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用途奶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25870发布日期:2018-09-14 20:53阅读:23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杯子,具体是一种多用途奶杯。



背景技术:

杯子,(一种专门盛水的器皿)从古至今其主要功能都是用来饮酒或饮茶。基本器型大多是直口或敞口,口沿直径与杯高近乎相等。有平底、圈足或高足。考古资料表明最早的杯始见于新石器时代。无论是在仰韶文化、龙山文化还是河姆渡文化遗址中都见有陶制杯的存在,这一时期杯型最为奇特多样:带耳的有单耳或双耳杯、带足的多为锥形、三足杯、觚形杯、高柄杯等等,根据制作材料不同,可以分为玻璃杯、塑料杯、陶瓷杯、木杯等。

在我们心在生活中各类杯子多种多样,现在我们用来喝牛奶的杯子,一般称之为奶杯,但是现在的奶杯结构较为单一,功能单一,无法满足现在的使用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多用途奶杯,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多用途奶杯,包括外杯,所述外杯下端设置有底座,底座上设置有凸台,凸台内设置有加热装置,加热装置上端连接导热密封片,底座内设置有蓄电池,所述外杯内设置有内杯,内杯上端外径和外杯内径相同,内杯下端外径小于外杯内径,内杯下部与外杯之间设置有空腔。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外杯一侧设置有把手。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内杯上端设置有防烫套。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底座一侧设置有充电接口。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底座一侧设置有电源按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新颖,用途多样,能够实现牛奶的快速电加热,和水浴加热,也能够实现冰镇牛奶,用途多样,满足了现在的使用要求。

附图说明

图1为多用途奶杯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外杯、2-把手、3-防烫套、4-内杯、5-空腔、6-电源按键、7-凸台、8-导热密封片、9-加热装置、10-蓄电池、11-底座、12-充电接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多用途奶杯,包括外杯1,所述外杯1下端设置有底座11,底座11上设置有凸台7,凸台7内设置有加热装置9,加热装置9上端连接导热密封片8,底座11内设置有蓄电池10,所述外杯1内设置有内杯4,内杯4上端外径和外杯1内径相同,内杯4下端外径小于外杯1内径,内杯4下部与外杯1之间设置有空腔5,外杯1一侧设置有把手2,内杯4上端设置有防烫套3,底座11一侧设置有充电接口12,底座11一侧设置有电源按键6。

本实用新型通过内杯4的设计和外杯1的设计各底座11的设计,能够实现对内杯4进行加热,实现电加热牛奶,通过空腔5的设计,实现在没电的时候,通过在外杯内加入热水,实现水浴加热,同时通过在空前5内添加冰水或冰块,实现冰镇牛奶,本实用新型还能够实现不同的牛奶杯放置在外杯1中,高度不及内杯4,实现在外杯中加水,实现电加热水,然后水浴加热不同类型的牛奶杯,加热牛奶,本实用新型结构新颖,用途多样,能够实现牛奶的快速电加热,和水浴加热,也能够实现冰镇牛奶,用途多样,满足了现在的使用要求。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通过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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