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升降桌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437357发布日期:2019-08-16 21:40阅读:147来源:国知局
一种升降桌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升降装置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升降桌。



背景技术:

现有升降桌手控器的出线方式一般是侧面出线,这样侧面就需要设置上下壳开口以配合出线,造成上下壳配合设计复杂,模具制造难度提高,防水设计困难等一些列问题,所以在生产过程中为了降低模具制造难度和上下壳的配合难度,通常会选择在底部出线;底部出线就会造成手控器线不能直接贴着桌板进行布线,需要使用多个线扣限定走线方向,如图1所示,将走线固定在桌面下方,否则线会在桌面下松松垮垮,影响使用,客户在组装时,无法确定合适的走线方向,同时需要使用大量的线扣,装配复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就是提供一种装配简单的升降桌。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升降桌,包括桌板、与桌板的底面相连的固定支架和连接在固定支架上的手控器,手控器包括手控器线,固定支架包括与桌板相连的连接板、固定手控器的定位板和对手控器线进行限位的限位板,定位板和限位板分别连接在连接板两端,限位板上设置有卡接手控器线的限位槽。

进一步的,限位槽的槽口尺寸小于限位槽的内部尺寸。

进一步的,限位板和连接板垂直。

进一步的,定位板上设置有定位槽,手控器上设置有供定位板插接的插槽以及与定位槽配合的弹片。

进一步的,手控器上设置有与插槽连通的通孔,弹片部分位于通孔内。

进一步的,固定支架和手控器为一体注塑成型。

进一步的,手控器包括壳体,手控器线和壳体通过旋扣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通过在固定支架上设置限位板,使得与手控器的底部相连的手控器线无需线扣即可确定走线方向,手控器线可以有条理的贴着桌板下方布线,缩小装配空间,降低生产成本,减少装配步骤。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图1为现有技术中控制器走线的固定结构;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升降桌的侧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升降桌的立体图;

图4为实施例一中控制器的示意图;

图5为图4的A部放大图;

图6为实施例一中固定支架一个视角的立体图;

图7为实施例一中固定支架另一个视角的立体图。

其中:1、桌板;2、固定支架;21、连接板;22、定位板;221、定位槽;23、限位板;231、限位槽;3、手控器;31、壳体;311、旋扣;312、插槽;313、通孔;314、弹片;32、手控器线。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2至图7对本实用新型一种升降桌的实施例做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一:

一种升降桌,包括桌板1、与桌板1的底面相连的固定支架2和连接在固定支架2上的手控器3,如图2至图5所示,手控器3包括壳体31和手控器线32,壳体31包括上壳体和下壳体,手控器线32和下壳体的底部相连,手控器线32和壳体31通过旋扣311连接,便于装配和拆卸手控器线32,如图6和图7所示,固定支架2包括与桌板1的底面相连的连接板21、固定手控器3的定位板22和对手控器线32进行限位的限位板23,定位板22和限位板23分别连接在连接板21两端,连接板21上设置有定位孔,连接板21通过穿过定位孔的螺钉和桌板1连接,定位板22和连接板21之间的夹角小于90度,限位板23和连接板21垂直,便于卡线,限位板23上设置有卡接手控器线32的限位槽231,限位槽231的开口朝向侧面,限位槽231包括槽口处的进线部和位于限位槽231内部的卡线部,使得控制器线从限位板23一侧的进线部进入卡线部,手控器线32在自重的作用下位于卡线部中,进线部的尺寸小于卡线部的尺寸,防止卡接在卡线部内的控制器线从进线部水平滑出,保证限位槽231卡线的稳定性。

定位板22上设置有定位槽221,手控器3的壳体31上设置有供定位板22插接的插槽312以及与定位槽221配合的弹片314,手控器3上设置有与插槽312连通的通孔313,弹片314部分位于通孔313内,装配时,将定位板22插入插槽312中,直到弹片314在弹力的作用下嵌入定位槽221中,防止定位板22和控制器发生相对移动,拆卸时,只需将手伸入通孔313将弹片314嵌在定位槽221中的一端拉出,即可将固定支架2与控制器分离,便于安装拆卸。

通过在固定支架2上设置限位板23,使得装配到固定支架2的手控器3的手控器线32无需线扣即可确定走线方向,手控器线32可以有条理的贴着桌板1下方布线,缩小装配空间,降低生产成本,减少装配步骤。

实施例二:

本实施例和实施例一的不同之处在于,固定支架2和手控器3为一体注塑成型,通过一体注塑成型使得固定支架2和手控器3为一体结构,装配时,无需进行固定支架2和手控器3的装配,减少装配步骤,降低装配难度。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