合时,会因EPP自身强度硬度较大使得配合边在配合时受到很大的挤压阻力,虽然在拼接时可以强行扣合,但在拆除时就容易造成燕尾形配合边断裂导致地垫报废。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随意拼接,组装拆卸方便,结合牢固度高,使用安全可靠的圆形卡扣拼接地垫。

针对以上问题,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圆形卡扣拼接地垫,包括地垫体,所述地垫体呈多边形,所述地垫体的表面的边角处设有下凹的弧形凹槽,所述弧形凹槽以多边形的边角为圆心设置;还包括固定环,所述固定环在地垫体相互拼接组合时卡于弧形凹槽内实现各地垫体之间的连接。

上述结构中,通过固定环作为地垫体之间的连接件,可免去在地垫体边缘设置彼此对应拼接时所需的卡扣结构,使整体结构更为简单,生产时降低开模成本的同时在使用过程中拆装也更为方便。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弧形凹槽侧壁设有定位突起,所述定位突起在固定环装入弧形凹槽内时与固定环实现过盈配合。

上述结构中,过盈配合可避免固定环从弧形凹槽内脱落。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地垫体为正六边形或棱形。

上述结构中,地垫体还可以设置为长方形或正方形或三角形等其它形状,可在拼接时选择不同的颜色及大小搭配,使其整体更具美观性。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定位突起位于弧形凹槽外侧大径处的侧壁上。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地垫体表面还设有导气槽。

上述结构中,导气槽设计可增加地面与地垫体之间的透气性,并能节约生产材料。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地垫体为EPP材质。

上述结构中,EPP材质强度高,可承受较大载荷,重量轻,生产正本低的优点。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通过固定环连接各地垫体的边角,使各地垫体组合到一起,拆卸时只需拆除固定环或是直接拆走其中一块地垫体,拼接后接缝严密,整体结构简单便于生产注塑成型,导气槽设计可增加地面与地垫之间的透气性,并能节约生产材料。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棱形地垫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正六边形地垫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棱形地垫与正六边形地垫组合状态下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图3的A部放大图。

图中标号含义:10-地垫体;101-导气槽;11-弧形凹槽;111-定位突起;12-固定环;20-边线;21-顶点。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参考图1至图4,如图1至图4所示的一种圆形卡扣拼接地垫,包括地垫体10,所述地垫体10呈多边形,所述地垫体10的表面的边角处设有下凹的弧形凹槽11,所述弧形凹槽11以多边形的边角为圆心设置;还包括固定环12,所述固定环12在地垫体10相互拼接组合时卡于弧形凹槽11内实现各地垫体10之间的连接。

上述结构中,通过固定环12作为地垫体10之间的连接件,可免去在地垫体10边缘设置彼此对应拼接时所需的卡扣结构,使整体结构更为简单,生产时降低开模成本的同时在使用过程中拆装也更为方便。

如图3、图4所示的一种圆形卡扣拼接地垫,所述弧形凹槽11侧壁设有定位突起111,所述定位突起111在固定环12装入弧形凹槽11内时与固定环12实现过盈配合。

上述结构中,所述定位突起111为若干个,与固定环12过盈配合可避免固定环12从弧形凹槽11内脱落。

如图1、图2所示的一种圆形卡扣拼接地垫,所述地垫体10为正六边形或棱形。

上述结构中,地垫体10还可以设置为长方形或正方形或三角形等其它形状,可在拼接时选择不同的颜色及大小搭配,使其整体更具美观性。

如图4所示的一种圆形卡扣拼接地垫,所述定位突起111位于弧形凹槽11外侧大径处的侧壁上。

如图1、图2所示的一种圆形卡扣拼接地垫,所述地垫体10表面还设有导气槽101,所述导气槽101位置无特殊要求。

上述结构中,导气槽101设计可增加地面与地垫体10之间的透气性,并能节约生产材料。

本实施例中,所述地垫体10为EPP材质。

上述结构中,EPP材质强度高,可承受较大载荷,重量轻,生产正本低的优点。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型,上述假设的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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