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卫生洁具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坐便器盖。
背景技术:
坐便器与人们的生活密不可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在公共场所使用坐便器需要担心交叉感染的问题,使坐便器难以在市场上推广;有些公共场所的坐便器会提供连续的卫生膜隔垫在座圈上,避免交叉感染,然而市场上的卫生膜种类繁多,尺寸不一,若卫生膜与坐便器不匹配,将影响卫生膜的正常使用,容易卡死,造成坐便器故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坐便器盖,本实用新型的具体技术方案是:
一种坐便器盖,包括有基座,分别可转动安装在基座上的面盖及座圈,还包括有分别可拆卸安装在基座内的2个卫生套筒,所述卫生套筒包括有依次可拆卸连接的连接筒、卷绕筒及顶轴,所述连接筒的一端沿周向分布有至少2组不同长度的第一平键,所述卷绕筒上设有与第一平键相配合的第一开口槽,所述连接筒的另一端沿周向分布有至少2个第二开口槽,所述电机的输出端设有与第二开口槽相配合的第二平键,所述卫生套筒分为用于存储待用卫生膜的第一卫生套筒及用于卷绕已用卫生膜的第二卫生套筒,基座内固装有电机及固定轴,所述电机用于驱动第二卫生套筒转动,第一卫生套筒可转动安装在固定轴上。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基座的左右两侧分设有可拆卸安装的端盖。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端盖上设有与顶轴相配合的沉槽,顶轴容置在沉槽内。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卷绕筒上设有夹槽,卫生膜的首端或末端置于夹槽内进行卷绕。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基座分为上盖板及下盖板,电机及固定轴分别古装在下盖板上,上盖板的左右两侧设有与端盖相配合的通孔。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还包括有可拆卸安装在基座上的锂电池,所述锂电池与电机电性连接。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基座上设有用于控制电机启停的控制开关。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控制开关为感应式开关。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①本实用新型将卫生膜卷绕在第一卫生套筒上,卫生膜套接过座圈后再卷绕到第二卫生套筒上,电机驱动第二卫生套筒转动进行更换卫生膜,方便快捷;
②本实用新型采用连接筒上不同长度的第一平键与卷绕筒相配合,改变卫生套筒的长度,适用于不同尺寸型号的卫生膜,防止卫生膜卡死。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内部结构示意图一;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内部结构示意图二;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外观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卫生套筒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连接筒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现在结合附图和优选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一种坐便器盖,如图1至图3所示,包括有基座,基座分为相互螺纹固接的上盖板101及下盖板102,上盖板101上通过孔轴间隙配合可转动连接有面盖2,下盖板102上可转动连接有座圈3,下盖板102上还设有电机8及可拆卸安装的锂电池10,锂电池10与电机8电性连接,上盖板101上设有控制开关9,控制开关9可以是按键开关也可以是感应式开关,控制开关9与电机8电性连接用于控制电机8的启闭,下盖板102的左右两端分别设有卫生套筒,卫生套筒分为第一卫生套筒4及第二卫生套筒5,其中第二卫生套筒5连接在电机8的输出端,待用的卫生膜卷绕在第一卫生套筒4上,卫生膜的首端套接过座圈3后卷绕在第二卫生套筒5上。
如图4与图5所示,卫生套筒包括通过孔轴过渡配合的方式依次可拆卸连接的连接筒51、卷绕筒52及顶轴53,卷绕筒52上设有夹槽54,卫生膜的一端置于夹槽54内,再将卫生膜卷绕在卷绕筒52上,保证卫生套筒整齐卷绕卫生膜,提升产品的使用质量,连接筒51的一端沿周向分布有2组不同长度的第一平键511,卷绕筒52与连接筒51相连接的一端设有与第一平键511相配合的2组不同长度的第一开口槽512,通过不同长度的第一平键511与第一开口槽512的配合使卷绕筒52与连接筒51的连接长度长短不一,适用于不同尺寸型号的卫生膜,提升适用性。
如图2与图5所示,电机8的输出端设有第二平键521,连接筒51与电机8的连接处设有与第二平键521相配合的第二开口槽522,上盖板101上还设有固定轴12,第一卫生套筒44可转动套接在固定轴12上,电机8转动通过键槽配合驱动第二卫生套筒55转动卷绕卫生膜,实现卫生膜更换。
如图2与图3所示,上盖板101的左右两侧分设有2个通孔及通过旋钮的方式可拆卸安装在通孔上的端盖13,端盖13上设有与顶轴53相配合的沉槽131,沉槽131将顶轴53定位,提升卫生套筒在使用时转动平顺;将卫生套筒安装在基座内,并卷绕好卫生膜,将端盖13旋钮安装在基座上,防止未使用的卫生膜过度暴露在环境中,保持卫生膜清洁,也防止已使用的卫生膜过度暴露在环境中,减少细菌传播。
以上,只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只要其以相同的手段达到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