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双格饮料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568870发布日期:2019-05-03 19:06阅读:309来源:国知局
一种双格饮料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饮品容器领域,具体是指一种双格饮料壶。



背景技术:

我们发现人们对最喜欢的饮料有不同的选择:咖啡,茶,果汁,牛奶等等,这迫使服务器使用几个容器,这些容器占据了桌面很大的空间,现在急需一种容器能够同时盛有两种不同饮料的容器,能够保证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对另外一种饮料造成口感、味道甚至温度上的影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一上问题提供一种用于装盛饮料的透明玻璃容器,其特殊之处在于它的两个分隔部分,可以用于装两种不同的饮料,以便同时服务。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双格饮料壶,包括壶身总成和壶盖,所述的壶身总成上设有壶身,所述的壶身为玻璃材质制作而成,壶身呈球形,所述壶身顶部固定设有连接嘴,所述的连接嘴为圆环形结构,所述的壶身中部连接设有分区隔板,所述的连接嘴上配合连接设有壶盖,所述的壶盖底部设有分区隔板卡槽,所述的分区隔板卡槽与分区隔板配合连接,所述的壶盖上顶部设有开口,所述的开口为U型口,所述的开口数量为两个,分别位于壶盖的两侧的中部,所述的开口的一侧设有固定轴,所述的固定轴上配合安装设有防尘盖,所述的防尘盖的底部有凸起,所述的壶盖一端设有开口支撑,所述的开口支撑底部的壶盖上连接设有把手,壶盖的另一端设有壶嘴,所述的壶嘴也为U型结构,所述的把手上设有按钮槽,所述的按钮槽上配合连接设有控制按钮,所述的控制按钮底部配合设有传动异形杆,所述的传动异形杆一端与控制按钮配合,另一端与凸起处相接触,所述的壶盖内设有杆槽,所述的传动异形杆与杆槽之间设有复位弹簧。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的优点在于:本发明是一种用于装盛饮料的透明玻璃容器,其特殊之处在于它的两个分隔部分,可以用于装两种不同的饮料,以便同时服务,相较传统的产品更加的节省空间,使用时方便,操作简单,能够节省倒饮料的时间。

作为改进,所述的连接嘴与壶盖之间为螺纹连接。

作为改进,所述的分区隔板为保温材料制作而成,用于阻止不同温度的饮料进行热传递。

作为改进,所述的壶盖顶部为食品级塑料制作而成,饮料可以从壶盖顶部直接倒出饮用。

附图说明

图1是一种双格饮料壶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一种双格饮料壶的壶盖结构示意图。

图3是一种双格饮料壶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4是一种双格饮料壶的局部放大图。

图5是一种双格饮料壶的把手按键示意图。

如图所示:1、壶身,2、连接嘴,3、分区隔板,4、壶盖,5、开口,6、固定轴,7、防尘盖,8、凸起,9、开口支撑,10、把手,11、壶嘴,12、控制按钮,13、传动异形杆,14、杆槽,15、复位弹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本实用新型在具体实施时,一种双格饮料壶,包括壶身总成和壶盖,所述的壶身总成上设有壶身1,所述的壶身1为玻璃材质制作而成,壶身1呈球形,所述壶身1顶部固定设有连接嘴2,所述的连接嘴2为圆环形结构,所述的壶身1中部连接设有分区隔板3,所述的连接嘴2上配合连接设有壶盖4,所述的壶盖4底部设有分区隔板卡槽,所述的分区隔板卡槽与分区隔板配合连接,所述的壶盖4上顶部设有开口5,所述的开口5为U型口,所述的开口5数量为两个,分别位于壶盖4的两侧的中部,所述的开口5的一侧设有固定轴6,所述的固定轴6上配合安装设有防尘盖7,所述的防尘盖7的底部有凸起8,所述的壶盖4一端设有开口支撑9,所述的开口支撑9底部的壶盖上连接设有把手10,壶盖4的另一端设有壶嘴11,所述的壶嘴11也为U型结构,所述的把手10上设有按钮槽,所述的按钮槽上配合连接设有控制按钮12,所述的控制按钮12底部配合设有传动异形杆13,所述的传动异形杆13一端与控制按钮12配合,另一端与凸起8处相接触,所述的壶盖4内设有杆槽14,所述的传动异形杆13与杆槽14之间设有复位弹簧15。

所述的连接嘴2与壶盖4之间为螺纹连接。

所述的分区隔板3为保温材料制作而成,用于阻止不同温度的饮料进行热传递。

所述的壶盖4顶部为食品级塑料制作而成,饮料可以从壶盖顶部直接倒出饮用。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将不同的饮料放在壶身的不同隔间内,旋紧壶盖后里面的饮料互相之间不通,不会相互影响口味,在使用时按下控制按钮,控制按钮下滑将里面的传动异形杆推动只杆槽的端部,带动防尘盖底部的凸起,防尘盖围绕固定轴旋转,完成打开,传动异形杆分为两个,通过两个控制按钮的配合工作完成对两个防尘盖的推动,从而做到想喝什么口味的饮料打开哪个防尘盖。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及其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这种描述没有限制性,附图中所示的也只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之一,实际的结构并不局限于此。总而言之如果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受其启示,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宗旨的情况下,不经创造性的设计出与该技术方案相似的结构方式及实施例,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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