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吸尘器地刷以及干湿两用吸尘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210659发布日期:2019-03-27 10:45阅读:187来源:国知局
一种吸尘器地刷以及干湿两用吸尘器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清洁工具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吸尘器地刷以及干湿两用吸尘器。



背景技术:

目前带有干湿一体的吸尘器在市场中正越来越多的受到用户的青睐,如公开号为ep3162262a2专利公开的,传统干湿一体的吸尘器将水箱设计在推杆上面,受水箱整体重量影响,用户在清洁工作一段时间后会感觉手累,用户体验感较差。

鉴于此,现有技术中设置有包含水箱的湿式地刷,把水箱重量转移到地面上,用户能够轻便的使用,减轻用户清洁工作带来的疲累。当用户不需要湿洗功能而需要干式功能清理垃圾时,则需将湿式地刷拆卸,然后更换为干式地刷进行清理。如此设计具有一定缺陷,首先,需要保留和清理干式和湿式两套地刷,增加成本;占用空间大;其次,更换地刷通常较为繁琐,影响用户体验。



技术实现要素:

因此,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的吸尘器干式和湿式清洗功能的切换需要更换专门的地刷,导致增加成本,占用空间大以及操作繁琐等缺陷;从而提供一种吸尘器地刷以及干湿两用吸尘器。

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吸尘器地刷,包括地刷本体和可拆卸安装于所述地刷本体的水箱;所述水箱包括污水箱以及与所述污水箱连通的吸水接口和出气接口;所述地刷本体包括壳体和安装于所述壳体的滚刷棒,所述壳体具有作用于所述滚刷棒的负压腔以及与所述负压腔连通的第一接口和第二接口;靠近所述滚刷棒的所述第一接口与所述吸水接口配合连通,所述第二接口和所述出气接口配合连通;

所述地刷本体还包括活动安装于所述壳体的连接封盖和截断结构;所述连接封盖运动过程中具有远离和封闭所述第一接口与所述第二接口的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所述截断结构运动过程中具有截断和导通所述第一接口和所述第二接口之间所述负压腔的第三位置和第四位置;所述水箱上设置有在所述地刷本体与所述水箱配合时驱动所述连接封盖和所述截断结构分别运动至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第三位置的第一驱动结构和第二驱动结构;所述地刷本体上设置有在所述水箱与所述地刷本体分离时驱动所述连接封盖和所述截断结构分别运动至所述第二位置和所述第四位置的第三驱动结构和第四驱动结构。

可选的,所述连接封盖包括对应所述第一接口和所述第二接口设置有第一连接封盖和第二连接封盖;所述第一驱动结构和所述第三驱动结构对应所述第一连接封盖和所述第二连接封盖均设置有两个驱动端。

可选的,所述连接封盖为一端通过转动轴可转动安装于所述壳体的挡板,所述挡板与所述壳体之间设有弹性件;在所述弹性件的作用下,所述挡板处于所述第二位置;所述第一驱动结构驱动所述挡板克服所述弹性力绕轴转动至所述第一位置。

可选的,所述第一驱动结构为设置于所述水箱的筋条结构;所述筋条结构具有与所述连接封盖抵靠的驱动端。

可选的,所述负压腔具有相对的第一侧面和第二侧面,所述挡板通过转动轴可转动安装于所述第一侧面,运动至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挡板的末端抵靠于第二侧面,所述挡板截断所述第一接口和所述第二接口之间的所述负压腔;所述截断结构与所述连接封盖为同一结构;所述第一驱动结构和所述第三驱动结构为同一结构。

可选的,所述第二侧面上设置有与所述挡板末端配合的密封结构。

可选的,两所述转动轴设置于所述第一接口和所述第二接口之间的区域,两所述连接封盖运动至第一位置时末端均抵靠于所述第二侧面。

可选的,所述密封结构固定安装于所述第二侧面,两端分别与两所述挡板末端密封配合。

可选的,所述弹性件为套设于所述转动轴的扭簧;对应两所述挡板的两所述扭簧连接为一体结构。

本发明同时提供了一种干湿两用吸尘器,包括上述任一项所述的吸尘器地刷。

本发明技术方案,具有如下优点:

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吸尘器地刷,水箱可拆卸安装于地刷本体上,把水箱重量转移到地面上,用户能够轻便的使用,减轻用户间清洁工作带来的疲累,极大提升用户体验。当水箱与地刷本体配合时,连接封盖运动至第一位置,截断结构运动至第三位置,负压腔转换为流经水箱的模式,吸尘器地刷处于湿洗模式;当水箱拆卸后,地刷壳体上的连接封盖运动至第二位置,形成封闭作用,截断结构处于第四位置,导通负压腔,此时地刷壳体内部形成通道,为干式模式。如此设置,干式和湿式清洗功能的切换无需更换专门的地刷,通过一套吸尘器地刷即可实现两种功能,节约成本,占用空间小,便于收纳。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的第一种实施方式中提供的一种吸尘器地刷的装配示意图;

图2为图1所示的地刷本体处于干式清洗状态的剖视图;

图3为图2的局部放大图;

图4为图1所示的水箱的剖视图;

图5为图1所示的吸尘地刷处于湿式清洗状态的剖视图。

附图标记说明:

1-水箱、2-地刷本体、21-壳体、22-滚刷棒、3-负压腔、4-第一接口、5-第一挡板、6-第二挡板、7-第二接口、8-第二扭簧、9-密封结构、10-第一扭簧、11-吸水接口、12-筋条结构、13-出气接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图1至图5示出了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吸尘器地刷。吸尘器地刷包括地刷本体2和可拆卸安装于地刷本体2的水箱1。水箱1包括污水箱1以及与污水箱1连通的吸水接口11和出气接口13。污水自吸水接口11进入污水箱1,经水汽分离后,污水储存于污水箱1内,气体自出气口排出。显而易见地,水箱1还包括清水箱,地刷本体2还包括将与清水箱连通的管路结构,以及,将清水箱中的清水喷洒至设置位置的水泵组件。

地刷本体2包括壳体21和安装于壳体21的滚刷棒22。壳体21具有作用于滚刷棒22的负压腔3。负压泵通过负压腔3与滚刷棒22实现吸尘的作用。壳体21上开设有与负压腔3连通的第一接口4和第二接口7,第一接口4靠近滚刷棒22设置,与吸水接口11配合连通。第二接口7对应出气接口13配合导通。

地刷本体2还包括通过转动轴可转动安装于壳体21的第一挡板5和第二挡板6。具体地,第一挡板5一端通过位于第一接口4边缘的第一转动轴可转动安装于壳体21。第一转动轴套设安装有两端分别作用于壳体21和第一挡板5的第一扭簧10。在第一扭簧10的作用下,第一挡板5密封第一接口4。第二挡板6一端通过位于第二接口7边缘的第二转动轴可转动安装于壳体21。第二转动轴套设安装有两端分别作用于壳体21和第二挡板6的第二扭簧8。在第二扭簧8的作用下,第二挡板6密封第二接口7。第一扭簧10和第二扭簧8与壳体21配合的支脚连接为一体结构。

第一转动轴和第二转动轴位于第一接口4和第二接口7之间区域,在弹性件作用下,第一挡板5和第二挡板6的转动方向相反。第一挡板5密封第一接口4时,第二挡板6密封第二接口7时,第一挡板5和第二挡板6所处的位置称为第一位置。

水箱1上对应第一挡板5和第二挡板6设置有筋条结构12,筋条结构12具有与第一挡板5和第二挡板6抵靠的两个驱动端。水箱1与壳体21配合时,两个驱动端分别驱动第一挡板5和第二挡板6克服弹性力绕轴转动至远离第一接口4和第二接口7的位置,称为第二位置。负压腔3具有相对的第一侧面和第二侧面,第一转动轴和第二转动轴分别于第一侧面。当第一挡板5和第二挡板6运动至第二位置时,末端抵靠于第二侧面,从而截断第一接口4和第二接口7之间的负压腔3。

负压腔3的第二侧面设置有与第一挡板5和第二挡板6配合的密封结构9。密封结构9两端分别与第一挡板5和第二挡板6末端密封抵靠。显而易见地,密封结构9可对应第一挡板5和第二挡板6分别设置。

本实施例中,水箱1可拆卸安装于地刷本体2上,把水箱1重量转移到地面上,用户能够轻便的使用,减轻用户间清洁工作带来的疲累,极大提升用户体验。当水箱1与地刷本体2配合时,第一挡板5和第二挡板6运动至第一位置,第一接口4与吸水接口11导通,第二接口7与吸气接口导通,第一接口4和第二接口7之间的负压腔3被截断。如图5所示,负压腔3转换为流经水箱1的路径,吸尘器地刷处于湿洗模式。

当水箱1拆卸后,请参考图2和图3,地刷壳体21上的第一挡板5和第二挡板6在第一扭簧10和第二扭簧8的作用下转动至第二位置,形成封闭作用,并且导通负压腔3,此时地刷壳体21内部形成通道,为干式模式。如此设置,干式和湿式清洗功能的切换无需更换专门的地刷,通过一套吸尘器地刷即可实现两种功能,节约成本,占用空间小,便于收纳。

作为另一种可替换的实施方式,单独设置有截断和导通所述第一接口4和所述第二接口7之间负压腔3的截断结构。地刷本体2还包括活动安装于壳体21的截断结构;截断结构运动过程中具有截断和导通所述第一接口4和所述第二接口7之间负压腔3的第三位置和第四位置;水箱1上设置有在地刷本体2与水箱1配合时驱动截断结构运动至第三位置的第二驱动结构;地刷本体2上设置有在水箱1与地刷本体2分离时驱动截断结构运动至第四位置第四驱动结构。

作为另一种可替换的实施方式,对应第一接口4和第二接口7设置有一个连接封盖。

本发明同时提供了一种干湿两用吸尘器,其包括上述吸尘器地刷,还包括与吸尘地地刷的手持部件,手持部件具有作用于负压腔3的负压电机。

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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