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隐藏安防设备的智能安防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119607阅读:213来源:国知局
一种隐藏安防设备的智能安防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安防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隐藏安防设备的智能安防门。



背景技术:

随着家庭专用安防设备的不断问世,大家对于家庭安防的外观特点也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其中家用安防设备与家庭环境的融合度是许多用户十分看重的。现有的安防门的安防设备大多裸露在外面,首先安防设备裸露在外面让人有警觉性,其次裸露的安防设备很容易遭到磕碰或破坏,为此,我们提出了一种隐藏安防设备的智能安防门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隐藏安防设备的智能安防门。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隐藏安防设备的智能安防门,包括门框,所述门框上铰接有门体,所述门体上设有放置槽,所述放置槽内设有固定板,所述放置槽内的底部固定有两个相互平行的第一气缸,所述第一气缸的活塞杆贯穿固定板并延伸至固定板的一侧,所述第一气缸的活塞杆末端固定有封闭块,所述门框上设有和封闭块对应的限位槽,所述门体上设有把手,所述门体的一侧设有控制面板,所述门体内设有语音播报装置,所述门框的上端一侧设有凹槽,所述凹槽内固定有第二气缸,所述第二气缸的活塞杆末端固定有移动块,所述移动块上转动连接有转动杆,所述转动杆的下端固定有震动感应器,所述控制面板连接语音播报装置,所述震动感应器连接控制面板。

优选地,所述第二气缸的一侧固定有安装板,所述安装板上设有两个相互平行的第一螺纹通孔,所述凹槽内的底部设有两个和第一螺纹通孔对应的第二螺纹通孔,所述第一螺纹通孔内贯穿设有螺栓,所述螺栓的一端贯穿第一螺纹通孔并延伸至第二螺纹通孔内。

优选地,所述震动感应器上包覆有橡胶层。

优选地,所述把手上设有防滑纹。

优选地,所述门框采用优质碳素钢制成。

优选地,所述控制面板上设有控制按钮。

本实用新型中,使用时利用控制面板控制第一气缸活塞杆移动,从而将门体打开,锁门后第二气缸通过活塞杆的伸缩带动移动块移动,从而将震动感应器和门体的一侧抵触,当发生盗窃,门体被打开时,触碰到震动感应器,从而反馈至控制面板,语音播报装置进行报警,本实用新型通过两个气缸、控制面板、震动感应器以及语音播报装置的结合,实现了对门体的智能开关和智能防护,同时隐藏了安防设备,方便使用,适宜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隐藏安防设备的智能安防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隐藏安防设备的智能安防门的封闭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隐藏安防设备的智能安防门的震动感应器结构示意图。

图中:1门框、2限位槽、3第一气缸、4放置槽、5封闭块、6固定板、7门体、8把手、9语音播报装置、10控制面板、11第二气缸、12凹槽、13移动块、14转动杆、15震动感应器、16安装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隐藏安防设备的智能安防门,包括门框1,起承载作用,门框1上铰接有门体7,门体7上设有放置槽4,放置槽4内设有固定板6,放置槽4内的底部固定有两个相互平行的第一气缸3,第一气缸3的活塞杆贯穿固定板6并延伸至固定板6的一侧,第一气缸3的活塞杆末端固定有封闭块5,门框1上设有和封闭块5对应的限位槽2,门体7上设有把手8,门体7的一侧设有控制面板10,门体7内设有语音播报装置9,门框1的上端一侧设有凹槽12,凹槽12内固定有第二气缸11,第二气缸11的活塞杆末端固定有移动块13,移动块13上转动连接有转动杆14,转动杆14的下端固定有震动感应器15,控制面板10连接语音播报装置9,震动感应器15连接控制面板10,锁门后第二气缸11通过活塞杆的伸缩带动移动块13移动,从而将震动感应器15和门体7的一侧抵触,当发生盗窃,门体7被打开时,触碰到震动感应器15,从而反馈至控制面板10,语音播报装置9进行报警。

本实用新型中,第二气缸11的一侧固定有安装板16,安装板16上设有两个相互平行的第一螺纹通孔,凹槽12内的底部设有两个和第一螺纹通孔对应的第二螺纹通孔,第一螺纹通孔内贯穿设有螺栓,螺栓的一端贯穿第一螺纹通孔并延伸至第二螺纹通孔内,稳定固定,震动感应器15上包覆有橡胶层,把手8上设有防滑纹,门框1采用优质碳素钢制成,控制面板10上设有控制按钮。

本实用新型中,使用时利用控制面板10控制第一气缸3活塞杆移动,从而将门体7打开,锁门后第二气缸11通过活塞杆的伸缩带动移动块13移动,从而将震动感应器15和门体7的一侧抵触,当发生盗窃,门体7被打开时,触碰到震动感应器15,从而反馈至控制面板10,语音播报装置9进行报警。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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