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装置用清洁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70606发布日期:2018-09-18 20:08阅读:18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美容装置技术领域,尤其是指一种美容装置用清洁结构。



背景技术:

痤疮(粉刺、青春痘)会在皮肤表面会呈现颗粒状或化脓隆起,足以影响脸部整体美观性。现今最新去除粉刺或青春痘的技术,便如本实用新型的创作人申请在案的中国台湾第100223336号「美容装置」、第104201972号「除痘美容装置」专利前案所示般,其利用高频率的震动压棒,用以按摩皮肤、加大细胞间隙,使之足以将粉刺、青春痘挤出或震出。该专利前案由于功效卓著、实用性奇高,普遍受到消费者欢迎。

但是,该有痤疮的皮肤,其可能会因为流汗或潮湿闷热关系,造成细菌、霉菌滋生,如果没有以清洁剂先行处理,其极容易在处理痤疮后发生感染,而导致皮肤红肿发炎,较佳地,消费者最好先行以清洁剂擦拭来进行洗净,然而,该单纯擦拭洗净方式,其并不能深层的对皮肤洗净,恐有细菌、霉菌残留,导致美容装置在进行后续痤疮处理时,仍会有皮肤红肿发炎问题。

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创作者及经多方试验设计,终成功创作出本实用新型,以彻底解决上揭专利前案不足之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美容装置用清洁结构,有利于美容装置压棒卫生的进行后续痤疮处理。

基于此,本实用新型主要采用下列技术手段,来实现上述目的。

一种美容装置用清洁结构,至少包括:一基部;一刷部,其配置于基部的底面;以及一组装槽,其设置于基部,而具有相对的第一端、第二端,该第一端呈开放状,且此组装槽于第一端、第二端之间呈非直线设置,使组装槽得供一美容装置的压棒呈可拆卸的安装。

进一步,基部为以可塑性材质制造。

进一步,刷部包括多个刷体,该刷体顶端固置于基部底面。

进一步,刷体呈外径向上渐扩的圆锥或角锥状。

进一步,基部还包括有一与底面相对的顶面,组装槽设置于基部顶面。

进一步,组装槽在第一端与第二端之间,至少具有衔接第一端的第一区,以及衔接第一区的第二区,第一区与第二区之间形成一夹角,使此第一端、第一区、第二区得供美容装置压棒呈可拆卸的安装。

进一步,夹角大于九十度,且小于一百八十度。

进一步,组装槽的第二端呈封闭状,且具有衔接第一端的第一区,以及衔接第一区与第二端间的第二区,第一区与第二区之间形成一夹角,使此第一端、第一区、第二区得供美容装置压棒呈可拆卸的安装。

进一步,夹角大于九十度,且小于一百八十度。

采用上述技术手段后,本实用新型通过基部、刷部、组装槽的结构设计,该刷部配置于基部底面,该组装槽设置于基部,该组装槽具有相对的第一端、第二端,该第一端呈开放状,此组装槽于第一端、第二端之间呈非直线设置,使之得对应供美容装置压棒呈可拆卸的安装,在美容装置以压棒处理痤疮前,本实用新型能先行提供该美容装置安装,进而在配合清洁剂下而能从事高频率震动洗净的前置作业,据以将皮肤细菌、霉菌残留情形降至最低,以利于美容装置压棒卫生的进行后续痤疮处理,故而其具有极高的实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立体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剖面示意图。

图4、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示意图。

【符号说明】

10基部 11底面

12顶面 20刷部

21刷体 30组装槽

31第一端 32第二端

33第一区 34第二区

θ夹角

A美容装置 A1压棒。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看图1至图5,本实用新型至少包括:

一基部10,其为以可塑性材质制造的圆盘体,该可塑性材质可为硅胶、乳胶、合成乳胶、橡胶、合成橡胶等任一材料,而具有一底面11、一与底面11相对的顶面12;

一刷部20,其主要由多个刷体21组成,所述刷体21顶端一一固置于基部10的底面11,且各刷体21呈外径向上渐扩的圆锥或角锥状;以及

一组装槽30,其设置于基部10的顶面12,而具有相对的第一端31、第二端32,该第一端31呈开放状、第二端32呈封闭状,此组装槽30于第一端31、第二端32之间呈非直线设置,而至少具有衔接第一端31的第一区33,以及衔接第一区33与第二段32的第二区34,令第一区33与第二区34之间形成一夹角θ,该夹角θ大于九十度,且小于一百八十度,使之与美容装置A的压棒A1形状相对应,令此第一端31、第一区33、第二区34供美容装置A的压棒A1呈可拆卸的安装。

由上述结构说明得知,本实用新型在美容装置A以压棒A1处理痤疮前,本实用新型的组装槽30能先行提供该美容装置A压棒A1安装,进而在刷部20配合清洁剂下,能从事高频率震动洗净皮肤,其属于一种深层洗净,故而能将该皮肤细菌、霉菌残留情形降至最低,以利于美容装置A压棒A1卫生的进行后续痤疮处理。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特征,其在现有结构中可以说是前所未见,更重要的是,其可以大大提升上揭专利前案的实用性,确为一相当杰出且优异的设计,其在同类产品中均未见有类似的创作或公开的发表。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一较佳实施例而已,当不能以之限定本实用新型实施的范围,即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修饰,皆属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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