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出式粘毛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085790发布日期:2019-11-08 23:24阅读:428来源:国知局
弹出式粘毛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主要涉及一种弹出式粘毛器。



背景技术:

粘毛器是一种用于粘除沙发、床单、被褥、衣物、地毯、窗帘、座椅、脚垫等物品表面的细毛纤维、毛发、杂屑和灰尘的工具,其结构一般包括手柄和设置在手柄上的粘毛辊,但这种结构体积过大占用空间,不利于随身携带,为使粘毛器更小巧简便,我们提出一种新的技术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弹出式粘毛器。

本弹出式粘毛器采用以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弹出式粘毛器,包括具有容纳腔的握把,容纳腔内设有导杆,所述导杆套接有纸筒,所述纸筒以导杆为轴心翻转;且所述纸筒顺着导杆滑动,以实现纸筒延伸至握把外或收纳于握把内;所述纸筒的表面设有粘条,且粘条具有若干层,每层粘条均可独立剥离。

优选地,所述导杆具有纵筋条和横筋条,且纵筋条和横筋条相互垂直设置。

优选地,所述导杆的底端设有串接部,纸筒的底部安装有挡盖,挡盖与串接部之间设有弹性件,且弹性件连接于所述串接部。

优选地,所述纸筒的顶端连接有滑接件,所述滑接件的顶端设有勾部。

优选地,所述导杆的顶部固接有插接件,插接件具有对接孔,所述对接孔内插接有弹性按钮。

优选地,所述弹性按钮包括按键条和卡接部,所述按键条套接有弹性件,且按键条活动连接于所述对接孔。

优选地,所述卡接部设有凸块,所述勾部与卡接部的凸块配合连接,以将纸筒限定在握把内。

优选地,所述握把设有通孔,所述弹性按钮置于所述通孔内。

优选地,所述握把装配有顶盖,所述顶盖安装在握把的上部。

本实用新型同背景技术相比所产生的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握把内设伸缩式滑动筒以调节长度,且柄体的端头装配有盖帽,提高整体美观度。它结构简单、配合紧凑,设计合理,美观大方等;因此,它是一种技术性和经济性均具有优越性能的产品。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较佳实施例中的弹出式粘毛器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较佳实施例中的弹出式粘毛器局部结构分解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较佳实施例中的握把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较佳实施例中的导杆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较佳实施例中的弹出式粘毛器有盖状态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的实施例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另有明确规定和限定,如有术语“组装”、“相连”、“连接”术语应作广义去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也可以是机械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是通过中间媒介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相连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的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下面结合说明书的附图,通过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的描述,使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确。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较佳实施例:如图1~图5所示,一种弹出式粘毛器,包括具有容纳腔的握把10,所述握把10装配有顶盖80,所述顶盖安装在握把的上部。容纳腔内设有导杆20,所述导杆20套接有纸筒30,所述纸筒30以导杆20为轴心翻转;且所述纸筒30顺着导杆20滑动,以实现纸筒30延伸至握把外或收纳于握把内;所述纸筒30的表面设有粘条31,且粘条具有若干层,每层粘条均可独立剥离。

所述导杆20具有纵筋条21和横筋条22,且纵筋条21和横筋条22相互垂直设置,以减少纸筒30与导杆20的接触面积,使纸筒翻转得更顺畅;所述导杆20的底端设有串接部23,纸筒30的底部安装有挡盖32,挡盖32与串接部23之间设有弹性件40,且弹性件40连接于所述串接部23。

所述导杆20的顶部固接有插接件50,插接件50具有对接孔51,所述对接孔51内插接有弹性按钮60。所述弹性按钮60包括按键条61和卡接部62,所述按键条61套接有弹性件40,所述弹性件采用弹簧,弹簧的直径大于对接孔51的直径,按键条61活动连接于所述对接孔51;所述握把10设有通孔11,所述弹性按钮60置于所述通孔11内。

所述纸筒30的顶端连接有滑接件70,所述滑接件70的顶端设有勾部71,所述卡接部62设有凸块63,所述勾部71与卡接部的凸块63配合连接,以将纸筒30限定在握把10内。

在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优选地”、“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于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者示例中以合适方式结合。

通过上述的结构和原理的描述,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采用本领域公知技术的改进和替代均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由各权利要求限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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