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洗澡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391980发布日期:2019-04-13 00:32阅读:199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洗澡椅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主要涉及一种新型洗澡椅。



背景技术:

洗澡椅是一种为了看护者方便、舒适地照料不能移动的人(例如,病人,残疾人,体弱者等)的福利设施,其特点在于能够使一个不能移动自己身体的人在第三方场所(浴室,休息室等)洗澡,但现有的洗澡椅功能比较单一,一般在洗澡过程中,病人为了私隐需要对洗澡区域进行遮挡,但是现有的洗澡椅由于体积过长过大难以全范围遮盖;为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推出一种新的技术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新型洗澡椅。

本新型洗澡椅采用以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新型洗澡椅,包括支架,所述支架包括承重架和支脚,支脚与承重架为一体式结构;所述承重架设有的穿插槽位,且所述支架通过所述穿插槽位分为清洗区与隔离区。

优选地,所述穿插槽位向下垂直延伸或向下倾斜延伸。

优选地,支架的数量为2条,两条支架通过横杠形成整体。

优选地,所述横杠往上突出延伸形成背部,所述背部安装有靠板。

优选地,所述靠板上部设有提手位。

优选地,支脚的直径由上往下逐渐增大,以增大接触面提高整体的稳定性。

优选地,两个支架之间铺设有座板,且所述座板设有排水孔。

优选地,两个支架之间的穿插槽位的位置一致,以实现遮帘顺利穿过两个穿插槽位。

本实用新型同背景技术相比所产生的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在洗澡椅设计了穿插槽位,穿插槽位为倾斜设计,倾斜设计增大了调节空间,使清洗区能顺利放入浴缸内,同时浴缸遮帘穿过所述穿插槽位即可对洗澡椅遮掩,其结构简单,操作方便,极具实用性,因此它是一种对比现有产品较具有优越性的产品。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较佳实施例中的新型洗澡椅第一视角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较佳实施例中的新型洗澡椅第二视角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的实施例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另有明确规定和限定,如有术语“组装”、“相连”、“连接”术语应作广义去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也可以是机械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是通过中间媒介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相连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的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下面结合说明书的附图,通过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的描述,使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确。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较佳实施例:如图1与图2所示,一种新型洗澡椅,包括支架10,所述支架10包括承重架20和支脚30,支脚30与承重架20为一体式结构;支脚30的直径由上往下逐渐增大,以增大接触面提高整体的稳定性。

所述承重架20设有的穿插槽位21,所述穿插槽位21向下垂直延伸或向下倾斜延伸,且所述支架10通过所述穿插槽位21分为清洗区11与隔离区12;支架10的数量为2条,两条支架10通过横杠40形成整体,两个支架10之间的穿插槽位21的位置一致,以实现遮帘顺利穿过两个穿插槽位。

所述横杠40往上突出延伸形成背部41,所述背部41安装有靠板42,所述靠板42上部设有提手位43,便于操作提拿;两个支架10之间铺设有座板50,且所述座板50设有排水孔51,使淋在洗澡椅的水更容易排出。

洗澡椅是一种为了看护者方便、舒适地照料不能移动的人(例如,病人,残疾人,体弱者等)的福利设施,其特点在于能够使一个不能移动自己身体的人在第三方场所(浴室,休息室等)洗澡,但现有的洗澡椅功能比较单一,一般在洗澡过程中,病人为了私隐需要对洗澡区域进行遮挡,但是现有的洗澡椅由于体积过长过大难以全范围遮盖;因此本实用新型在洗澡椅设计了穿插槽位,本实施例中穿插槽位为倾斜设计,倾斜设计增大了调节空间,使清洗区能顺利放入浴缸内,同时浴缸遮帘穿过所述穿插槽位即可对洗澡椅遮掩,其结构简单,操作方便,极具实用性,因此它是一种对比现有产品较具有优越性的产品。

在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优选地”、“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于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者示例中以合适方式结合。

通过上述的结构和原理的描述,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采用本领域公知技术的改进和替代均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由各权利要求限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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