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手持立体两用吸尘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615557发布日期:2019-01-15 22:51阅读:359来源:国知局
一种手持立体两用吸尘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家电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手持立体两用吸尘器。



背景技术:

目前同行业的两用吸尘器,零件多,体积大,立式与手持式交换使用时分离的零件较多,且放置不集中,把手长度高度使用状态不可调,不能满足所有人群的舒适度,而且不易收纳,且吸口固定,使用不灵活。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以上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立式手持式两用吸尘器,无须拆卸,具有附件少、使用方便的特点。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方案:

一种手持立体两用吸尘器,包括过滤装置、尘杯、吸口、地刷、电机组件、机身、电池、滚轮和把手;

电机组件安装在机身上部,电池与机身连接位于电机组件侧方,过滤装置通过卡钩与机身连接位于机身前方,过滤装置上方设有控制其拆卸与安装的按钮,尘杯位于过滤装置下方,通过螺旋结构与过滤装置连接,连接滚轮置于电机组件下方通过按钮卡钩结构与机身连接;吸口连接在尘杯下方为可旋转结构;

把手为可折叠的三段杆状结构,把手各段之间通过折叠关节结构连接,把手前端与机身铰接连接,靠近末端的第三节把手能够伸缩调节。

进一步,电池通过卡槽与机身连接。

进一步,过滤装置由盖子与海帕滤芯构成。

进一步,吸尘器开关设置在把手上。

进一步,吸口连有接扁吸或者地刷。

进一步,所述电机组件使用的电机为交直流两用电机。

进一步,所述电池锂电池。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把手为可折叠的三段杆状结构,把手各段之间通过折叠关节结构连接,包装运输时,把手折叠成收纳式,滚轮不安装,置于把手侧面用以节省空间,用于立式吸尘器时,三段杆状结构成直线状态,最后一段把手根据高度可以伸缩调节,手持使用时,伸缩段收回,三段杆状结构成框架状态,末端置于机身后下方,保证把手的强度。

进一步,用分离式锂电池方便,无操作束缚。

进一步,尘杯与海帕滤芯都与主体可分离便于拆卸与清洗。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式使用状态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手持式使用状态图。

图中:1、过滤装置;2、尘杯;3、吸口;4、地刷;5、电机组件;6、机身;7、电池;8、滚轮;9、把手;10、开关;11、扁吸。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进一步详细说明。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手持立体两用吸尘器包括:机壳,尘杯2,吸口3、过滤装置1、电机组件5,电池7、滚轮8、扁吸11以及可收纳变形把手9。

电机组件5安装在机身6上部,电池7与机身连接位于电机组件5侧方,过滤装置1通过卡钩与机身6连接位于机身6前方,过滤装置1上方设有控制其拆卸与安装的按钮,尘杯2位于过滤装置1下方,通过螺旋结构与过滤装置连接,连接滚轮8置于电机组件5下方通过按钮卡钩结构与机身连接;吸口(3) 连接在尘杯2下方为可旋转结构;

把手9为可折叠的三段杆状结构,把手各段之间通过折叠关节结构连接,把手前端与机身6铰接连接,靠近末端的第三节把手能够伸缩调节。

可旋转的吸口3,可旋转并部分可调节的收纳式把手9,带有滚轮8与电池 7,易拆卸尘杯2与过滤装置1;滚轮置于电机下方通过按钮卡钩结构可拆卸,电池位于电机侧方,通过卡槽与机身连接,尘杯位于过滤装置下方,通过螺旋结构与过滤装置连接。

过滤装置通过卡钩与机壳主体连接,上方有按钮控制拆卸与安装,过滤装置1由盖子与海帕滤芯构成。

如图1所示,立式使用时,把手伸直,吸口垂直于地面,配合地刷使用,使地刷置于尘杯底部,把手伸直开关置于中间杆上,末端杆可伸缩调节。其中后两段转轴都只有3个固定调节位置(立式状态和手持状态和收纳状态)。

如图2所示,吸口3连有接扁吸11或者地刷4。手持式使用时,把手旋转为图示角度,缩回伸缩部分,吸口平行于地面,通过转轴旋转固定的90°,配合扁吸11或者圆刷使用,图示为扁吸,使扁吸置于尘杯前侧;尘杯与过滤装置通过卡扣连接,清理尘杯2时,过滤装置1上方有圆按钮,按压往并外抽即可使其与机身分离,旋转便可拆卸尘杯2。

本实用新型中,吸尘器开关10设置在把手9上,机壳内使用的电机为交直流两用电机,连接锂电池也可以使用220V电源。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仅限于此,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的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由所提交的权利要求书确定专利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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