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回转型茶几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917019阅读:196来源:国知局
一种回转型茶几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家具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回转型茶几。



背景技术:

中国人自古就有喝茶的习惯,逢年过节亲友聚会经常聚在一起泡茶聊天。目前国内各类木制及玻璃茶几或桌子款式繁多,但是大多尺寸及外形均为固定式,无法进一步拓展及改变,使得喝茶人数众多时,茶几使用面积不够,或者因客人所坐位置相对茶几较为凌乱,使一部分人离茶几较远,喝完茶将茶杯放置于茶几上较为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以回转增加使用面积并且改变其形状的一种回转型茶几。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所述底座一侧固定有第一气压杆;所述中板底部设有安装孔,安装孔内侧面设有一圈第一卡槽,所述中板顶部于底部安装孔的反方向固定有转轴,所述转轴顶部设有一圈第二卡槽;所述顶板在与中板一致的位置亦设有安装孔,且安装孔内侧面亦设有一圈第一卡槽,并且所述顶板在安装孔的另一侧设有两个凹槽,且两槽内一端均设有连接轴,所述第二气压杆尾部设有连接孔,并且所述第二气压杆的连接孔与所述顶板下面凹槽内的连接轴轴孔配合连接;所述底座上安装有若干中板,安装底座上第一块中板时,所述第一气压杆的活塞杆顶部与所述轴承轴孔配合固定连接,再将轴承安装于第一块中板的安装孔内,并且将卡环卡于安装孔的第二卡槽内,安装第二块中板时,将轴承套于第一块中板的转轴上,并将卡环卡于转轴顶部的第一卡槽内,之后将所述轴承装于第二块中板的安装孔内,再由卡环卡于第二块中板的第二卡槽内,依此方式连接若干块中板。而最顶部一块中板的上面连接有顶板,其连接方式与中板于中板之间的连接方式一致。

进一步,所述所述中板数量为两个到五个之间。

进一步,所述底座的第一气压杆的两侧及对面均设有抽屉。

进一步,所述安装孔上设有盖板。

由上述对本实用新型结构的描述可知,和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本实用新型由于中板中板之间、中板与顶板之间均通过转轴与轴承连接,因此可随意转动中板与顶板之间的位置关系,进而改变茶几的整体外形,并且不使用时可整体收起,大大减小放置空间,而所述第一气压杆与第二气压杆,可实现中板与顶板的整体升起,使茶几更适应人体坐姿。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

图1为顶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中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底座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中板与中板连接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摆放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二中摆放结构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收起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参照附图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参阅附图1、2、3所示,所述底座3一侧固定有第一气压杆5。所述中板2底部设有安装孔7,安装孔7内侧面设有一圈第一卡槽71,所述中板2顶部于底部安装孔7的反方向固定有转轴6,所述转轴顶部6设有一圈第二卡槽61。所述顶板1在与中板2一致的位置亦设有安装孔7,且安装孔7内侧面亦设有一圈第一卡槽71,并且所述顶板1在安装孔7的另一侧设有两个凹槽,且两凹槽内一端均设有连接轴,所述第二气压杆4尾部设有连接孔,并且所述第二气压杆4的连接孔与所述顶板1下面凹槽内的连接轴轴孔配合连接。

参阅附图4、5、6所示,所述底座的第一气压杆的两侧及对面均设有抽屉,可方便人们储存茶叶或茶具等物品。并且所述底座3上依次安装有三个中板2,安装底座3上第一块中板2时,所述第一气压杆5的活塞杆顶部与轴承8轴孔配合固定连接,再将轴承8安装于第一块中板2的安装孔7内,并且将内卡环10卡于安装孔7的第二卡槽71内,安装第二块中板2时,先将内卡环10卡于第二块中板2的安装孔7内的第二卡槽71内,再将轴承8放置于第二块中板2的安装孔7上内卡环10上,之后将所述轴承8套于第一块中板2的转轴6上,再由外卡环9卡于第一块中板2的转轴6的第一卡槽61内,使轴承8固定与内卡环9与外卡环10之间,最后将盖板11盖于安装孔之上,由此完成中板2与中板2之间的连接,并依此方式连接三块中板2。而最顶部一块中板2的上面连接有顶板1,其连接方式与中板2于中板2之间的连接方式一致。

参阅5、6、7所示本实用新型由于中板2与中板2之间、中板2与顶板1之间均通过转轴6与轴承8连接,因此可随意转动各中板2与顶板1之间的位置关系,进而改变茶几的整体外形,以方便坐于四周各处的人都可将手中的茶杯放置于茶几上。并且不使用时,可将顶板1底部的第二气压杆4收纳于凹槽内,进而通过回转使整体收起形成一整个圆柱体,可大大减小放置空间,而所述第一气压杆5与第二气压杆4,可实现中板2与顶板1的整体升起,使茶几高度更适应不同人群的人体坐姿。

上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设计构思并不局限于此,凡利用此构思对本实用新型进行非实质性的改动,均应属于侵犯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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