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调节高度的鲁班凳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889160发布日期:2019-06-13 15:18阅读:5634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调节高度的鲁班凳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日常用品领域,具体地,涉及板凳。



背景技术:

鲁班凳是一种传统的木制可折叠板凳,由于鲁班凳采用一体化却可折叠的精巧设计,已经成为很多家庭中常用的座椅。鲁班凳是由木匠利用工具对一块木材进行制作而成,然而现有市面上的鲁班凳由于自身的折叠结构,其高度往往较低,用户坐在其上时不能适应较高的桌面,使用时并不便利,降低了其实际使用效果与用户体验。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可调节高度的鲁班凳,以解决上述至少一个技术问题。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下述技术方案:

一种可调节高度的鲁班凳,包括一鲁班凳,其特征在于,所述鲁班凳包括一作为凳面的第一板状体,所述第一板状体的下表面上安有一柱状体,所述柱状体的横截面呈圆台状,所述柱状体的外侧套设有一呈中空的圆台状的管状体;

所述柱状体的上部的直径小于所述管状体的上部的内径,所述柱状体的下部的直径大于所述管状体的上部的内径;

所述管状体的外侧安有上、下排布的至少两层折叠架,所述折叠架包括一第二板状体,所述管状体穿过所述第二板状体的中部,所述第二板状体的两侧均安有一可翻折的支脚;

至少两层所述折叠架包括第一折叠架、第二折叠架,所述第一折叠架设置在所述管状体的下部,所述第二折叠架设置在所述第一折叠架的上方,以所述第一折叠架的支脚作为凳腿,以所述第二折叠架的支脚作为用于支撑鲁班凳高度的支撑杆。

所述第二板状体的两侧均设有一弯折部,所述弯折部的横截面呈菱形,所述弯折部设有一长条状的通孔,所述支脚包括一横截面呈菱形的基础件,所述基础件穿过所述通孔,所述基础件的两端部均设有一支杆。

相邻两层所述折叠架的支脚的翻折方向相反。

相邻两层所述折叠架的支脚距所述管状体的距离不同。

所述基础件与所述支杆采用一体化结构。

所述管状体与所述折叠架采用一体化结构。

所述鲁班凳的表面涂覆有一树脂漆涂层。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用户通过拉起第一板状体,带动柱状体自管状体内伸出,自上而下翻开管状体上的折叠架的支脚,便可使用;利用支脚起到支撑效果,进而通过改变折叠架的支脚的翻折状态可调整第一板状体的高度,即调整了凳面的高度,实现了一种可调节高度的鲁班凳。

本实用新型通过此设计优化了原有鲁班凳的结构,可通过折叠架、柱状体与管状体配合可调节板凳高度,便于用户使用,提高了鲁班凳的使用效果,进而提高了用户体验。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部分结构展开状态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二板状体处的部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支脚处的部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地说明。

如图1、图2和图3所示,一种可调节高度的鲁班凳,包括一鲁班凳,鲁班凳包括一作为凳面的第一板状体1,第一板状体的下表面上安有一柱状体2,柱状体的横截面呈圆台状,柱状体的外侧套设有一呈中空的圆台状的管状体3;柱状体的上部的直径小于管状体的上部的内径,柱状体的下部的直径大于管状体的上部的内径;管状体的外侧安有上、下排布的至少两层折叠架,折叠架包括一第二板状体4,管状体穿过第二板状体的中部,第二板状体的两侧均安有一可翻折的支脚5;至少两层折叠架包括第一折叠架、第二折叠架,第一折叠架设置在管状体的下部,第二折叠架设置在第一折叠架的上方,以第一折叠架的支脚作为凳腿,以第二折叠架的支脚作为用于支撑鲁班凳高度的支撑杆。本实用新型通过此设计优化了原有鲁班凳的结构,可通过折叠架、柱状体与管状体配合可调节板凳高度,便于用户使用,提高了鲁班凳的使用效果,进而提高了用户体验。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用户通过拉起第一板状体,带动柱状体自管状体内伸出,自上而下翻开管状体上的折叠架的支脚,便可使用;利用支脚起到支撑效果,进而通过改变折叠架的支脚的翻折状态可调整第一板状体的高度,即调整了凳面的高度,实现了一种可调节高度的鲁班凳。

第二板状体的两侧均设有一弯折部,弯折部的横截面呈菱形,弯折部设有一长条状的通孔,支脚包括一横截面呈菱形的基础件,基础件穿过通孔,基础件的两端部均设有一支杆。采用此折叠结构,使用时将支脚向内或向外翻折至底,便可起到支撑效果,同时使鲁班凳在未使用时支脚上的支杆与第二板状体可紧密贴合,减少了占地面积。弯折部上可设置多个通孔,支杆可采用板状体,同一支杆可连接多个基础件,以增加折叠架的牢固程度。

相邻两层折叠架的支脚的翻折方向相反。相邻两层折叠架的支脚距管状体的距离不同。以提供较好的支撑效果,防止上层的通孔影响下层的支脚的支撑效果。

基础件与支杆采用一体化结构。管状体与折叠架采用一体化结构。结构简单,便于制造。

鲁班凳的表面涂覆有一树脂漆涂层。以增加板凳的使用寿命。

尽管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已经通过上述优选实施例作了详细介绍,但应当认识到上述的描述不应被认为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本领域技术人员阅读了上述内容后,对于本实用新型的多种修改和替代都将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由所附的权利要求来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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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2条留言
  • 访客 来自[中国] 2023年07月22日 10:01
    我有日产千只、成本几元的标准鲁班凳生产,国内独家,最适于全国办班。17665239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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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访客 来自[未知地区] 2019年09月15日 10:59
    发几个草实的图片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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