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清洁办公室玻璃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129483阅读:225来源:国知局
一种自清洁办公室玻璃窗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自清洁办公室玻璃窗。



背景技术:

目前,玻璃窗具有外表美观简洁,结构牢固防锈耐用等优点,适用于办公室和家庭窗户,尤其适用大面积玻璃幕墙,但是在日常使用时,由于室内灰尘吸附在玻璃窗外壁上,影响美观,需要人工清灰,使用麻烦,清灰使需要清灰工具,使用人力物力,且需要每日清灰时,费时费力,且会有一些难以清除的死角人工难以清除。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自清洁办公室玻璃窗,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在玻璃窗内部开设的条形口安装滑轨,通过电机带动滑块在滑轨上移动,带动清洁板上下移动清灰,可快速清灰,使用方便。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自清洁办公室玻璃窗,包括玻璃窗主体、滑轨、齿轮带三相异步电机和清洁布,所述玻璃窗主体两侧开设有条形口,且条形口内部安装有滑轨,所述条形口与滑轨之间通过连接胶条连接,所述滑轨上下两端安装齿轮,所述齿轮通过转轴与三相异步电机转动连接,且三相异步电机安装于电机安装盒内,所述滑轨上下两端的齿轮与齿轮带转动连接,且齿轮带外部固定有滑块,所述滑块沿滑轨移动,且滑块之间固定有清洁板,且清洁板与玻璃窗主体之间设置有清洁布,所述清洁布下端设置有集尘盒。

优选的,所述玻璃窗主体外部固定有安装框。

优选的,所述玻璃窗主体两侧均安装有清洁板,且一侧清洁板位于玻璃窗主体底部,另一侧位于玻璃窗主体顶端。

优选的,所述电机安装盒固定于玻璃窗主体内部开设的安装口内,且电机安装盒与三相异步电机之间设置有减震垫。

优选的,所述清洁板与滑块通过调节板连接。

优选的,所述三相异步电机通过导线与控制器电性连接,且控制器固定于玻璃窗主体内壁。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转轴带动齿轮转动,使滑轨外部齿轮带转动,齿轮带转动使滑块沿滑轨上下移动,滑块移动使清洁板电动清洁布在玻璃窗主体表面上下移动,从而清洁玻璃窗主体表面灰尘,清洁速度,省时省力,且可对清洁玻璃窗两侧同时清灰,工作效率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滑块主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侧视图。

图中:1-玻璃窗主体;2-条形口;3-连接胶条;4-滑轨;5-控制器;6-电机安装盒;7-滑块;8-清洁板;9-齿轮;10-齿轮带;11-三相异步电机;12-转轴;13-清洁布;14-集尘盒。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自清洁办公室玻璃窗,包括玻璃窗主体1、滑轨4、齿轮带10三相异步电机11和清洁布13,玻璃窗主体1两侧开设有条形口2,且条形口2内部安装有滑轨4,条形口2与滑轨4之间通过连接胶条3连接,滑轨4上下两端安装齿轮9,齿轮9通过转轴12与三相异步电机11转动连接,且三相异步电机11安装于电机安装盒6内,滑轨4上下两端的齿轮9与齿轮带10转动连接,且齿轮带10外部固定有滑块7,滑块7沿滑轨4移动,且滑块7之间固定有清洁板8,且清洁板8与玻璃窗主体1之间设置有清洁布13,清洁布13下端设置有集尘盒14,玻璃窗主体1外部固定有安装框,玻璃窗主体1两侧均安装有清洁板8,且一侧清洁板8位于玻璃窗主体1底部,另一侧位于玻璃窗主体1顶端,电机安装盒6固定于玻璃窗主体1内部开设的安装口内,且电机安装盒6与三相异步电机11之间设置有减震垫,清洁板8与滑块7通过调节板连接,三相异步电机11通过导线与控制器5电性连接,且控制器5固定于玻璃窗主体1内壁,电机安装盒6内安装有蓄电池,且蓄电池与三相异步电机11电性连接,三相异步电机11型号为GB18613-2012,控制器5型号为MXL90401。

工作原理:使用时将玻璃窗主体1通过安装框安装,通过控制器5控制器三相异步电机11转动,通过转轴12带动齿轮9转动,使滑轨4外部齿轮带10转动,齿轮带10转动使滑块7沿滑轨4上下移动,滑块7移动使清洁板8电动清洁布13在玻璃窗主体1表面上下移动,从而清洁玻璃窗主体1表面灰尘。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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