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苗嫁接专用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38638阅读:35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农业领域用梯子的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树苗嫁接专用梯。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树苗嫁接专用梯是一种专用于农业领域进行树苗嫁接时人体支撑的装置,其在农业领域中得到广泛的使用;现有的树苗嫁接专用梯包括左梯板、右梯板和支撑板,左梯板和右梯板上均设置有多组梯架,左梯板顶端和右梯板顶端分别与支撑板底端左侧和右侧通过转轴连接;这种树苗嫁接专用梯使用中发现,其在将左梯板和右梯板分开而控制高度时支撑效果非常差,只能通过左梯板和右梯板与地面的摩擦系数进行控制;并且其树苗嫁接时的树苗及相应工具无法进行适应性放置,因此其经常需要两个人配合工作,工作效率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提高支撑效果和工作效率的树苗嫁接专用梯。

本实用新型的树苗嫁接专用梯,包括左梯板、右梯板和支撑板,左梯板和右梯板上均设置有多组梯架,左梯板顶端和右梯板顶端分别与支撑板底端左侧和右侧通过转轴连接;还包括支架和放置台,所述支架的底端与支撑板顶端连接,支架的顶端与放置台底端连接,并在放置台的顶端设置有树苗放置槽;还包括左连接架、右连接架、左螺纹管、左螺纹杆、右螺纹管、右螺纹杆和调节杆,所述左连接架左端与左梯板通过转轴连接,右连接架右端与右梯板通过转轴连接,所述左连接架右端设置有左放置槽,并在左放置槽内设置有左滚珠轴承, 所述左螺纹管左端插入至左滚珠轴承内,左螺纹杆左端插入并螺装至左螺纹管的右端内部,左螺纹杆右端与调节杆左端连接,所述右连接架左端设置有右放置槽,并在右放置槽内设置有右滚珠轴承,所述右螺纹管右端插入至右滚珠轴承内,右螺纹杆右端插入并螺装至右螺纹管的左端内部,右螺纹杆左端与调节杆右端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树苗嫁接专用梯,所述支架包括上螺纹管和上螺纹杆,所述支撑板顶端设置有上放置槽,并在上放置槽内设置有上滚珠轴承,所述上螺纹管底端插入至上滚珠轴承内,上螺纹杆底端插入并螺装至上螺纹管顶端内部,上螺纹杆顶端与放置台底端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树苗嫁接专用梯,所述支撑板顶端设置有固定槽,并在固定槽内设置有左弹簧、左卡板、右弹簧和右卡板,所述左弹簧左端与固定槽内左侧壁连接,左弹簧右端与左卡板连接,右弹簧右端与固定槽内右侧壁连接,右弹簧左端与右卡板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通过上述设置,可通过放置台对树苗进行放置,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且通过左螺纹管和右螺纹管的旋转或者调节杆的旋转带动进行左梯板和右梯板角度的调节,最终进行高度调节并支撑,提高了支撑效果,可靠性更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树苗嫁接专用梯,包括左梯板1、右梯板2和支撑板3,左梯板和右梯板上均设置有多组梯架,左梯板顶端和右梯板顶端分别与支撑板底端左侧和右侧通过转轴连接;还包括支架4和放置台5,支架的底端与支撑板顶端连接,支架的顶端与放置台底 端连接,并在放置台的顶端设置有树苗放置槽;还包括左连接架6、右连接架7、左螺纹管8、左螺纹杆9、右螺纹管、右螺纹杆和调节杆10,左连接架左端与左梯板通过转轴连接,右连接架右端与右梯板通过转轴连接,左连接架右端设置有左放置槽,并在左放置槽内设置有左滚珠轴承,左螺纹管左端插入至左滚珠轴承内,左螺纹杆左端插入并螺装至左螺纹管的右端内部,左螺纹杆右端与调节杆左端连接,右连接架左端设置有右放置槽,并在右放置槽内设置有右滚珠轴承11,右螺纹管右端插入至右滚珠轴承内,右螺纹杆右端插入并螺装至右螺纹管的左端内部,右螺纹杆左端与调节杆右端连接;通过上述设置,可通过放置台对树苗进行放置,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且通过左螺纹管和右螺纹管的旋转或者调节杆的旋转带动进行左梯板和右梯板角度的调节,最终进行高度调节并支撑,提高了支撑效果,可靠性更高。

本实用新型的树苗嫁接专用梯,支架包括上螺纹管12和上螺纹杆13,支撑板顶端设置有上放置槽,并在上放置槽内设置有上滚珠轴承14,上螺纹管底端插入至上滚珠轴承内,上螺纹杆底端插入并螺装至上螺纹管顶端内部,上螺纹杆顶端与放置台底端连接;通过上述设置,可进行放置台高度调节,从而适应不同操作人员的身高要求。

本实用新型的树苗嫁接专用梯,支撑板顶端设置有固定槽,并在固定槽内设置有左弹簧、左卡板、右弹簧15和右卡板16,左弹簧左端与固定槽内左侧壁连接,左弹簧右端与左卡板连接,右弹簧右端与固定槽内右侧壁连接,右弹簧左端与右卡板连接;通过上述设置,可方便进行其他工具的放置并固定。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型,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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