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捷式泡茶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710054阅读:697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捷式泡茶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茶具领域,特别涉及一种便捷式泡茶壶。



背景技术:

品茶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自古以来深受文人雅士的喜爱,茶壶是品茶所必用的泡茶茶具。目前,现有的茶壶和茶杯都是分开的,传统的泡茶过程,在倒茶水时,均需用手拿起整个泡茶壶倾斜才可使壶内茶水流出,此种泡茶装置不仅操作很不方便,容易烫伤,而且影响卫生。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以上问题,本实用新型专利目的在于设计了一种便捷式泡茶壶,通过磁性控制自动出水,泡茶方便快捷,可有效解决泡茶过程的烫伤问题。

本实用新型具体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便捷式泡茶壶,包括底座(1)、安装在所述底座(1)上的支架(2)和公杯(3)、以及安装在所述支架(2)上的壶体(4),所述壶体(4)的下端设置有一出水口(5),所述出水口(5)内设置有钢珠(6),所述公杯(3)上设置有公杯把手(7),所述公杯把手(7)上安装有磁铁(8),所述磁铁(8)可吸起所述钢珠(6)。

具体的,本实用新型所述出水口(5)内设置有螺纹卡口(9)以及与所述螺纹卡口(9)配合的螺纹塞(10),所述钢珠(6)设置在所述螺纹塞(10)中。

具体的,本实用新型所述支架(2)上设置有用于安装所述壶体(4)的壶体拖(11)。

具体的,本实用新型所述壶体(4)的上端设置有壶盖(12),所述壶盖(12)上设置有提手(13)。

具体的,本实用新型所述壶体(4)内部还设置有过滤网(14)。

具体的,本实用新型所述壶体(4)上还设置有壶体把手(15)。

具体的,本实用新型所述壶体把手(15)为木质材料。

具体的,本实用新型所述支架(2)和公杯把手(7)为木质材料,所述底座(1)为金属材料。

具体的,本实用新型所述公杯(3)和壶体(4)为银质材料。

具体的,本实用新型所述底座(1)、支架(2)、公杯(3)和壶体(4)组合成葫芦形状。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便捷式泡茶壶与现有技术相比,可通过磁性控制自动出水,泡茶方便快捷,可有效解决泡茶过程的烫伤问题,同时茶壶和公杯组合起来设置,节省的占地面积,使用方便。

附图说明

以下参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作进一步说明,其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便捷式泡茶壶的立体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便捷式泡茶壶的爆炸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种便捷式泡茶壶的截面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一种便捷式泡茶壶的原理结构图。

图中各部件名称如下:

1-底座;2-支架;3-公杯;4-壶体;5-出水口;6-钢珠;7-公杯把手;8-磁铁;9-螺纹卡口;10-螺纹塞;11-壶体拖;12-壶盖;13-提手;14-过滤网;15-壶体把手。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便捷式泡茶壶,请参阅图1-图3,具体包括底座1、支架2、公杯3和壶体4。支架2和公杯3安装在所述底座1上,壶体4安装在所述支架2上,用一个支架的形式,将壶体4架起来,公杯3在下面。所述壶体4的下端设置有一出水口5,所述出水口5内设置有钢珠6;所述公杯3上设置有公杯把手7,所述公杯把手7上安装有磁铁8,所述磁铁8可吸起所述钢珠6。

在壶体4的下端口做成一个规整的凹球状的出水口5,出水口5内部加上一个钢珠6,钢珠6为食品级的,防生锈。正常情况下钢珠6停在凹球状的出水口5处,此时壶体4不出水。公杯3安装在支架2上,可拿开或放置在支架2上。当放置公杯3靠近到一定距离时,安装在公杯把手7上的磁铁8将吸起钢珠6,此时出水,刚好流在公杯3内。

具体的,请参阅图4,所述出水口5内设置有螺纹卡口9以及与所述螺纹卡口9配合的螺纹塞10,所述钢珠6设置在所述螺纹塞10中。螺纹塞10上设置有出水孔以及可放置所述钢珠6的半圆形槽,在磁力的作用下,钢珠6会离开半圆形槽从而露出出水孔,使得水从壶体4内流出。

具体的,所述支架2上设置有用于安装所述壶体4的壶体拖11。壶体拖11设置成凹型结构,从而使壶体4下端刚好可以安装在壶体拖11上,通过支架2支撑起壶体4。壶体拖11的设置也可方便的拆卸壶体4,便于更换茶水,以及方便清洗和使用。

具体的,本实施例所述壶体4的上端设置有壶盖12,所述壶盖12上设置有提手13;所述壶体4内部还设置有过滤网14,过滤网14有一层或多层结构,对茶水进行过滤。所述壶体4上还设置有壶体把手15,所述壶体把手15为木质材料,放置烫伤,也便于拿起壶体4。

具体的,本实施例所述支架2和公杯把手7为木质材料,木质材料起到隔热的作用,同时增加美感。所述底座1为金属材料,例如可以使用铜质材料,使整个壶体的稳定性加强。

具体的,所述公杯3和壶体4为银质材料,美观大方。

具体的,本实用新型所述底座1、支架2、公杯3和壶体4组合成葫芦形状,形状优美,外形时尚。

以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定。任何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所做出的各种其他相应的改变与变形,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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