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延长的床头桌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270863发布日期:2018-08-28 22:24阅读:22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床头桌,特别涉及一种可延长的床头桌。



背景技术:

目前大多数床头桌的桌板使用面积都是固定的,面积非常狭小,使用或者放置物品均非常不方便,并且结构都是一体的,体积都比较大,不使用时,非常占用地方。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延长的床头桌,它可以延长桌板的长度,支撑稳定,并且不使用时可以方便折叠收纳,大大减少地方占用。

为达到上述之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可延长的床头桌,包括底盘、支撑杆和桌板,所述底盘底面四周设有万向轮,所述支撑杆底部固定在底盘底面边缘,所述桌板一端装配在支撑杆顶部,所述桌板底面设有贯通侧壁的通槽,所述通槽中装配有延伸板,所述通槽槽壁右侧设有轴孔,所述延伸板一端侧壁设有与轴孔适配的转轴,所述转轴与轴孔之间设有垫圈,所述延伸板底面设有活动槽,所述活动槽装配有支杆,所述活动槽槽壁右侧设有转动孔,所述支杆顶部侧壁设有与转动孔适配的转动轴,所述转动轴与转动孔之间设有弹性圈,所述支杆包括固定管和伸缩杆,所述伸缩杆装配在固定管内腔并向下延伸。

进一步地,所述伸缩杆顶面设有装配槽,所述装配槽中设有弹簧体,所述弹簧体为U形,所述装配槽槽壁设有通孔,所述弹簧体外壁设有卡块,所述卡块穿过通孔伸出伸缩杆侧壁,所述固定管侧壁分布有与卡块伸出端适配的卡孔。

进一步地,所述支撑杆顶面设有连接槽,所述桌板左端底面设有与连接槽槽适配连接块,所述连接槽槽壁设有卡垫,所述卡垫中部高并且向上下两侧逐渐降低,所述支撑杆顶部右侧壁设有延伸块,所述延伸块设有贯通上下面的止动孔,所述桌板底面设有与止动孔适配的止动块。

进一步地,所述延伸板侧壁设有第一限位孔,所述通槽槽壁设有与第一限位孔适配的第二限位孔,所述第一、第二限位孔中卡装有限位杆。

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可以转动延伸板延长桌板的长度,大大增加了床头桌的使用面积,不使用时可以将延伸板隐藏在通槽中,大大减少地方占用;再者可以便捷的拆装桌板,不使用时可以方便拆卸大大减少地方占用,同时所述支撑杆顶部右侧壁设有延伸块,所述延伸块设有贯通上下面的止动孔,所述桌板底面设有与止动孔适配的止动块,所述延伸块能够加强对桌板的支撑,所述止动块卡装在止动孔可以进一步的限定桌板,保持桌板稳定,不易晃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桌板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延伸板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支杆结构示意图。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至图4所示,一种可延长的床头桌,包括底盘1、支撑杆2和桌板3,所述底盘1底面四周设有万向轮11,所述支撑杆2底部固定在底盘1底面边缘,所述桌板3一端装配在支撑杆2顶部, 所述支撑杆2顶面设有连接槽21,所述桌板3左端底面设有与连接槽21槽适配连接块31,所述连接槽21槽壁设有卡垫22,所述卡垫22中部高并且向上下两侧逐渐降低,可以便捷的拆装桌板3,不使用时可以方便拆卸大大减少地方占用,同时所述支撑杆2顶部右侧壁设有延伸块23,所述延伸块23设有贯通上下面的止动孔24,所述桌板3底面设有与止动孔24适配的止动块32,所述延伸块23能够加强对桌板3的支撑,所述止动块32卡装在止动孔24可以进一步的限定桌板3,保持桌板3稳定,不易晃动。

所述桌板3底面设有贯通侧壁的通槽33,所述通槽33中装配有延伸板4,所述通槽33槽壁右侧设有轴孔34,所述延伸板4一端侧壁设有与轴孔34适配的转轴41,所述转轴41与轴孔34之间设有垫圈35,所述延伸板4侧壁设有第一限位孔42,所述通槽33槽壁设有与第一限位孔42适配的第二限位孔36,所述第一、第二限位孔42、36中卡装有限位杆5,可以转动延伸板4延长桌板3的长度,大大增加了床头桌的使用面积,不使用时可以将延伸板4隐藏在通槽33中,大大减少地方占用。

所述延伸板4底面设有活动槽43,所述活动槽43装配有支杆6,所述活动槽43槽壁右侧设有转动孔44,所述支杆6顶部侧壁设有与转动孔44适配的转动轴61,所述转动轴61与转动孔44之间设有弹性圈45,所述支杆6包括固定管62和伸缩杆63,所述伸缩杆63装配在固定管62内腔并向下延伸,所述伸缩杆63顶面设有装配槽64,所述装配槽64中设有弹簧体65,所述弹簧体65为U形,所述装配槽64槽壁设有通孔66,所述弹簧体65外壁设有卡块67,所述卡块67穿过通孔66伸出伸缩杆63侧壁,所述固定管62侧壁分布有与卡块67伸出端适配的卡孔68,在延伸板4打开后,所述支杆6能够很好的支撑延伸板4,使用更加稳定,同时对于不同高度的床,可以调节支杆6的高度,使得延伸板4放置更加平稳。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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