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浴室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240477发布日期:2018-08-24 17:47阅读:20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浴室柜,具体涉及一种新型浴室柜。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种造型、功能的家具层出不穷,极大地满足了人们的需求。人们不仅追求客厅、卧室的家具要求,对浴室家具的要求也逐渐提高,不仅追求浴室柜的美观,还对浴室柜的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有部分厂家采用不锈钢或者铝合金等金属作为浴室柜主体,但是其连接结构不稳固,而且容易受潮、发霉和变形。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种连接稳定性高、不易受潮、发霉和变形的新型浴室柜。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新型浴室柜,包括柜体、设置在柜体上的台板以及设置在台板上的洗手盆,所述柜体包括侧板、横板、底板和柜门,所述侧板与横板或底板之间通过连接件连接,所述连接件包括第一连接件、第二连接件和第三连接件,侧板的端部设有弯折成“卩”字状的安装槽一,第一连接件设置在安装槽一内,所述第一连接件的周边设有至少一道卡槽一,安装槽一的末端为弯折边一,所述弯折边一上设有缺口一并且嵌入所述的卡槽一内,横板或底板的端部设有弯折成“卩”字状的安装槽二,第二连接件设置在安装槽二内,所述第二连接件的周边设有至少一道卡槽二,安装槽二的末端为弯折边二,所述弯折边二上设有缺口二并且嵌入所述的卡槽二内,所述第一连接件与第二连接件之间通过第三连接件相互连接,第三连接件的两端分别插入第一连接件与第二连接件内。

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横板或底板的安装槽二的侧壁设有供第三连接件穿透的穿透孔。

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第三连接件的一端设有连接头,所述连接头上设有卡勾,所述第一连接件上设有与连接头对应的卡接孔一,所述卡接孔一内设有与卡勾对应的倒勾一,所述第三连接件的另一端为连接主体,所述连接主体上设有凹入的钩槽,所述第二连接件上设有与连接主体对应的卡接孔二,所述卡接孔二内设有与钩槽对应的倒勾二。

在本实用新型中,第一连接件与第三连接件以及第二连接件与第三连接件结合部分设有螺纹孔。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柜体的各板块之间通过三个连接件相互连接,而非直接连接,相较传统的焊接等,其连接稳定性高,在安装时,先将第一连接件和第二连接件分别装在柜子的侧板与横板或底板内,再通过第三连接件分别插入第一连接件和第二连接件将其固定,当需要进一步稳固时,再拧入螺丝,安装方便、快捷;而且各个连接件均由塑料制成,不易变形,具有更好的防潮、防发霉效果。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侧板与横板或底板之间的连接结构示意图;

图3为连接件的爆炸图;

图4为侧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图4的A方向视图;

图6为横板或底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7为图6的B方向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参照附图1至图2,本实施例所描述的一种新型浴室柜,包括柜体、设置在柜体上的台板以及设置在台板上的洗手盆,所述柜体包括侧板、横板、底板和柜门,所述侧板1与横板或底板2之间通过连接件连接,所述连接件包括第一连接件3、第二连接件4和第三连接件5,各个连接件具由硬性塑料注塑而成,侧板1的端部设有弯折成“卩”字状的安装槽一11,第一连接件3设置在安装槽一11内,所述第一连接件3的周边设有至少一道卡槽一31,安装槽一11的末端为弯折边一12,所述弯折边一12上设有缺口一13并且嵌入所述的卡槽一31内,横板或底板的端部设有弯折成“卩”字状的安装槽二21,第二连接件4设置在安装槽二21内,所述第二连接件4的周边设有至少一道卡槽二41,安装槽二21的末端为弯折边二22,所述弯折边二22上设有缺口二23并且嵌入所述的卡槽二41内,所述第一连接件3与第二连接件4之间通过第三连接件5相互连接,第三连接件5的两端分别插入第一连接件3与第二连接件4内。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横板或底板2的安装槽二21的侧壁设有供第三连接件5穿透的穿透孔24,第三连接件5穿过穿透孔24与第二连接件4连接。

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第三连接件5的一端设有连接头51,所述连接头51上设有卡勾52,所述第一连接件3上设有与连接头51对应的卡接孔一32,所述卡接孔一32内设有与卡勾52对应的倒勾一33,所述第三连接件5的另一端为连接主体,所述连接主体上设有凹入的钩槽53,所述第二连接件4上设有与连接主体对应的卡接孔二42,所述卡接孔二42内设有与钩槽53对应的倒勾二43。为使其连接更加稳定,第一连接件3与第三连接件5以及第二连接件4与第三连接件5结合部分设有螺纹孔6,螺丝闯过螺纹孔6将其相互固定,达到最为稳固的连接效果。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先实施方式,只要以基本相同手段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技术方案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