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家具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复合烤漆门。
背景技术:
目前,现有的烤漆门包括门扇和门框,门扇的边侧通过合页与门框铰接,门扇处于闭合状态下,通常是在门扇与门框之间设置普通的密封件,来保证门扇的下部与地面之间的密封性,但是这种普通结构的密封件在受力时的回弹力较差,从而造成门扇与门框之间的密封性较差。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提高门扇与门框之间的密封性的复合烤漆门。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一种复合烤漆门,包括门扇和门框,所述门扇的边侧通过合页与门框铰接,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有设置于门扇与门框之间的密封件,所述密封件包括呈中空设置的密封部,该中空部分构成弹性腔,所述密封部朝向门扇的端面延伸有连接部,所述门扇朝向门框的端面设置有供连接部插入的安装槽,所述密封部包括上侧壁、下侧壁、左侧壁和右侧壁,所述上侧壁的中部设置有弹性槽,该弹性槽的槽宽由槽底往槽口处方向逐渐变大,所述左侧壁与下侧壁所成的角为锐角,所述右侧壁与下侧壁所成的角为锐角。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在门扇与门框之间设置有密封件,保证了门扇与门框之间的密封性;密封件包括呈中空设置的密封部,该中空部分构成弹性腔,该门扇处于闭合状态下,使得密封部受到挤压时具有相应的回弹力,保证了密封部能紧贴于门扇的表面和门框的表面,进而提高了门扇与门框之间的密封性;密封部朝向门扇的端面延伸有连接部,门扇朝向门框的端面设置有供连接部插入的安装槽,有效的对密封部起到固定作用;密封部包括上侧壁、下侧壁、左侧壁和右侧壁,上侧壁的中部设置有弹性槽,该弹性槽的槽宽由槽底往槽口处方向逐渐变大,提高了密封部受挤压时的回弹力,从而能进一步的提高了门扇与门框之间的密封性。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连接部的两侧均向外延伸有用于将连接部紧固于安装槽内的固定部。
优选为:所述固定部与连接部的连接端的另一端向密封部倾斜。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该固定部增加了与安装槽之间的摩擦力,进一步的保证了连接部能牢固稳固的固定在安装槽内,从而有效的保证了门扇与门框之间的密封性。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中密封件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中的A—A向局部剖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复合烤漆门,包括门扇1和门框2,所述门扇1的边侧通过合页3与门框2铰接,在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中,还包括有设置于门扇1与门框2之间的密封件4,所述密封件4包括呈中空设置的密封部400,该中空部分构成弹性腔,所述密封部400朝向门扇1的端面延伸有连接部410,所述门扇1朝向门框2的端面设置有供连接部插入的安装槽100,所述密封部400包括上侧壁401、下侧壁402、左侧壁403和右侧壁404,所述上侧壁401的中部设置有弹性槽4010,该弹性槽4010的槽宽由槽底往槽口处方向逐渐变大,所述左侧壁403与下侧壁404所成的角为锐角,所述右侧壁404与下侧壁402所成的角为锐角。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在门扇与门框之间设置有密封件,保证了门扇与门框之间的密封性;密封件包括呈中空设置的密封部,该中空部分构成弹性腔,该门扇处于闭合状态下,使得密封部受到挤压时具有相应的回弹力,保证了密封部能紧贴于门扇的表面和门框的表面,进而提高了门扇与门框之间的密封性;密封部朝向门扇的端面延伸有连接部,门扇朝向门框的端面设置有供连接部插入的安装槽,有效的对密封部起到固定作用;密封部包括上侧壁、下侧壁、左侧壁和右侧壁,上侧壁的中部设置有弹性槽,该弹性槽的槽宽由槽底往槽口处方向逐渐变大,提高了密封部受挤压时的回弹力,从而能进一步的提高了门扇与门框之间的密封性。
在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中,所述连接部410的两侧均向外延伸有用于将连接部410紧固于安装槽100内的固定部4100;所述固定部4100与连接部410的连接端的另一端向密封部400倾斜。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该固定部增加了与安装槽之间的摩擦力,进一步的保证了连接部能牢固稳固的固定在安装槽内,从而有效的保证了门扇与门框之间的密封性。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